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周晓明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到了要对生态文明体制进行改革,加快打造属于中国的美丽。 其中,建设美丽乡村是打造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1]。要想对乡村进行美丽建设,就要了解和掌握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及内涵,明确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以农村多方面实力的提升为基础。农村的发展需要经济社会生态共同均衡发展。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代农村发展存在着不平衡的问题,经济发展的成就远高于生态建设,生态建设投入的资源远低于经济建设,以至于当农民物质生活条件极大改善的同时,生活环境依然脏、乱、差,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质量,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推进。因此,重新梳理马克思主义的生态观,寻找解决当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指导,就成为摆在人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专门论述生态思想的作品,但在他们不同时期的作品中,都包含了丰富的生态思想。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认为,人与自然是既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又相互冲突的关系。
首先,人的生命源自自然,自然界是人产生的物质前提,人是自然存在物。就像马克思指出的:“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2],人作为生于大自然,充满活力的自然生物,有责任也有义务去爱护、保护自然[3]。其次,人的生存依赖自然。马克思表达了:“人除了精神层面,需要依靠也只能依靠自然产品才可以得以生息,不管这些产品是以食物、燃料、衣着的形式还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现出来。”[4]由此可见,人与自然生存与共、命运相连,如果无视自然万物甚至肆意破坏自然,就等于人类自我残害。
最后,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底线。在马克思看来,自然界本身无意义可言,只有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与人发生关联进行互动才能呈现出意义,换言之就是人只有在对世界进行改造时,才能迸发出有意义的相互关系。但是,在人类改造自然界的劳动过程中,“外部自然界的优先权仍然保留”。自然界应享有优先地位,这种优先地位的显著体现就是人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待自然界,自然界与自然规律对人类的各种行为活动都具有约束作用[5]。
人与自然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主要体现在人过分地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在肆意改造自然时常常陶醉于自以为是的 “胜利”,致使自然灾害频发给人类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于是,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人与自然要“和解”,“和解”不仅仅是人和自然的和解,更重要的是人和自身的和解。人与自然“和解”的方法,就是重建对自然的尊重,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合理有度地利用自然资源。人与自身的“和解”方法,首先要调节个人与他人之间产生的关系,再以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基础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6]。这两个和解的最终实现,必须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社会形态即建立共产主义制度来完成,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7]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农村无论是经济增长还是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都取得不菲的成就。但是,由于长期“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忽视了生态文明的保护,引起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远低于经济发展成就,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的整体进步,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任重而道远。
第一,农村居民认识不足,保护生态环境意识缺乏。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农民生态行为的养成,需要有正确的生态观做指导。而从我国农村真实状况来看,农民的生态意识水平还不够高,对于环境影响自身生活质量的认识不太深入。一部分人还没有形成正确的生态意识,仍然坚守“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价值准则,没有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观,缺乏对生态环境的科学认知。另一部分人缺乏环境责任意识,对已存在或潜在的环境问题或者环境污染没有足够的认识。很多人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意识到农村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进行打造。
第二,农村劳动力的流失,生态文明建设缺失主体支撑。中国城镇化处于加速的发展阶段,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镇务工,造成了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一方面就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被闲置甚至荒废,进而造成水土流失。农村剩余劳动力靠农耕换取生活生产资料就要促进耕种,因此为弥补耕种人口的流失极易使用化肥、农药等材料促进粮食增收,由此直接导致环境污染。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迁移,导致了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的缺失。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留下的剩余劳动力大部分包括老年人和儿童,他们无法对农村的科学生产和乡村的环境治理提供有力的支持,致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失衡。
第三,企业建设入乡,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为保护城市环境的可持续,许多在城市污染严重的企业入乡发展,比如化工、钢筋等工厂进乡发展,虽然可以为农村带来经济增长,但是也造成了工业废气、工业污水、工业废液等污染物的违规排放。相较于城市,农村自身产生的垃圾较为单一,多为可降解的种植业作物或生活类垃圾,但是企业产生的垃圾污染物改变了农村垃圾的产生形式,增加了农村垃圾的处理难度,同时也加剧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程度。
马克思主义生态观是我国农村生态建设的思想指导,为我国当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农村居民生活离不开自然的馈赠,因此人与自然应当和谐相处,从而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引导,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在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上也应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农村居民的生态文明意识教育不能仅仅停留于形式主义,而应切实地让教育走入人心。合理利用村镇的公共区域,利用生态文明文化墙、生态文明文化长廊和公开宣讲等方式,强化村民对自然重要性的认知,了解对自然合理利用的重要性,传播生态文明正能量。
现代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优先发展吸引了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致使农村生态文明缺失人员投入。因此鼓励农村基础产业的发展,为农村劳动力提供更多就地发展的机会,在保障个人经济收入的情况下鼓励他们积极他们参与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而且可行。支持农村的基础设施完善,促进教育、医疗等农村基础产业的发展,可以让更多农村人获益,通过这些基础产业的不断完善,吸引村民留乡建设,为科学生产和环境治理提供了劳动力的保障,也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土地的荒废问题,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首先,加大力度整治肆意排放污染物的工厂企业,对农村居民生活区域进行合理划分,将生活区和企业建设区分隔开。完善农村的排污装置,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级相关企业的排污监督和教育。其次,注重生态经济的发展,确保农村生态的可持续性。合理利用农村农业废弃物,如秸秆和畜禽粪便,它们可以制造沼气,还可以利用生物质热能气化原理变成可燃气体进行使用。这样科学化、合理化的应用不仅可以促进农村民生环境的良性循环,也可以促进生态经济的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需要日积月累、统筹的大工程。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生态文明蕴含着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理念。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思想启示我们,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通过政策制度的完善和相关部门的干预来实现,也需要通过农村居民的正确的生态文明思想意识和行动能力去完成。只有重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的路径,发展农村基础产业,注重民生环境,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与农村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才能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才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有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