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唯物史观重构

2020-01-08 03:49刘海军
关键词:评判恩格斯正义

刘海军

(华东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41)

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并非是“支离破碎”的,它在唯物史观的形塑下形成了独特的思想体系①张文喜:《唯物史观语境中的正义理论之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年第5期,第18-24页。。唯物史观是马克思重构分配正义的根本方法,它对分配正义基本问题的“驱雾解蔽、透视现象、揭露矛盾、价值指向”等功能,保证了分配正义的唯物史观叙事的开辟②丰子义:《〈资本论〉唯物史观的呈现方式与独特作用》,《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第4-16页。。分配正义“唯物主义的基础”实现了对“关于正义的女神的现代神话”的颠覆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22页。:首先,唯物史观使得马克思从“现实的人”出发来审视分配正义诸要素,有效地破除了德性、原则或法权对分配正义的遮蔽;其次,唯物史观使得马克思透视了资本的罪恶,并公开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勾勒了分配正义的现实状况、发展趋向和未来图景;再次,唯物史观使得马克思有效地揭露了分配正义背后的经济事实,分配正义与生产方式的内在联系得以科学呈现;最后,分配正义的基本构架不再被抽象的永恒正义、“正义王国”等迷雾所遮蔽,而是作为生产方式的基本要素得以“历史的”呈现与演绎。

一、基本要件:自由时间、劳动状态与制度正义

阐述分配正义所蕴含的基本要件是洞察分配正义内在机理的前提,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有效地揭露了分配正义基本要件背后的经济事实。

(一)自由时间:自由个性的“发展空间”

自由时间构成分配正义的前提性要件,它是自由个性得以生长的基础条件。分配正义不仅体现在空间正义当中,也体现在自由时间当中。故此,延长自由时间,也就为分配正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马克思高度重视自由时间对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分配正义的前提性要件。马克思认为,分配正义并非存在于抽象伦理规范当中,而是存在于自由时间的人的自由个性当中。自由时间的压榨,意味着劳动者受困于剩余劳动时间当中而彻底丧失自我。人只有分配到充足的自由时间,才算是分配正义的实现。资本主义将剩余价值的积累作为其根本追求,因此,资本家采用各类手段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并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进而导致自由时间被“异化劳动”所侵占。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929 页。,通过缩短工作日可以有效地延长社会成员的自由时间。

(二)自由自觉的劳动:人的本质的确证与外化

自由自觉的劳动构成分配正义的主体性要件,它是人的本质的确证与外化。自由自觉的劳动,意味着价值分配与社会分工是劳动者自由意志的体现,是人对其本质的占有与对异化劳动的根本扬弃,而劳动本身也成为自由自觉的生命实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自由自觉的劳动作出了经典的阐述,指出自由自觉的劳动意味着“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435 页。。对于自由自觉劳动的实现条件与具体形式,马克思作出了大量深刻的论述。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劳动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关系的变革是实现自由自觉的劳动的关键所在,即劳动不再受困于生产过程,而是成为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和“调节者”,这也使得生产者获得了更为自由、更为轻松的劳动状态——由“当事人”进化为“旁观者”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 卷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年版,第218 页。;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自由自觉的劳动对于“扩大、丰富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自由自觉的劳动,也颠覆了传统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自身之间的关系,伴随着劳动进入自由自觉的状态,人类及其社会生产不再过度依赖自然界,与自然达成了和谐,与此同时,自由自觉的劳动也使人成为社会关系以及人自身的主人,即真正成为自由活动与全面发展的人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415-416 页。。

(三)制度正义:制度化运行与建制化生活方式

制度正义构成分配正义的规范性要件,它使得分配正义得以制度化运行并成为一种建制化的生活方式。对马克思而言,分配正义的根本问题不是“分配正义是什么”,而是如何在革命实践、生活场景与制度建设中推进分配正义⑤袁祖社:《“正义”对“制度”的介入与规制——马克思正义观的实践难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第3 期,第16-25 页。。马克思对制度正义的构建是唯物史观视域下生产方式还原的产物,具有批判性与历史性。首先,对“普遍异化”与商品拜物教的批判,构成马克思阐述制度正义的逻辑前提。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制度运转造成了“普遍异化”。在“普遍异化”的统摄下,“人的社会关系转化为物的社会关系”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1 页。,并“把社会关系腐蚀成为一种完全异己的力量”⑦刘同舫:《马克思的解放哲学》,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5 年版,第128 页。。“普遍异化”在生活情境中的显现就是商品拜物教,货币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对象,并实现了对人类的统治与奴役⑧《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52 页。。因此,所谓的资本主义制度正义不过是建立在阶级对立、阶级压迫与阶级剥削基础上的血腥体制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45 页。。其次,在马克思看来,制度正义不是永恒的抽象存在物,它是历史的、暂时的范畴,必须以建制化生活方式融入到日常生活当中才能成为一种变革现实的力量。质言之,制度正义的历史演绎并非外在于“人的活动”的“抽象过程”,而是在实践中人的存在方式的发展⑩孙正聿:《为历史服务的哲学》,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8 年版,第76-77 页。。最后,马克思对制度正义的未来逻辑作出了科学的构想,包括建立作为劳动者的阶级组织的工会、重建个人所有制、建立合作生产机制和实施社会生产的计划调节制度等。

二、评判标准:基于生产方式的历史判断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的立场,打破了资本主义法权(或道德)式的评判标准,建构起基于生产方式的历史判断。

(一)评判标准的分歧及马克思的回应

关于分配正义何以评判的问题,马克思与自由主义者开展了一系列争论,而争论的焦点主要围绕如下四个方面。

首先,评判标准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自由主义者将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主观化,认为个人权利、道德观念、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原则等要素构成正义与否的标准。这本质上是资本逻辑外化的产物。马克思则对这种抽象的主观评判嗤之以鼻,主张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在于分配正义所根植的生产方式当中,在于直接生产和再生产当中①倪勇:《论正义标准》,《文史哲》2000 年第1 期,第105-109 页。。脱离分配正义历史情境与生产方式状况来抽象地评判分配正义,只会造成分配正义沦为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及其辩护工具。

其次,评判标准是否具有历史性。自由主义者寻求将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永恒化、程序化,遮蔽了分配正义评判标准的历史性与情境性。马克思将其历史观与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有机结合起来,使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摆脱了抽象的形式而获得历史的形态。马克思主张“从直接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44 页。。即主张通过剖析分配正义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方式的具体联系,有效地“追溯”分配正义及其评判标准。恩格斯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历史正当性的观点:马克思在把握旧制度在一定历史时期内的历史必然性的基础上,“承认他们在一定限度的历史时期内是人类发展的杠杆”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年版,第557-558 页。。故此,马克思对以往分配正义制度的批判也是基于历史的评判标准,这种历史性评判为“彻底推翻旧制度、改造现实的不公正”奠定了依据。

再次,评判标准是否就是应得。相当一部分自由主义者将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界定为应得,而应得则是交付给市场来判断的,其外化不过是雇佣劳动制度下的工资;马克思戳穿了应得的虚伪性,指出资本家凭借资本所获的应得,是建立在工人阶级不自由、不平等和不公正的基础之上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应得沦为资本家进行无情剥削的工具。应得标准是一个极度片面的评价原则,它抹杀了分配正义的其他尺度的要求,诸如均等尺度和共享尺度等④刘敬鲁:《论分配正义的结构整体标准》,《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 年第3 期,第37-46 页。。

最后,分配正义的“否定性标准”是否合理。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一批自由主义者,主张“正义诸原则所界定的乃是一些至关重要的限制性条件”⑤冯·哈耶克:《哈耶克论文集》,邓正来编译,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169 页。,他们在本质上反对分配正义,主张正义的标准在于个人行为的是否正当——合符自由市场秩序,至于它对不同个体或群体的生活状况所引发的特定影响(甚至包括现实中的社会分化现象)而全然不顾⑥邓正来:《规则·秩序·无知:关于哈耶克自由主义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4 年版,第463 页。。马克思反对分配正义的“否定性标准”,指出自由主义对分配正义的“否定性标准”的限定,在现实中造成了“平等地剥削劳动力”的“悲剧”,而资本逻辑更是覆灭了个人的自由与平等⑦马克思:《资本论》(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年版,第338 页。。

(二)评判标准问题上马克思的超越及其本质

基于唯物史观,马克思超越了将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局限于理性、道德或法权的狭隘做法,实现了对分配正义评判标准的生产方式还原。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的评判标准离不开对一定历史阶段生产方式的审视。

首先,分配正义与生产力发展的适应程度。生产力标准既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原则,也是评判分配正义的基本标准。分配正义作为人类交往形式的体现,与生产力存在密切的关联。通过对分配正义与生产力发展的适应程度的考察,可以有效地判断分配正义在该历史时期内的合理性。分配正义的更新换代也是基于生产力标准来度量的:“已成为桎梏的旧的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204 页。。马克思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历史性,即“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43 页。。生产力发展的历史性决定了对分配正义的评价必须以“历史的”态度来对待。

其次,分配正义与生产关系的契合程度。生产关系绝不是凝固不变的,这也造成了分配正义评判标准的历史性。具体而言,分配正义在生产关系视域内的评判标准主要包含三个层面。其一,生产资料归谁所有是评判分配正义与否的决定性要素。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36 页。。故此,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底色”是一种生产正义,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所决定的;只有实现生产正义,才能真正意义上消除劳动异化与阶级剥削⑪倪勇:《论正义标准》,《文史哲》2000 年第1 期,第105-109 页。。其二,生产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评判分配正义与否的重要因素。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是一种压迫关系,塑造的是一幅少数人支配多数人、资本压迫劳动者的场景。其三,产品如何分配是评判分配正义与否的直观体现。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的产品分配关系乃是一种掠夺式的分配关系,即资本家在雇佣劳动制度及其法律体系的保障下,无偿占有无产阶级创造的剩余价值。

最后,阶级关系也是分配正义的重要评判指标。阶级分析法是马克思把握世界运动发展规律的钥匙,从阶级关系的角度来评判分配正义是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突出特征。对资本主义产权关系与政治关系的阶级分析,构成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关于评判标准的重要阐述:在产权关系上,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存在着资产阶级占有无产阶级的劳动及其剩余价值的行径,因此,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是不公正的;在政治关系上,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世界中人的权利和自由都被资本的权利和自由所支配,资产阶级国家也不过是资本家的代言人,不过是资产阶级统治无产阶级的工具,因此,在政治关系上,资本主义分配正义也是不公正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凡是我作为人所不能做到的,……我凭借货币都能做到”①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年版,第144 页。。质言之,资本无形操纵着整个政治生活。马克思基于阶级标准,指出真正的分配正义必须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必须是站在广大无产阶级立场之上的。

三、实现策略:批判转向、直接动力与根本策略

基于对分配正义基本要件与评判标准的历史性解读,马克思进一步开辟了分配正义实现方式的唯物史观叙事。这使得分配正义获得革命性力量并有效地融入到人类解放的现实运动当中。

(一)批判转向:道德批判转向社会批判

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的实现是建立在社会批判的理论前提之上的。但是,马克思并非一开始就走上了分配正义的社会批判道路,而是经由道德批判转向社会批判。马克思对分配正义所作的道德批判绝非等同于传统的道德式救赎。首先,马克思摒弃了资本主义道德规范的呐喊姿态与辩护立场,而是以批判的立场揭露了资本主义道德体系的虚伪性及其辩护本质。其次,马克思将道德批判视作现实批判的重要手段,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作的现实批判中充满大量道德谴责的要素。“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年版,第871 页。。最后,马克思的道德批判具有“自我否定”的辩证属性,实现了辩证法与道德批判的融合,并以此开启了多重可能的、发展性的分配正义图景。但是,马克思的道德批判并未实现对分配正义的现实澄明,马克思也对道德批判的局限性存在深刻认知。首先,马克思意识到,对分配正义的道德批判从根本上讲是软弱无力的,无法真正掌握群众;其次,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的道德批判无法在真正意义上成为实践的力量,也无法直接、有效地指导现实的革命实践。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道德就是‘行动上的软弱无力’,它一和恶习斗争,就遭到失败”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版,第255 页。。

对此,马克思由对分配正义的道德批判转向社会批判。首先,对作为剥削正义的社会制度的批判。马克思指出:“工业社会制度对于资产者是最好的世界”,也是“剥削人”的“最适宜的制度”;资本主义制度将政权收纳为致富的手段,而劳动与精神自由则被它贬低为奴隶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第260 页。。其次,对市民社会的“虚假的共同体”的批判。该批判澄明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虚伪性和专制性,为“真正的共同体”的筑建提供了实践指向。再次,对普鲁东主义的批判,将分配正义纳入历史实践的范畴。普鲁东主义是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典型体现。普鲁东认为:“正义是位居中央的支配着一切社会的明星,……是一切事务的原则和标准。”⑤普鲁东:《什么是所有权》,孙署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年版,第52 页。马克思深刻批判普鲁东将分配正义视作“永恒观念、纯粹理性”范畴的唯心主义路径,指出离开历史实践的分配正义只是一具虚幻的外壳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 卷),第52 页。;与此同时,马克思还进一步阐述了精神活动绝非分配正义的实现路径,“现实的人”在实践活动中才能有效推进分配正义的历史进程。最后,揭示了“物的依赖性”对人的类本质的遮蔽,并对市民社会中“自我异化”进行了批判,消解了异化劳动对“人之为人”造成的一系列枷锁。至此,彻底的社会批判进入“现实的人”的视域中。

(二)直接动力: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

实现分配正义的直接动力在于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国家政权不过是资本家财产关系的保障机制。因此,“无产者本身必须成为权力,而且首先是革命的权力”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年版,第331 页。。分配正义的革命斗争,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革命斗争,而是特指现代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对于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及其使命,马克思作了经典阐述:革命的可能性及其必然性存在于“现代生产力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这两个要素互相矛盾”之际②《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 卷),第176 页。;而无产阶级革命的任务在于消灭私有制,并由无产阶级夺取和掌握国家政权。

无产阶级革命对于实现分配正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才能彻底废除私有制,这是分配正义实现的经济前提。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指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是一切奴役的基础,并导致了现实世界的贫困积累、精神堕落与政治专制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 卷),第226 页。。资产阶级不可能放弃私有制,必须借助暴力革命才能从根本上打破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摧毁私有制的政治依附与经济根基。其次,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才能使无产阶级在生产过程与分配体系中摆脱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才能使无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这也构成分配正义实现的政治基础。最后,无产阶级革命是实现与资本主义分配正义观念做最彻底的决裂的基本路径,也是提升劳动者正义感的实践路径。换言之,无产阶级革命为培植社会主义的分配正义理念奠定了基础条件。

(三)根本策略:生产关系的变革与生产力的解放

社会批判与无产阶级革命是实现分配正义的重要条件,但是,仅凭这两者是不够的。分配正义是根植于生产方式的,因此,还必须将分配正义的实现策略指向生产方式领域,而这构成分配正义“照亮”现实世界的根本策略。

首先,马克思强调在无产阶级革命之后,必须对生产关系作出彻底的变革。资本主义炸毁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建立起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经济帝国。该生产关系导致分配正义局限于资产阶级内部,而广大生产者处于资本主义分配格局的外围世界。对此,马克思主张铲除资本主义经济帝国的根基,即废除私有制,建立生产者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只有铲除私有制,才能改变社会生产中无产阶级“让人家来鞣”的唯一前途,才能以“人的自由”取代“资本的自由”。

其次,马克思主张将可能的、潜在的生产力加以解放,使其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只有解放生产力,才能创造越来越丰裕的物质财富,才能保证分配正义的物质基础。关于解放生产力的路径,马克思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其一,科技革命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马克思明确指出:技术革新的工业革命“是现代英国各种关系的基础,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动力”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年版,第674 页。。其二,社会变革能够有效地解决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各类矛盾,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障碍。“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527 页。,当生产关系“由生产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之际,“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3 页。。在强调社会革命对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意义的同时,马克思也意识到社会改革对生产力解放的重要意义。其三,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的解放始终是人的物质生产实践的产物,因此,生产力的解放必须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马克思高度重视“现实的人”对生产力解放的主体性作用。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 卷),第104 页。。生产力的解放也是群众“创造自己的历史”中的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质言之,人民群众是新的生产力的“助产婆”。从群众的视角阐述生产力的解放,对于彰显人民群众在分配正义中的主体性地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四、实践旨归: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创设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条件,是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的实践旨归。资本主义分配正义也宣称其实践旨归是人的发展,但是,它所“成就”的人的发展是片面的。在资本主义世界,“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156 页。。马克思视域中的分配正义,是不断为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孕育条件的。

(一)分配正义所内蕴的人类解放旨趣

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蕴含人类解放的旨趣,这为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理念支撑②温泉,郑伟:《马克思分配正义的历史语境与解放旨趣》,《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3 期,第11-16 页。。马克思所构建的分配正义实质上是关于增进人民幸福的理论③贺汉魂:《马克思增进人民幸福的财富分配正义思想》,《伦理学研究》2019 年第3 期,第16-23 页。,蕴含多重人类解放的旨趣,这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层面。

首先,对人的生存境遇的观照彰显了人类解放的旨趣。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始终立足于人的生存境遇,并揭露了资本主义对人造成的生存困境: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资本主义无法超越“主奴对抗”的状态;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资本主义被物化所充斥、被资本所支配,致使人的社会关系受制于商品、货币与资本;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资本掩盖并消解了人的自由个性④刘同舫:《人类解放何以必要——马克思以人类生存境遇为着眼点的论证》,《社会科学家》2015 年第10 期,第22-26 页。。马克思主张分配正义是对人的生存困境的挣脱,而这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立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界,“没有自然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158 页。。马克思倡导分配正义必须立足于人与自然的统一,决不能妄想支配自然、统治自然、践踏自然。其二,马克思明确了个人与社会的依赖关系。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释放人的本性的唯一场域;离开社会的人性只是抽象的存在物⑥《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187 页。。故此,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批判将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的市民社会。其三,马克思倡导分配正义必须为人的本质的回归创造条件:分配正义的出发点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分配正义必须满足人的多方面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分配正义必须抑制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克服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分配正义必须彰显“现实的人”的自由、平等地位。

其次,分配正义的批判逻辑彰显了人类解放的旨趣。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蕴含深刻的现实批判逻辑,而其批判逻辑蕴含人类解放的旨趣。其一,正义原则批判:对资本主义永恒正义原则的谴责构成分配正义的批判前提。马克思倡导分配正义不是对现实正义原则的辩护,而是对现实不平等、不自由状态的批判,分配正义追求的是在批判中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与人类解放。其二,正义制度批判:分配正义蕴含对“非正义制度”的批判力量。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不是特殊的不公正,而是一般的不公正”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15 页。。资本主义制度所铸造的统治“锁链”,致使广大无产阶级遭受“普遍苦难”与“人的完全丧失”。

最后,分配正义的超越逻辑彰显了人类解放的旨趣。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从满足“现实的人”的需要出发,主张通过革命实践全面矫正与彻底扬弃现实世界中阻碍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交往行动、政治制度、经济体制以及传统理念。换言之,马克思倡导分配正义蕴含“改造世界、超越现实”的超越逻辑,而无产阶级肩负着推进社会变革与废除非正义的分配体制的历史使命。与此同时,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集中体现了分配正义的超越逻辑。共产主义理论对社会形态更替规律的深邃把握,也是对分配正义未来指向的现实前提与依靠力量的科学预见。马克思明确指出:“取代乌托邦的,是对运动的历史条件的真正理解以及工人阶级战斗组织的力量的日益积聚”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年版,第154 页。。

(二)分配正义所涵养的教育公平意蕴

分配正义蕴含教育公平的现实意蕴,对于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教育公平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以及《关于现代社会中的普及教育的发言记录》等著作中有诸多论述。在马克思看来,分配正义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首先,只有在分配正义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由国家来实施国民教育”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158 页。,公共的、共享的教育事业才能成为现实。分配正义的实现,使得对社会总产品的扣除部分能够用于公共教育事业当中,而不是被资产阶级据为己有。其次,分配正义使得人的本质及其社会关系回到了人自身,这促使教育主体既能以自由自觉的活动参与到生产实践当中,又能以自由自觉的生命状态参与到教育实践当中。

教育公平之于人的发展意义重大,而“造就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教育公平的价值目标”①贾恒欣:《马克思的教育公平思想及其现实启示》,《思想教育研究》2016 年6 期,第41-45 页。。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为了改变社会条件,又需要相应的教育制度”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年版,第451 页。。分配正义借助教育公平,可为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设条件。首先,将教育与劳动生产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马克思提出的:“把有报酬的生产劳动、智育、体育和综合技术教育结合起来,就会把工人阶级提高到比贵族和资产阶级高得多的水平”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 卷),第218 页。。其次,教育公平能够使整个社会摆脱旧式分工给人造成的发展的片面性,使得社会成员能够基于社会需要以及自身兴趣,自由自主地选择工作内容、工作形式与工作场所的转变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688-689 页。。最后,教育公平是有效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的有效手段。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广大劳动者始终处于社会底层,并深陷物质匮乏与精神匮乏的困境当中。教育公平是使广大劳动者摆脱贫穷面貌、满足物质生活与精神需要的重要途径。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在这种学校里,工人的子女受到一些有关工艺学和各种生产工具的实际操作的教育。”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 卷),第561 页。

(三)分配正义所彰显的自由个性理念

释放自由个性是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分配正义为自由个性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构想、物质保障与制度保证。首先,马克思所预见的未来社会的正义图景为自由的释放提供了理论构想。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分配正义图景进行了科学预见,并提出了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的分配正义原则,这为自由个性的未来趋向提供了科学理论的支撑,自由个性的发展不再是“乌托邦”,而是对旧制度、旧观念积极扬弃的理想信念,而是在人类历史进程中不断呈现的美好图景⑥鲍·撕拉文:《被无知侮辱的思想——马克思社会理想的当代解读》,孙凌齐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年版,第50 页。。其次,分配正义为自由个性的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在马克思看来,个性自由的发展离不开物质生产的支撑,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一切历史活动的首要前提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31 页。。分配正义作为生产方式的重要领域,能够促使社会生产以更合理的结构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与此同时,分配正义还能保证物质财富的公正配给,以满足所有人发展自由个性的物质需求。最后,分配正义以社会制度的形态保证了自由个性的发展。分配正义的制度化既是分配正义赖以实现的基本要件,也是发展人的自由个性的制度供给。分配正义制度的建立,使得整个社会的运行不再受制于资本的逐利性、同化性。社会生产也不再“为取得剩余价值而压缩必要劳动时间”,广大劳动者的自由时间得到了制度保障;自由时间的充裕与物质财富的支撑,“使个人在艺术上,科学上和其他方面的造诣达到更高水平”⑧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草稿)》第3 分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年版,第357 页。。

五、形态跃迁:“虚假的共同体”走向“自由人联合体”

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对分配正义与共同体形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刻阐述。分配正义是依附于一定的共同体形态当中的,并显现所依附的共同体的历史特征、现实面貌与发展趋向;与此同时,分配正义是共同体形态得以孕育、发展与变迁的牵引机制。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所附庸的是“虚假的共同体”,而共产主义分配正义所形塑的是“自由人联合体”。

(一)资本主义分配正义对“虚假的共同体”的依附与形塑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分配正义对“虚假的共同体”既具有依附性,也具有形塑性。这种依附性关系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虚假的共同体”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之上的,造成个人凌驾于共同体之上,致使分配正义走向个人主义,而异化、分化等现象也越发凸显⑨张劲松:《马克思论共同体与分配正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 年7 期,第118-124 页。。其次,“虚假的共同体”被资本逻辑所驱动,其公共性被资本所侵蚀,致使分配正义的人的解放意蕴也被取消。资本构成“虚假的共同体”中联结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枢纽。“商品向着世界的转变和世界向着商品的转变”是“虚假的共同体”的重要特征①Guy Debord,“Society of the Spectacle”,Detroit:Detroit Black and Red Press,1970,p.66.。然而,由资本所型构“虚假的共同体”始终处于抽象的统摄之下,致使分配正义受尽资本的奴役。在“虚假的共同体”中,货币已经成为“一种控制我们实践意识、牵动我们全部注意力的终极目的”②西美尔:《货币哲学》,陈戎女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年版,第161-162 页。。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所营造的人的自由也仅仅是资本的自由,人的发展也只是资本增值的“溢出效应”。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虚幻的共同体”的个人自由的获得不是通过“人与人的结合”,而是依托于“人与人的分隔”,即被资本所分隔,致使个人的权利仅仅是狭隘的“分隔的权利”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年版,第183 页。。

资本主义分配正义对“虚假的共同体”的形塑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个人主义色彩,使“虚假的共同体”中的个人与社会、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越发尖锐,其公共性也趋于流失。马克思指出:“正是由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公共利益才以国家的姿态而采取一种和实际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 卷),第37-38 页。。“虚假的共同体”正是建立在这种矛盾之上的。其次,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程序主义色彩,使得“虚假的共同体”建立在抽象原则之上,严重消磨了个体意志和社会生活的丰富性⑤李永杰:《共同体与个体:马克思观察人类历史的一对重要范畴》,《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 年第5 期,第92-98 页。。社会成员个性的释放与自主性的显现构成马克思审视共同体的重要维度⑥洪波:《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立场及其价值超越》,《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 年第4 期,第15-20 页。。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市民社会企图用抽象的同一尺度——个人权利,来对待具有不同个性与特殊需要的社会成员,致使“虚假的共同体”中的个人缺乏个性的张扬、特殊需要的满足及其实质性平等的实现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199 页。。最后,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剥削性强化了“虚假的共同体”的对抗性。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乃是一套剥削人、压迫人的社会制度,而资本主义分配正义也绝非是公正的,而是建立在阶级剥削基础之上的分配制度。“虚假的共同体”在这种剥削制度的操纵下演变为“吃人的”共同体形态,它只有依靠不断地吮吸活劳动,方可确保其生命的存续与扩张。

(二)分配正义的未来逻辑与“自由人联合体”

资本主义分配正义依附与形塑建立在剥削制度之上的,并严重消磨自由个性的“虚假的共同体”形态。马克思主张通过铲除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构建共产主义分配正义,进而使人类由“虚假的共同体”向“自由人联合体”过渡。共产主义分配正义是构建“自由人联合体”的现实路径,而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共产主义分配正义追求人的本质的复归,这为“自由人联合体”奠定了主体条件。“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 卷),第24 页。。然而,在“虚假的共同体”中,由于资本成为一切社会联系的纽带,人与人之间真正的社会联系被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所代替⑨马克思:《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43 页。。共产主义分配正义致力于实现人类解放的历史使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主张积极张扬人的主体性,批判“虚假的共同体”中人的抽象存在,指出“有生命的个体”乃是一切历史的前提条件,人本身才是社会生产与交往活动的出发点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第519-525 页。。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异化与外化,指出在资本主义世界,统治人、奴役人的异己力量并非来自于自然界,更不是来自于抽象的神,这股异己力量不过是人自身罢了⑪Guy Debord,“Society of the Spectacle”,Detroit:Detroit Black and Red Press,1970,p.66.。故此,在共产主义分配正义的观照下,人拾获了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这奠定了“自由人联合体”的主体条件。

其次,共产主义分配正义重建了个人所有制,有效解决了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个人与社会的对立,这为“自由人联合体”奠定了经济依托。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条件下,无法摒弃利已主义的价值取向,无法克服异己力量对人性的腐蚀,无法调和个人与社会的冲突、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无法克服人的不自由、不平等的现实状态。因此,依托资本主义私有制无法走向“自由人联合体”。只有实现“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建立“以土地和劳动资料的公有为基础的”更高阶段的所有制形式,才能奠定“自由人联合体”的所有制条件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第508 页。。重建个人所有制既是对资本逻辑的否定,也是对雇佣劳动的扬弃。它使生产资料不再被资本垄断,不再是资本增值的工具,“自由自觉的”协作劳动取代了雇佣劳动;生产决定消费,因此劳动者也自然而然成为消费资料的所有者①朱舜:《“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理解偏差及本质理解》,《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 年第12 期,第32-41 页。。在马克思看来,重新建立起来的个人所有制实质上是社会所有制②刘海江:《马克思个人所有制思想的法哲学解读——以“杜林问题”为核心》,《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 年第6 期,第19-25 页。,这种社会所有制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联合③马嘉鸿:《如何理解〈资本论〉“重建个人所有制”问题》,《哲学研究》2017 年第5 期,第19-25 页。,有效地突破了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国家与市民社会的隔离的境遇,这为“自由人联合体”奠定了经济条件。

最后,共产主义分配正义打破了特权对共同体的腐蚀,实现了普遍意义上人的自由、平等和民主,这为“自由人联合体”奠定了政治支撑。“虚假的共同体”形态不仅仅受困于狭隘的、利已的个人权利,更滋生了腐败的资产阶级的特权,即资本的特权。“单个人的封建特权被废除了,但是与这种特权相联系的无限权利却转到了整个资产阶级手中”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 卷),第525 期。。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成为了资本特权的“再生产”利器,成为了资本特权合理性的辩护工具,并以抽象的自由、平等和民主掩盖了资本特权“血淋淋的事实”⑤朱庆跃:《马克思、恩格斯视野中的资本特权》,《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1 年第2 期,第17-24 页。。共产主义分配正义彻底宣告了资本特权的覆灭,高扬了广大劳动者政治权利的至高无上地位,平等、自由和民主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

六、结 语

唯物史观既是马克思实现对资本主义分配正义彻底批判的思想武器,也是马克思构建其分配正义思想体系的根本方法。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的独特视域,实现了对分配正义的革命性重构,彻底瓦解了遮蔽分配正义的“三面旗帜”——“永恒神话”、“普世神话”和“道德神话”,分配正义成为扎根于人类物质生产实践的历史科学。也正是唯物史观的“介入”,分配正义不再是声嘶力竭的道德呐喊,不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抽象原则。质言之,唯物史观使得分配正义的基本要件、评判标准、实现策略和实践旨归获得了“历史的存在”,实现了“生产方式的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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