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宇
(商丘永城市气象局,河南 永城 476600)
示范区内大棚一般使用时间是当年的8、9月份至次年5月份。此次调研的有两类温室大棚,一类为半地下温室大棚,由大量泥土堆积,且大棚地面比正常地面低了0.7m左右,一般占地面积为0.11hm2左右,其建设投入约15~16万元,架构结实,可以连续使用20年;另一类为钢架构大棚,一般占地面积0.1hm2,其建成投入约5~6万元左右,每年大棚的塑料薄膜易破损需要更换(约需1~2万元),且抗风性、保温性、抗压力较差。
对大棚影响较大的灾害性天气主要有低温、连阴天和大风、暴雪、寒潮。低温天气时会出现授粉不良,以致引起落花。连阴天容易造成作物腐烂,影响自然授粉,易出现畸形果。大风对钢结构的影响较大,平均风力6级以上易出现大棚倒塌,塑料薄膜破损。暴雪易出现积雪,造成大棚压力较大,容易坍塌。寒潮代表最低气温将下降8℃以上,对大棚作物影响较大。温度变化大不利于植物的正常生长,雷电有可能对大棚架构造成损失。
本研究选用了商丘市国家气象观测站的气温资料和太阳总辐射资料,资料来源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天气指数保险是区别于传统保险产品的创新险种。相比较于传统农业保险产品,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在避免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降低成本上有着显著的优点,在国外已经有较多的应用实践。天气保险指数最早产生于1920年前后的印度,当地开始试行农业地区产量指数保险。1999年日本将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加以实施应用,是最早使用农业天气指数保险的国家。我国在近年来也积极开展农业天气指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国内主要针对种植业开展了天气指数保险研究。刘映宁等[1-2]探讨了苹果花期冻害保险指数,娄伟平等[3]开发了浙江茶叶霜冻气象指数保险,毛裕定等[4]研究了浙江柑橘天气指数保险,等等。
首先要进行关键致灾因子选取,其次确定关键致灾因子临界值、选取天气指数,最后再进行灾害等级的标准划分。
在进行关键致灾因子选取时,通过实地调研、专家座谈、查找文献、收集灾害数据等手段,把 2009—2019年商丘冬季24h积温、太阳总辐射累积量分别与10个大棚黄瓜历年产量进行相关分析,按照引入因子对产量的影响最大,且因子之间相关性较低的原则[5],确定了对黄瓜相对生长量影响的与24h积温、前一天太阳总辐射累积量作为关键致灾因子。
其次对已经确定的低温少日照关键因子给予不同的连续界限值,统计2009-2019年商丘冬季24h积温、太阳总辐射累积量关键因子大于等于该设定界限值天数的样本序列,并与2009—2019年10个大棚黄瓜产量进行相关性分析,挑取相关系数最大值以及与之相应的关键因子界限值作为判断大棚黄瓜低温寡照灾害临界值[6]。
选择天气指数当做随机变量,恰当的天气指数应满足下列条件:可观测或可测量、客观性、清晰明确、独立可验证性、及时性以及时间上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7]。24h积温、太阳总辐射累积量满足以上条件,因此可以选择其作为天气指数。
利用SPSS软件的K-均值聚类分析方法作为灾害等级划分标准,经过提供需要的聚类数量,用有限次逼近法,根据聚类最优原则确定低温寡照指数和黄瓜受灾的聚类中心,以相邻聚类中心的平均值为界限,确定大棚黄瓜低温寡照等级指标。
在研究过程中,笔者进行实地调查,根据农户反映,以占地约0.12hm2的黄瓜大棚为例,最易发生低温气象灾害的1月份,1个大棚一年正常黄瓜产量为1.5~2万kg,假设1月当月正常黄瓜产量为5000kg,以平均价格10元/kg计算,若低温天气时会出现授粉不良,以致引起黄瓜落花,产量减少约一半时,一次低温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5万元,若再加上因抵御灾害额外增加的人力、物料成本,仅一次低温天气就可对大棚作物产生经济损失2.8万元。
目前大棚黄瓜已有的保险是大棚本身的财产保险以及基于此的棚内作物附加险,但由于大棚本身抗气象灾害的能力强,仅有的此种大棚保险在产品最高理赔不超过一个大棚2000元,意义不大,而针对棚内经济作物的最高理赔不超过3000元,相对于经济作物的巨大经济价值和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无异于杯水车薪。
开发大棚黄瓜天气指数保险,可以搭配大棚本身损失财产保险和黄瓜农业气象服务进行服务打包,既可以在灾前提前进行灾害防御,还可以在灾后有效托底经济损失,且天气指数保险根据气象数据进行理赔认定,理赔明晰,不易发生纠纷,赔偿风险保险公司也能接受。
通过保险前置、政府补贴、服务加成、农民受益的形式使得农户的经济利益实际得到了保障,提高了示范区农业的气象灾害防御能力,还通过大棚作物天气指数保险的创新险种开发,为下一步大棚其它经济作物的保险产品开发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