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梓伊(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谢 菲(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水是人类生命的源泉。人类在改造自然、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对天然水系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水资源枯竭等问题不断出现,对生态安全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威胁。与此同时,作为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我国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极大;且我国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有些地方水资源丰富,时常发生洪涝灾害,有些地区又干旱缺水。加强水资源保护,实现水资源的科学利用是我国面临的重要问题,而这一切都需要从立法层面寻求解决。
《实用水法学》(黄河水利出版社,2016年第2版)由中国水利教育协会策划组织,樊万辉、杜守建、胡楠、汪明霞等4位主编,属于“高职高专教育国家级精品规划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该书以培养学生能力为主线,体现出实用性、实践性、创新性的教材特色,是一本理论联系实际、产学结合的精品教材。总览全书,有以下三大特点: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水利法制化建设也显现出其重要性,成为加快水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助力。作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部委最新颁布的水利法律法规,围绕每一个章节的具体内容,对涉及的水利法规发展更新情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说明。
全书分成19个章节,分别为:法学基础、水法概论、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河道的管理与保护、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防汛抗洪、取水许可与有偿用水、水土保持、水行政立法、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事纠纷的处理、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与处理、水行政复议、水行政诉讼、水行政赔偿。
以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为例,书中首先归纳了加拿大、荷兰、日本等国的水政策、水法及节水情况等内容,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关于开发水资源与保护环境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作者明确了水能资源、水运资源开发的方式与注意事项,并指出合理开发各种水源的同时,应当通过人工放流、开闸纳苗等方式加强对渔业资源的保护。
同时,书后还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农田水利条例》等常用的水利法律法规选编,完全可以作为读者日常工作学习中的法律工具书。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促进思维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并检验思维及行动的正确性。作者大量引用实际生产中发生的案例,以案说法,对那些具有代表性的重点案例进行周密而仔细的研究分析,提出能够用于实践的规律性认识,以期对水资源保护、行政立法、水行政执法等有所裨益。
以第十一章“水土保持”为例,书中引用了某铁矿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的案例,对其查处过程、处罚依据、处罚结果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进行了案情分析。作者明确指出,水资源保护监督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始终做到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结合,让社会各界都深刻认识到水保执法的目的及水土保持的重要性。
水利部多次明确指出要在水利行业内实施水行政综合立法、综合执法。实际上,在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原则之下,培养健康可持续的治水思路,是传统水利治理向现代水利转变的必由之路。
该书在撰写过程中充分体现出思路创新的特点,无论是在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河道的管理与保护,还是在水行政立法、水政监察、水事纠纷的处理等方面,都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新思路。
以第十五章“水事纠纷的处理”为例,作者明确指出在处理水事纠纷时,不但要考虑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也要适当地照顾历史,对于历史上处理纠纷已经形成的有关协议,要适当地给予考虑,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处理纠纷,以取得更符合实际的处理结果。浙江省某县一灌区渠道上下游两村用水纠纷案例就很好地体现出这一点。在处理纠纷时,县委、县政府遵循“上下游兼顾”的原则,依法治水、规范水事秩序,引导两村达成和解,解决了当地困扰多年的水事纠纷问题。
总得来说,《实用水法学》一书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通俗易懂,既能作为高等院校水利类专业的教学用书,也可以作为水利类专业从业人员的参考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