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矛调机制改革 人大在行动

2020-01-07 09:34冯甦春
浙江人大 2020年12期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纠纷矛盾

冯甦春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調、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为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凝聚体制性合力。

作为“枫桥经验”的发源地,2019年初,浙江开始全面探索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这是浙江探索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课题。

助推矛调机制改革,浙江人大同样在行动。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以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方式部署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监督。

多管齐下,合力攻坚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监督是省委交付省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看,这次专项监督准备充分、工作扎实,取得了预期效果。

打造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重头戏”。在主任会议领导下,专门成立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任组长,常委会6位副主任带队,相关专门委员会共同参与,赴11个设区市23个县(市、区)和部分乡镇、村进行了实地调研。

画好省市县三级联动“同心圆”。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同步开展本次专项监督活动。

打好监督与代表主题活动“组合拳”。省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开展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主题活动,各级代表群策群力,提出意见建议。

下好专项报告与联组审议“连环棋”。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审议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报告,同时,6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6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同时又是省人大代表)在常委会联组审议时专题发言。这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开展联组审议。

矛调机制改革何以春风化雨?

“2020年1月—9月,全省县级矛调中心共接待群众101.14万人次,受理矛盾纠纷27.56万件,调解化解27.34万件,化解成功率99.21%。”

“全省法院收案119.1万件,同比下降9.89%;其中民商事收案49.1万件,同比下降15.19%;诉前纠纷化解率29.7%,同比上升7.84%。”

“全省来信来访总量13.9万件(人)次,同比下降25.5%;网上信访56.2万件次,同比上升32.3%;初访化解率、初信化解率、网上信访化解率分别为95.1%、90.6%、97.9%,同比分别上升2.29、5.75、0.62个百分点。”

…………

《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改革专项监督的调研报告》展示了这样几组耀眼的数据。我省各地各部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工作的“奥秘”又是什么?

制度规范引领。去年以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 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2020年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质效评价体系》《关于加强新时代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各地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定、实施意见,为全省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规范引领。

体系作用发挥。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工作体系。一是发挥县级矛调中心辐射牵引作用。二是发挥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平台”(即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支撑作用。三是发挥村(社区)全科网格底座作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资源多方整合。目前全省99个公安信访室、91个基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92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90家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分整体入驻、团队入驻等不同方式,全部纳入当地县级矛调中心。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也将相关的信访、监察执法、调解仲裁等功能,逐步进驻矛调中心,开设窗口受理群众诉求,开展纠纷化解工作。另有50余个公安专业调解室、90个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48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驻中心,直接发挥调解作用。

机制建设优化。一是建立信访帮办代办机制。二是建立受办一体、即接即办机制。三是建立教育疏导机制。四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

数字有力赋能。建设“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协同应用系统V1.0”,已经全面上线运行,并协同对接ODR(在线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移动微法院”、“浙里调”微信小程序、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等信息工具,实行线上调、掌上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短板”依然存在

目前矛调中心机制运行时间还不长,调研反映,在管理体制、基础建设、功能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健全完善、加强提高的问题。

矛调中心的功能定位认识有待深化。对照省委文件明确的县级矛调中心作为“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社会治理事件处置”“社会风险研判”三个平台定位,实践中前一个定位功能实现较好,后两个定位功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全口径、精准化、超前性的社会矛盾纠纷统计、分析研判、预测预警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

中心运行机制有待完善。目前绝大部分县级矛调中心已对多个部门和平台进行了“物理整合”,但如何处理好入驻中心的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关系,推进一体联动的“化学反应”,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深化。

县级中心与乡镇平台的矛盾化解功能关系需要进一步理顺。依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要求,需要做强乡镇一级矛盾纠纷化解功能,将大部分矛盾纠纷吸附在乡镇化解,而县级矛调中心建设以后,有的地方化解纠纷的功能集中到了县里,县、乡两级矛盾纠纷受理化解的层级需要进一步理顺。

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效能有待提升。各地反映目前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进过程中,仍表現出硬件建设快、软件机制滞后的现象,信息碎片化、孤岛化问题依然存在,数据融合共享不够。

加码升级矛调机制改革

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为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快实现从“事”到“制”和“治”的转变,结合我省实际,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给出建议。

高站位谋划功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是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和制度安排,需要以改革的思维,着眼整个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高度,理解、谋划矛调中心的职能定位,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大格局架构体系。积极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形成县乡一体、条抓块统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做优县级矛调中心,突出矛调中心的协调、指导作用。做强乡镇“基层治理四平台”,使乡镇在具体的管理服务工作中既看得见、又管得着,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做实村社网格,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全链条集聚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精准配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量。一是调解优先。有的放矢强化人民调解,大力培育医疗事故、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肯定村居乡贤、“老娘舅”定分止争的正能量、权威性。二是社会动员。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市场化运作律师调解,发挥律师调解机能。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深化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基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社会治理。三是部门尽责。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特点,配强解纷力量,推动各忙其事、互相配合、顺畅协调的工作机制。四是司法保障。及时将调解不成的纠纷导入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依法审理。防止硬性调解、强制调解、拖延调解,切实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

智慧化提升效能。坚持以系统思维,聚力各部门平台系统互联互通,聚焦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打造线上流转、动态管理、调度指挥、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一体的社会治理智慧化系统,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智治、高效协同水平。

深层次完善治理。加大宣传引导,树立源头化解、预防为先的理念,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使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外化于“形”、深入人心,富有公信力。探索立法引领保障机制,适时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领域向集成治理、长效治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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