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张爱莉
农机监理工作成为当前关注焦点,面对当前农机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重点剖析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机监理工作执法能力提升的有效路径,转变传统观念和执法工作方式,提升农机监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合法性。
农机监理执法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是否遵循农机监理法律法规;是否在农机监理执法过程中充分考察当地实际情况;农机监理执法行为的公信性等,由此通过农机监理执法工作保护农业生产者的正当权益,引导农业生产者正确认识和使用农业机械,推进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综观当前的农机监理执法工作,主要尚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视。当前部分地区的农机监理部门尚未充分重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缺乏科学、系统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规划,没有注重对农机使用过程中的事故数据采集、分析和统计,无法全面地把握该地区农机使用的安全问题。同时,一些农民的法律意识观念相对淡薄,存在认知的误区,如:拖拉机载人是很普遍和正常的现象;拖拉机是农用机动车无须上牌照等,由此体现部分农民缺乏农机安全意识和观念,增大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的难度。
(2)农机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完善。尽管当前制订有《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相关规定,然而由于农机监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地域差异性特点,为此也增大了农机监理执法的难度,存在法律法规较为模糊,无法针对性地处理农机违规和违法现象。
(3)一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能力有限。由于每年的农忙季节会出现较多的农机改装、违法上道、超载超速、违规载人等现象,导致一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工作任务繁重,对有限的监理执法人员也是一种考验,暴露出一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能力有限的问题。
农机监理执法工作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基层,涉及诸多的复杂因素,不仅要在执法工作中依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注重与农民之间的交流和沟通,由于部分农民对于农机正确使用缺乏认知和了解,因而必须明确规范执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重视度,使全体农机使用者充分认识到农机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农机手明晰农机操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诟病,对农机手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降低农机操作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生概率。以处理违规使用报废农机的问题为例,农机监理执法工作人员在对农机手进行处罚的同时,还要对其进行安全教育,使之明晰报废农机的处理机制、途径和费用补贴等政策,全面增强农机手的安全使用意识,减少和杜绝农机违法操作行为。
要尽快完善国家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并以《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依据,制定城市的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明晰农机监理执法管理范围、工作程序、具体要求、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农机监理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既不能失职不作为,也不能越权乱作为。
要培育复合型的农机监理执法人才,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理人才的职业培训,通过职位晋升、职称评审、表彰奖励等方式,加强对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使之全面把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懂得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相关知识,增强农机监理执法能力。同时,还要强化农机监理执法装备配置,引入先进的科学仪器设备,如:业务用房的配置;安全技术检测线;驾驶员考试设施;安全检查用车等,有效提升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效力。
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牵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保险等内容,要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和配合,要加强公安交管部门、安监部门、保险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协作,进行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的沟通和技术交流,全面推进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还要注重利用完善的农机监理执法系统,进行农机监理执法结果的对外公布,实现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公开化、公平化和透明化,确保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精准度,不断促进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农机监理执法工作要转变原有观念,完善农机监理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升农机监理执法工作人员的能力,开发和推广应用农机监理新技术和新装备,不断推进农机监理执法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保障农业生产者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