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冀农宣
近年来,由于农业耕作制度和气候的变化,农业有害生物的发生种类和程度都有较大变化,蝗虫、粘虫、棉铃虫、草地贪夜蛾和小麦条锈病等有害生物给我省的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另外,由于省直部门机构改革,省防治突发有害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名称和职能发生变化,2006 年印发的《河北省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为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对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应急防控和处置能力,保障我省农业生产安全,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对《预案》进行了修订,2020 年8 月10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防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是指因有害生物的危害,对农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紧急事件。有害生物是指对农作物及其种子、产品造成危害的植物、动物和病原微生物。
《预案》主要包括以下七个部分。
总则 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概念与分级、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等内容。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控制农业有害生物危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其主要依据为十一个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预案对涉及的概念、分级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解读。根据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发生趋势、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等,将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较大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一般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四级。明确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科学控灾,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五项工作原则。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明确了省级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专家咨询组与职责等内容。省政府设立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由省政府直接指挥处置的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明确了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日常管理机构为省农业农村厅,承办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省农业农村厅同时设立省本级的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明确了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
监测、报告与预警 明确了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业有害生物疫情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体系,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分析,提出预警建议。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等级,根据应急事件发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农业有害生物报告与发布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预警。
应急响应 明确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三个级别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具体应急响应主体和响应措施,以及响应结束、信息通报与发布的具体工作要求。
善后处理 明确了总结评估、灾后恢复、社会救助、奖励与惩罚等内容。应急响应结束后,疫情发生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事件总结,及时取消各种限制性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疫情监测和灾后恢复等工作。县级以上政府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
保障措施 明确了应急响应中通信保障、人员保障、物资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监督与演练等内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保障联络畅通,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储备防控物资和技术,争取财政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必要时进行实战演练。
附则 对预案管理与更新、实施时间等进行说明。
我省是农业大省,有效防控农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是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省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预案》的修订,对加强和规范农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处置具有重要意义,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