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作红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张家坡镇人民政府,山东 淄博 256100)
通过比较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以往的集体产权制度,当前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能够切实保证农村经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平等性,切实保证农村地区经济分配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为农村经济体制的运行创造良好的条件。然而,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始终保持着以往的重心,尚未取得较大的成绩,所以并不具备区分经济归属的能力,从而存在经济归属不明确和权责不确定的矛盾点。
1.1.1 归属不明确
通过将个体商户作为代表进行分析,个体商户在没有任何其他条件的辅助下单纯地依靠自己运作来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而这种经济收益则属于个体商户自己所得,而这些经济主要是归个体商户个人,而如果个体商户需要利用他人的帮助才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收益,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介入者也付出了一定的劳动,所以具备经济归属权。因此,通过按照比例合理地将经济分化为若干部门,合理的支付给参与者,这便是经济归属权的基本定义[2]。这样在当前农村地区,因为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所以存在着大量的个体商户,而这样因为农村地区存在的特殊性,所以大部分商户之间在合作的过程中都尚未进行明文规定,都只是口头进行约定,这样在经济分配的过程中便很难明确经济归属权。
1.1.2 权责不确定
在当前经济归属权不明确的背景下,一旦出现经济分配的相关问题,个体商户之间便很容易发生经济纠纷,而个人又各执一词,难以进行查证,所以无法明确各方的权责。其中,具体来讲就是地区经济归属主要面临“分配额多少”、“分配给谁”的问题,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便需要明确了解各个商户在项目的开展过程中“出了多少力”、“背负了什么责任”。只有当确定了权责之后,才能够明确各方在各个项目中所占的比例,所以当前存在的权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
在现代农村地区的发展过程中,农业是最大的经济产出项目,而农业项目在发展的过程中必然需要一定的土地资源,而这些土地资源在历史遗留的角度上被广大农户使用多年,其主要是以其为生。然而,在法律的角度上进行分析,法律并没有认可农户对土地资源的使用,这样一些农户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资源,对违法者进行一定的处罚。
通过全面核实农村集体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的各类资产,统筹清理债权债务,及时做好清产核资数据审核的校验工作,并将清产核资的数据及时报送给现代农业部门。同时,通过明确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做好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工作以及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制度,切实做好台账管理,逐步健全年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并将清查结果及时进行上报,从而有效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水平。
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服务广大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和有偿权能,逐步构建起完善的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以便能够向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股权证书,以便能够将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权真正落到实处。同时,通过优化农村集体的收益分配制度,全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收益分配权。通过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便能够让到城市落户的农民能够自愿有偿地转让上述权益。
在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首先,应该建立健全农村投融资机制。通过深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能够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快速地融入现代农村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带动现代农村的市场经济发展。当社会资金合理地融入到农村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农村融资和投资机制,能够有效拓宽现代农村的融资渠道,逐步构建起完善的农村资金需求服务体系、组织体系和保险体系,积极鼓励更多的民间资金融入现代农村的发展过程中,促使产权与农村集体资本能够高度的融合,有效推动现代农村经济更好的发展。其次,建立完善的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制度。在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土地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便需要相关的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建立完善的土地规模化经营扶持政策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农民采取多元化的形式,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严格遵循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构建起科学的激励制度,以便能够让广大农民真正实现规模化经营。
总之,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该紧密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作用,促使农村集体经济朝着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