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峥
(铁道警察学院 外事工作办公室,河南 郑州 450053)
近年来,随着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深刻演变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广,我国出境人口和入境外国人数量日益增长,跨国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国际警务合作需求也不断上升。公安外交作为大国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我国安全利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公安外交,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公安国际合作人才,从而也就需要公安院校的高度国际化办学水平。而与地方普通院校相比,我国公安高等院校的国际化发展相对滞后,新晋公安本科院校国际化水平更是亟待提升。为配合国家发展战略,适应公安工作对公安教育的需求,公安院校应参照国内外知名院校通行的国际化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学院发展状况的国际化发展规划和发展路径。
教育国际化是我国的一项发展战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中明确提出,“提高我国教育国际化水平”旨在“提升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适应国家经济对外开放的要求,培养大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首次在国家层面把“国际交流合作”列为高校的使命和职能之一。
高校要实现国际化目标,需要建立起一整套系统化机制。加拿大学者简·奈特(2004)认为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是“在院校层面与国家层面,把国际的、跨文化的、全球的维度整合进高等教育的目的、功能或传递的过程”[1]。2011年,美国教育者协会把高等教育“全面国际化”定义为:“全面国际化致力于通过行动将国际和比较的思维贯穿固化到高等教育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中。它塑造高校的精神理念和价值观,影响整个高等教育事业。”[2]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国际化“逐渐经历了从简单、单线的人员交往到多层次、多维度、多向、复杂的国际化实现形式”[3]。
如何衡量一所高校的国际化水平,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国际上比较有影响力的THE世界大学排行榜在2017年公布了一项全球最国际化大学排名,认为一所全球大学应具备6个方面的特征:卓越的学校声誉;优秀的教学、研究、治理等;高水平的国际合作研究与创新;教育教学的全球布局;具有国际理念的学生、老师与员工;全球性业务合作[4]。
王位(2012)选取了6种国际上较具代表性的高校国际化评价指标体系,从评价方式、类型、指标构成及特点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这些指标体系在核心指标上具有相似性,都会涉及策略、过程、活动和结果四个方面,具体在“政策与战略”“组织结构与管理”“支持与服务”“课程与教学”“研究与学术”“学生流动”“教师与职员”“合作伙伴与联盟”等8个方面共性较强[5]。
我国尚未采用系统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对大学国际化水平进行评估。西南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设计的“大学国际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2018年版)将大学国际化细分为10个一级指标,主要包括理念国际化、学生国际化、教师国际化、教学国际化、科研国际化、文化交流与传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声望、国际化管理、国际化校园等。
评价不仅是为了发现高校在国际化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为了促使高校更加注重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从而解决问题,使国际化水平持续发展和提高。
国际化教育是现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近30年来西方高等教育领域中的主要课题之一。
美国的大学教育在政府的政策指导和学校的努力实践下,国际化办学取得了飞跃式发展。美国一些世界一流大学的国际化水平非常高,其国际化办学策略各有特色。例如:耶鲁大学制定了明确的国际化战略性长期目标和有针对性的阶段性策略,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国际化资源整合,全校协同行动以实现国际化总体目标;哈佛大学则不设立全校性的国际化整体规划,各学院自由发展,学校倡导国际化发展并为各学院提供系统性、专业性的服务[6]。
欧洲是近代高等教育的发祥地,自古以来就有跨国交流学习的传统。在全球化趋势的推动下,欧盟制定并推行战略性政策与行动计划,不断大力拓展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欧洲委员会于1987年启动“伊拉斯谟计划”(全称为“欧共体高校学生流动行动计划”),开展成员国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长短期人员往来、学分互认、科研合作、校企合作等国际交流活动。1999年,欧盟29个成员国共同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在此后的十年间打造出了一个覆盖47个成员国、可互相交流、协调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区”。2004年,欧盟启动“伊拉斯谟世界计划”(Erasmus Mundus),与其后实施的“教育与培训工作2010计划”(Education and Training 2010 Work Programme)、“ 欧 洲 睦 邻 政 策 ”(European Neighborhood Policy)相互促进,通过推行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推动学生在欧洲各国高校之间的交流学习。2009年,“伊拉斯谟世界计划”第二期在其对外合作窗口项目(EMECW)中专门开设了“中国窗口”,确立了5个针对与中国高校合作结成联合体的项目,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南京、西安、哈尔滨等各省市30多所重点大学。欧盟的一系列国际化项目“提高了欧洲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增强了欧洲高等教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于世界其他地区的高等教育国际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与一定的示范效应”[7]。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于2016年发布了《2015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该调查涉及全国649所高校,调查结果显示:93%的高校制定了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89.7%的学校根据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了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86.5%的学校设置了国际化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95.5%的学校制定了与国际化发展相关的配套规章制度,并且根据国际化发展需求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修订和完善外事管理规定。
中国高校的国际化发展往往与地区发展策略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以留学生数据为例,根据教育部统计,2018年共有来自196个国家和地区的492 185名各类外国留学人员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的1004所高等院校学习。按留学生人数排序前10名的省市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辽宁、天津、广东、湖北、云南、山东[8]。以上海为例,作为中国最具国际化特征的大都市之一,多年来坚持教育的对外开放。2015年,留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上海高校已达到14所。近年来,各高校纷纷走出国门,赴海外进行推介,参加在世界各地举办的中国教育展,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9]。
公安高等院校与普通高等院校相比具有特殊性,国际化办学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一般要求,又要服务于公安中心工作,为国际警务合作输送人才和提供智力支持。公安院校的国际化目标,应该是有特色的国际化、高水平的国际化,甚至可以说,不仅仅是一种国际化战略(strategy of internationalization),更是放眼世界的全球化战略(strategy of globalization)。所谓有特色的国际化,就是要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契机,充分发挥办学特色,支撑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建成“一带一路”沿线乃至全球知名的、有专业权威性的一流公安院校。
所谓高水平的国际化,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涵:
一是站位要高,明确公安院校的国际化办学是要服务公安国际执法合作大局,服务大国外交战略,为切实维护我海外利益,提升中国的国际地位、影响力和竞争力贡献力量。二是人才培养质量要高,要求兼具国际视野和综合公安业务能力,积极填补目前国际化警务人才的短缺。三是教学和管理水平要高,拥有一支通晓国际交流规则和教育规律的国际化教学管理队伍,拥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能够开展双语教学的教师队伍,拥有一批反映中国警察执法标准和理念、适用国际学分转换要求的课程模块,拥有一批支撑国际化交流的双语教材。四是科研水平要高,能够整合国内、国外专业力量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国外院校和机构开展联合研究,有能力召集和承办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引领国际执法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推行。
近年,随着公安工作对公安教育的需求,各地公安院校普遍扩大了教育开放范围,探索建立国际化办学机制,逐步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目前,公安院校的国际化水平参差不齐。在公安部直属的五所院校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铁道警察学院(以下简称铁警学院)都成立了专门的外事管理部门,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和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虽然尚未成立专门的外事机构,但交往国家的数量并不少,师生出国境交流人数与公安大学和刑警学院不相上下。在地方公安院校中,一些办学实力强的院校,其国际化水平也比较高,如浙江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等,都已成立了国际学院,归口管理学校涉外事务、培养涉外警务专业人才、招收外籍警务留学生。
各院校的国际化发展特点各不相同。例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作为唯一具有双一流学科的公安院校,开展了与韩国警察大学、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警察学院之间的学生互换项目;其国际警务合作与执法学院成立了“涉外警务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优化课程布局,组建一流教学团队,成为提高学校国际化办学程度的重要举措;因其区位优势,学生有机会参与国家大型外事接待活动,从实践中开拓眼界、提升能力。作为全国公安院校的最高学府和我国对外警务交流的新窗口,公安大学建设国际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与实践为国内其他警察学院树立了良好的可借鉴的榜样。
地方警察院校中,江苏警官学院以教师访学、引智交流、学生出国、国际执法培训、智库论坛等项目为抓手,积极推进多层次、多渠道、宽领域的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邀请多位外国警务专家到学院开设讲坛和交流警察教育培训经验,促进了警察教育培训理念的交流互鉴;其涉外警务专业是国家级“国际警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曾获公安部教学成果二等奖,被评为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同时与国外警察院校进行学生交流项目,努力开拓师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公安后备人才培养质量。浙江警察学院开设了治安学专业(国际警务合作方向),每年选拔学生到韩国、美国等高校作为交换生学习或攻读双学位,也派出教师赴国外访学,在培养国际化师资团队方面颇具成效。湖北警官学院则开设了英语(国际警务方向)专业,同时依托与地方公安机关共建的科研基地、实习基地以及“李昌钰工作室”国际合作机制,选派教师赴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访问学习,在教师培养培训方面形成了特色。
铁警学院的外事工作始于2013年升本之后,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不断开拓:2014年,完成首个引进外国智力项目;2015年,首次执行公安部因公出访计划;2016年,完成首个师生赴国外短期访学项目;2017年正式成立外事工作办公室,并首次承办公安部外警培训项目、完成首个师生赴国外访学学分转换项目;2018年,首次承办公安部“第五次外国驻华执法联络官基层行活动”,完成首个外警培训走出去项目。
到2019年年底,学院通过统筹安排各项涉外活动,已经初步形成连接欧洲、北美、亚洲、非洲、澳洲等5个大洲20余个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关系网。其中,共承办外警培训20余项(含“走出去”项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以及有国家重点投资铁路项目的国家,如肯尼亚、埃塞俄比亚、俄罗斯、白俄罗斯、老挝、哈萨克斯坦、拉脱维亚、保加利亚等国家举办铁路运输安全外警培训,培训中高级警官近200人次,打造出了公安部外警培训工作中的铁路安保精品培训项目;教师的国际化活动有所增加,近5年有50余名教师参加了因公出国项目,近3年有30余名教师参加了校内的外警培训、16名教师参加了海外送教项目;学院在与国外院校合作上持续推进,已与埃塞俄比亚联邦警察学院、乌兹别克斯坦内务部学院、俄罗斯白城法律学院、白俄罗斯内务部学院等4所院校达成合作协议,初步建立起校际长期合作机制。
综观公安高校目前的国际化办学情况,横向比较,总体国际化发展水平与普通高校的差距还比较大。纵向比较,各公安院校的国际化水平参差不齐,各有不足,有些学校缺乏专门的外事机构设置,各项外事工作缺少统一归口管理;有些学校虽然成立了外事专门机构但外事制度不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很多学校的对外交流项目和交流师生人数普遍较少,国际化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数量都远远不能满足公安工作的整体需求。
就铁警学院来说,由于起步晚,目前其国际化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可以说,学院在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学术研究以及服务公安实战工作等各方面的国际化程度与同类院校相比有很大差距:一是国际化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均不足。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双语课程,外语课程数量也不足,没有达到教育部“大学英语教育四年不断线”的要求;出国留学人数少;学生参加外事活动实践的机会少。二是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较低。在学校现有教师队伍中,有国外学习经历的仅占4%;除学校因公派出外,教师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活动较少,每年只有1名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出国交流;没有能够讲授双语课程的专职教师,讲授外警培训课程的教师也主要依靠翻译传达教学内容,更没有能够熟练使用英语之外其他语种的教师。三是国际化科研成果少。国际合作科研成果尚为空白,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论文数量少,学术成果的国际认可度低,也没有能够产生国际影响力的成果。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学校的国际化发展路径不明晰。学校缺少国际化办学的总体战略和可操作性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因而各方面工作的国际化发展目标不明确、要求不具体,国际化需求在教学、科研、教育培训、服务公安实战等工作中体现得不够。其次是制度上有差距。一方面,外事部门管理职责不够明确,外事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学院缺乏与国际化发展相配套的各种制度支持,校内教学、科研和各辅助保障部门尚未形成适应国际化发展要求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再次,受近年国际形势变化影响和公安工作特殊要求制约,学校对外交流渠道拓展有限,能为师生提供的对外交流平台不够宽广。最后,由于外事工作起步晚,积累还不够,学院的国际知名度不高,学术成果影响力较小,因此受国外相关机构和院校邀请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较少。
鉴于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安院校要实现国际化发展,达到国际化办学目标,就必须科学统筹,合理规划,用制度推广理念,以管理带动发展,建立平台扩大视野,自上而下全面推动。
公安院校实现国际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就是要积极配合国家国际警务合作需要,立足办学特色,努力建设国际化的高水平公安院校。
1.紧密配合国家发展战略,适应公安工作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越来越积极主动,所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在国际社会中得到广泛响应。目前,“一带一路”的“朋友圈”已涵盖160多个国家,遍及亚洲、非洲、欧洲、大洋洲和拉丁美洲。2017年9月,习近平主席出席国际刑警组织第86届全体大会时,就加强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提出了“坚持合作共建,实现持久安全;坚持改革创新,实现共同治理;坚持法治精神,实现公平正义;坚持互利共赢,实现平衡普惠”等四点主张,强调中国愿同各国政府及其执法机构、各国际组织一道,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为了有力地服务大国外交,公安部积极践行“合作促安全、安全保发展”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全面参与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东盟等国际和区域合作框架内的执法安全合作,创建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建立了新亚欧大陆桥安全走廊国际执法合作论坛。同时,大力加强与各国同行互学互鉴、优势互补,共同提升执法能力和安全治理水平。
公安高等院校是公安教育的桥头堡,是培养公安人才的摇篮,是公安理论研究的智力高地。公安高校的培养目标,始终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满足实战需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和公安工作形势,公安院校必须要有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认识国际化办学的必要性。
2.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特色,实行错位发展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发布的《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81%的高校已经形成了具有本校特色的国际化发展道路。”各公安院校都有自己的传统办学优势,国际化的发展要立足本校的办学特色,找到配合国家战略、适应公安工作需求的契合点,实行错位发展。
以铁警学院为例。铁警学院所处的河南省郑州市,是中原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是“米”字形高速铁路网的中心城市,因而具有得天独厚的办学区位优势。学院是公安部直属、中国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铁路警务人才的高等院校。建校70年来,始终围绕“立足铁路、面向交通、服务公安”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以铁路警务为优势的人才培养特色和学科专业体系,为铁路公安机关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培训了大批在职民警,在科学研究和服务公安实际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和突出成绩。自2017年起,学院以“铁路安保”为专题承办公安部、外交部外警培训项目,成为我国首个培训外国铁路警察的公安院校,也成为公安部首批外警培训精品课程建设承办单位。以此为契机,近年来学校对外交往主要以铁路警务执法为品牌,重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合作交流,着力服务沿线交通运输安全国际执法合作,推进沿线交通运输安全国际执法标准化、规范化进程,适应国家外交需求。同时,不断擦亮“铁警”名片,扩大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
3.建立健全国际化办学机制,加强内涵建设
公安院校的国际化办学要服务国家的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建设。在国际警务合作机制框架下,在国际化总体目标指引下,公安院校要不断完善“请进来+走出去”双向交流渠道,统筹各项外事活动,建立包括校际交流、联合研究、人才培养、外警培训、引进智力、双边及多边会谈等在内的国际化办学一体化机制。在各种对外交流活动中,学校要善于寻找机会、抓住机会,不断扩大“朋友圈”,充分利用友好关系,整合国内、国外智力资源,服务公安工作实战。同时,学校应注重加强内涵建设,夯实办学基础,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健全配套机制,形成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将学院建设成公安教育的人才高地、智力高地。
在明确总体目标的前提下,公安院校要切实制定国际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保障落实。
1.加强顶层设计
奈特(1994)指出,“大学必须要制定国际化战略才能有效实现国际化”,“国际化战略能够为大学指明方向、明确责任、制定目标”[10]。公安院校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特色鲜明的国际化发展规划,注重加强国际化理念的倡导和宣传,使之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引导全院上下统一认识,革新教育理念和管理理念,形成良好的国际化发展氛围。
2.加强制度保障
公安院校要制定一整套符合国际化办学的规章制度,包括外事制度和管理细则,相关的教学与科研激励制度、财务保障制度等,促进教学管理、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各个方面的国际化。
3.深化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公安院校在教学管理制度中要提供鼓励政策,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改革,引导教学系部优化课程结构,打造一批对接国际通用教育模块的专业双语课程。根据《2019年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国内本科院校开设全外语授课的专业占所有专业之比为5.2%;课程上,本科院校开设外语类课程占比7.4%,使用全外语授课的其他课程占比仅1.97%。公安类高校在此项指标上普遍差距甚远,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学校要积极参与公安部外警培训项目(包括国内培训和海外送教),适时与国外院校合作建立教育培训基地,加强与国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4.推进科研管理改革
学校应将国际合作科研成果、引进外国智力项目等纳入科研量化积分制度,推进实施科研合作项目,鼓励国际性学术成果的产出;推进中外联合实验室建设;推动国别区域研究,有条件的可建立专门的区域国别研究机构,或在学报开设“外警研究”专栏,为警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智力支撑。
5.推进教师队伍国际化
学校办学要实现国际化,就必须培养一支具备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师资队伍。学校可以在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学考核条件中加入相应规定和优惠政策,鼓励教师开发双语课程、进行双语教学、参加学校外事活动、出国学习深造、参加国际会议以及到国外讲学,鼓励教师进入公安部外警培训教官库和翻译人才库。另外,学校要加大力度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适时聘请一定比例的外籍教师开展短期讲学或长期教学。
6.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公安工作的发展对国际合作人才的需要日益增加。刘宏斌(2019)将我国现有的国际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划分为“合成式”和“养成式”两种。“合成式”即在职培养,“养成式”即公安院校的学历教育,“在警务人才的学历教育之中增加了国际化因素”[11]。其中,增加学生赴外学习、与外国警方交流次数以拓展其眼界,知晓与外警合作交流的界限、尺度,并达到对外合作的目的,是公安院校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的必经之路。
公安院校应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增加学生外语学习课时,增加专业外语和双语课程的比例,有条件的开设小语种教学,培养外语水平高的警务人才;制定合理的学生境外学习学分转换规则,鼓励学生参加学校外事活动,把海外学习和外事工作中的表现纳入评优评先;适时开设涉外警务专业方向,培养更多的专业国际合作警务人才;适时开展警务留学生教育,为我国公安工作储备长期的警务合作资源。
当前,各公安院校都在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积极探索前进。随着国家发展的需要和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扩大国际化办学是公安院校必然的发展趋势。各公安院校需要顺应时代潮流,以国际化发展为契机,突显办学特色和优势,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实现为公安工作的国际化发展储备优质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