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徜宸
摘 要:当前我国政府正处在从传统的管理型政府向新型的服务性政府的转变之际,政府为了购买更多的社会组织服务已经作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社会政策。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购买服务,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的一些社会问题,也同时缓解了一些社会矛盾及其滋生,并引出了一种全新的提供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的途径和方式。然而,当前我国的社会组织面临着整体的专业性还亟待提升,其整个行业也都还处在亟需发展的阶段。在这个背景下,政府购买服务的兴起对其存续和发展固然都会产生相当多的影响,这恰好也是观察其中的政社关系的一个不可多得的视角。
关键词: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政社关系
一、当前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目的与意义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现状
在我们国家日益富强但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实际国情下,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迫切需求促使地方的各级政府来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服务,进而保障广大人民的幸福生活,同时维持经济社会的公平与稳定,比如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的医疗服务、养老和教育服务、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等等。为了提高行政效率、缓解政府压力,政府将部分职能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二)政府购买服务的目的与意义
1.政府、传统的事业单位与新兴的社会组织,三者角色和关系的改变
进一步改革国家行政体制创新了新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凸显了地方政府部门在城市的宏观调控决策方面的主体职责与协调能力。政府管理通过具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政府管理公共服务,实施了地方政府向其他微观行政部门直接购买公共服务,有效地大大降低了对于管理微观政府事务的成本管理,推动其逐步实现了微观政府管理功能性的转变和政府社会化服务管理。加快对事业单位的分类和改革,这是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重要手段和组成部分,推进具备资格的事业单位化转为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地方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改革举措,也缩小了事业单位的数量和规模,从而达到了根本上改善和增强公共财政的管理效能、降低公共财政的负担。通过购买服务,也是一种促进事业单位与相关主管部门之间关系的优化以及去行政化。实行企业化的管理,从依赖地方政府逐步向市场经济主体转变。
2.透过市场化来真正提升公共服务的内容与质量
首先此举可有效调动社会组织,激发其自我调控能力,提高其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积极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其次,通过签订合同、委托等手段,达到权责明确、结果引领等功能,也逐步提升了政府为居民群众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及其绩效。
二、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是社会组织发展所亟需的购买主体
借力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大多数的社会组织其实都可以维持或扩大规模,并最后能够使一般服务变得多元化。然而,在我国的社会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很多社会组织都面临资金的严重不足,这也就是阻碍其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组织只要积极参与到政府为其所支付的服务中,承担由它们提供的各种公共服务,这就是它们获取资金的一个重要方式。
(二)推进了社会组织服务领域的拓展与认同
随着政府购买服务的日益发展,社会组织的活动空间也将日益广阔。政府购买服务最开始出现在城市社会组织的养老服务。随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日益增多,地方政府开始尝试在更广泛的领域应用。从目前来看,服务类型已涉及市政维护、养老服务、医疗服务、老人照顾服务等多种领域。历史上社会组织在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有限,公众对于社会组织开展的服务认可度低并心存疑虑。现今及未来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下,政府和社会组织之间形成一种契约关系,从而它们在日后提供服务、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可以获得多方支持。
三、 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消极影响
(一)欠缺规范且市场化的竞争、竞标以及后续监督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在购买服务中为了追求效率,往往在招标过程中没有完全建立监督和管理体系,導致很多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也能够参与到竞争招标的过程中去并且竞标成功,而不少有条件或者条件比较优秀的组织却可能因为种种因素没能够参与竞标或者竞标成功。同时在不完善的监督机制下,某些竞标成功的社会组织也未能对服务的质量形成有效的评估评价,未能形成良好的反馈机制进而改进服务质量。这些问题都造成了政府财政的资金浪费,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损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服务质量和专业化难以保证
社会组织的专业化程度决定了这些服务项目实施的有效性,资质良好的组织就可以为其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反之,专业化程度低的组织就难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令人满意的服务和公共服务。由于我国的政府购买性服务发展时间短、缺少经验、专门从事社会工作人员不足等问题,目前我国社会组织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专业化程度普遍相对较低。社会组织在承接项目后,容易导致服务走过场,服务实施效果的评估常常有所欠缺,难以充分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结束语:
政府购买服务的优化既需要地方政府的继续扶持,也同样需要社会组织本身服务质量的体现。政府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招标等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改进,选择一些资质良好的社会组织,并采取卓有成效的覆盖全流程的监管体系;社会组织还要不断总结自己的服务经验,提高其承担和运作社会公共服务的专业化能力和专业化程度,最终实现二者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良好关系,为社会公众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与提升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郭丹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J].中国管理信化,2019,(22):196.
[2] 汪圣.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组织发展的“诺斯悖论”问题探析[J].长白学刊,2018,(01):61.
[3] 廖鸿,孙慧宁.我国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突破[J].商,2016,(2):91.
[4] 张汝立,刘帅顺,包娈,等.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与优化——基于制度场域框架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20,(2):99.
[5] 张兴杰,肖小霞,张开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检视与未来政策选项[J].浙江学刊,2013,(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