从社会主要矛盾看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

2020-01-09 00:02唐春春
湖北农机化 2020年14期
关键词:人民大众农村土地矛盾

唐春春

(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党校,湖南 怀化 419100)

1 新民主主义时期

1919-1927年,军阀混战,四分五裂,当时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和封建军阀之间的矛盾。期间,湘鄂赣陆续建立了农民协会,这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在农会的引领之下,开始打击不法地主与土豪,具有不可小觑的意义,打倒了地主阶级政权与武装,并构建了自身的武装,切实做到所有的权力都归属于农协会,为后期声援北伐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1927-1937年,人民大众和国民党新军阀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大革命失败,也意味着国共两党的合作关系就此破裂。在国民党惨绝人寰的白色统治下,中国共产党通过一段时间的探索,走上了土地革命的道路。土地革命战争期间,我党实行了没收土地的政策,将土地全部分给了农民,受到广泛的支持。通过此政策,大大解放与发展了生产力,与此同时,也有利于发动农民,对壮大革命势力具有积极的作用。

1937-1945年期间,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得中国人民和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抵抗日本侵略是主要任务。因此,党的土地政策在这个过程中也产生了较大的变化。党在所建立的根据地地区推出了新的政策,也就是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不但团结了广大农民,同时还调动了地主阶级的抗日积极性。

1945-1949年,解放战争爆发,人民大众和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党的土地政策也产生了对应的变动。到1946年5月,出台了有关清算减租的相关文件,将之前的政策转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通过这个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解放区的发展,土地改革进入新的阶段,1947年,国家推出土地法大纲,并提出废除封建土地制度,使得之前没有地以及仅有少量土地的农民获得了一定数量的土地,切实做到了耕者有其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土地政策从本质上来说,是与时局的变化相协调的,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以后,会随之有所变化。到了解放战争期间,从共产党的角度而言,联合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抗击国民党,是最终获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支撑。通过大量的事实,证明了土地改革意义重大。

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大众和国民党残余势力、地主阶级、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为社会主要矛盾。从全国范围来看,在新的解放区并未开始实行土地改革,农民群众希望得到土地的心情极为迫切。在这样的背景下,1950年,国家出台了土地改革法,明确提出废除封建土地政策,全面推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废除了封建生产关系,切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新中国工业化发展带来了全新的道路。

1953-1956年,正式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主要围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个时期,国家建设发展需求极高,国民经济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国家提出了该时期的总体发展路线,步入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

1956年,中共八大提出:当前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已然基本解决,我国的矛盾已经发展成为社会大众对于构建先进工业国的要求与落后农业国实际的矛盾,也是社会大众对于经济文化需求的迅猛发展与目前经济文化无法满足需求现状的矛盾。但此后的一段时期内,出于一些特殊国内国际背景,党在土地政策的制定方面并未充分考虑到国内实际的生产力发展能力,实行了人民公社化,并展开了“一大二公”运动,可以说,这是完全违背科学规律的,这大大伤害了农民的利益,制约了其构建社会主义的热情,也使生产力的发展大大受到了限制。

3 改革开放以来

从1978-1983年,这是家庭联产责任制发展的重要阶段,也被称为黄金5年。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个阶段,尽管从政策的层面认可了承包到户,但是此时对于土地流转的态度是绝对禁止的。然而,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背景下,农户分散的状态与现代农业进步出现了不协调,在这种背景下,土地流转问题受到了关注,同时期承包关系的逐步固定。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之下,党的十八大之后,在2014、2016年分别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土地经营权的文件,对于土地流转模式、所有权等问题做出了规定。包括《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等,要求各地区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将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从所有权来看,主要属于集体,而将承包权进行了下放,归于农民,与此同时,承包权可以进行流转,如此一来,农民就不会面临失去土地的困扰,并可以以此为基础,实行土地流转,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利益,同时还可以推动规模经济的发展,在集体土地所有的前提下,保障了农户利益的稳定性,实现了土地经营权的灵活化。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也提出了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2019年底,国家出台了有关长久维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将十九大提出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通过长久平稳的土地承包机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改善农村土地运行机制,可以大大强化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信念,等同于让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与此同时,从土地流转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个积极信号,有利于推动规模经营的发展,保障了土地利用率,同时也有利于确保农村的安定发展。

在新时代,国家实行长久维持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对于农村土地政策的进一步发扬,同时也呼应了社会主要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农村改革的关键依然在于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因为土地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土地政策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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