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青 龚佳益
摘 要:“自然教育”观是卢梭教育思想的重要观点,他主张教育要符合自然规律,顺应并满足人的天性,并且根据年龄对受教育者进行分阶段教育,0—2 岁的婴儿期, 3—12 岁的儿童期,13—15 岁的少年期,15—20 岁的青春期,提出了不同的教育原则、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自然教育理念对后世教育理论的发展和实践尤其是儿童教育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爱弥儿》;卢梭;自然教育
一、家庭教育中要注意让孩子在实践中成长
出于对孩子的爱护,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许多家长从小就给孩子灌输了“该做”与“不该做”的观念,虽然这些观念能让孩子少犯错或少受到伤害,但是也会导致出现两种不好的情况。一是孩子不知道如何面对未知问题,家长能将自己已有的经验传授给孩子但总有些问题是家长也无法预料的,孩子在这些问题面前就会陷入迷茫。二是一些叛逆的孩子将会因此受到更大的伤害,处于叛逆期的孩子自我意识比较强,如果这时家长再给他们灌输该做与不该做这种观念,他们反而会因为逆反心理去尝试一些家长口中不能做的事甚至会因此受到伤害。
卢梭在《爱弥儿》中写“遵循自然法则,跟随它指示的路前进。它会不断地磨炼孩子,用形形色色的考验来打磨他们的品性,教会孩子从小跟烦恼和痛苦相处的方式”。卢梭认为孩子需要自己经历一些磨难才能更好的成长。家长在教育孩子时应注意先让孩子感受再告诉他道理,须知道要尝过糖的孩子才能知道甜,摔倒过的孩子才能知道痛,受过累的孩子才能知道苦。如果孩子要做一些对自己有小的伤害的行为,家长不应该立马阻止他,先让孩子自己感受这样的行为带来的后果然后家长跟他说明事理,这样孩子才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我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仅仅对孩子进行理念上的灌输对他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注意让孩子在实践中成长这样才能让他明白更多的真理。
二、关于孩子智力发展的启示
(一)孩子的智力发展要顺应自然
《爱弥儿》里卢梭的观点是在孩子的每一的阶段他的教育是不同的,婴儿儿童时期要注重的是他们的体力和感知能力的发展,到青少年时期等孩子有了一定的知识积累再注重他智力的发展。许多家长因为怕孩子落后于他人,在孩子处在儿童时期就让他们接受过多的知识教育,这样不但束缚了孩子的天性还会给孩子造成过多的压力。让孩子接触不符合他们年龄阶段的知识不是让他们学习只是让他们被动的接受。不但限制了孩子的自然发展还会给他们过多的压力。
(二)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
《爱弥儿》中卢梭的观点“所以,重要的不是教给他各种学问,而是培养他对学问的兴趣,并且在这种兴趣发展的时候,教他研究学问的方法”强调了要用兴趣去点燃孩子的学习热情。无论在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中,有些家长和教师习惯直接让孩子去学习知识,这样孩子只能被动的接受它,也不能从中获得启发。所以第一步是要激发孩子的求知欲也是他的学习动机,当孩子对某一问题产生了兴趣后他会自主的去积累和学习相关知识,并且对他产生深远的影响。我们要培养会思考的孩子,而不是会背知识的孩子。
三、爱情是道德的审美
爱情是一种建立在道德品质基础上的审美,美好的道德有助于建立并且巩固爱情。道德情感是主体对社会存在和道德伦理的主观感受,可以作为判断人类的行为或情感的重要依据。在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中,追求的是孩子符合自然天性的道德规范的培养,所以,道德认知从孩子的角度出发,要避开孩子缺乏辨别是非善恶的缺陷,利用不同行为及其对应的外界评价和造成结果等情境,指导儿童感受不同行为带来的结果,让孩子在教育中获得具体感性的道德认知。
德育是爱情教育的基础,品质是爱情的基石。爱情是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在“性情相投的条件之上” 积极健康的道德观念可以指导我们对爱情和幸福的选择。“只有互相友爱、真心相爱、兴趣一致和兴趣相投,并以高尚道德为基础,赋予无限崇高的热情,才会建立起真正的爱情。如果没有爱情,生活将是不完美的。” 培养自己的爱的审美和能力的前提是我们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认知,如果没有正确合理的道德认知,这个人就不能正确的管理、理解和表达情感,也不能做到爱自己和爱他人,他的爱情观念自然是错误的,“任何一种欲念,只要是能够控制它,它就是好的;如果你让它役使你,它就会成为坏的欲念了”,追求感官的刺激、物质条件等是人的天性,却不能不加以节制或引导,因为良好的道德品质应该作为个人的毕生追求,感官刺激和物欲可以是爱情的部分参考而不是决定性因素。这也就是说我们 “可以顺从爱情欲念来避开感官的欲念”,用道德支撑自己对自身、对方和世界的积极向上的爱,实现彼此在这段关系中的合作、互补和共同进步。
结语
卢梭的自然教育具有丰富深刻的内涵,卢梭认为教育要遵循人的自然天性,依照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以及重视孩子道德品质的培养,这些教育思想对于当代教育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教育要重视受教育者个人的人格发展,引导受教育者感受并且遵循人性的真善美。回歸本真和人性的教育才能使个人更好的适应国家和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