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江·米那甫
(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水管站,新疆 哈密 839206)
巴里坤县河流名录共86条160段,列入县级河(湖)长制管理的主要河流共53条,列入乡级管理的33条;湖泊一个,即巴里坤湖;水库28座。根据巴里坤县实际情况,目前又梳理了11条有涉水工程的河流也纳入河长制管理工作。以上河流、湖泊及水库构成巴里坤县实施河(湖)长制工作的河湖管理体系。
虽然巴里坤县已经构建了相对比较成熟的河(湖)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要构建一个长效的管理模式,还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许多地方需要去改变和改进。
可以看出,巴里坤县河(湖)长制的构建过程中,均以各乡镇党政机关人员担任河长等职,而人民群众、企业等其他主体参与程度较低,致使管理组织体系构成单一化,会导致以下问题的发生:除了政府以外的其他主体对河(湖)长制认识不足,对于治水工作的参与度低,积极性差,导致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协调合作难以顺利开展;河(湖)长基本由当地一把手担任,难免出现领导自由裁决的现象,由于个人的认知和情感的倾向导致资源的浪费和决策缺乏有效性。
巴里坤县实行河(湖)长制公示制度,在河湖显要位置设置公示牌,内容包括河流名称、河(湖)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工作内容、举报电话、河长职责等信息。这种方式宣传力度小,社会群体和企业等无法第一时间收到相关的政策和通知,并且公示牌无法做到信息的实时更新,导致无法充分发挥社会和公众的作用,以及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另一个问题是缺乏信息管理,公示牌的作用只有信息的输出,而无法做到信息的获取、加工和储存,无法实现多个区域信息的实时汇总和分析,也无法对河(湖)长的工作进行实时的监督和公开。
在巴里坤县构建河(湖)长制的过程中,在河(湖)长行驶权利时,可以依据的法律只有《水污染防治法》,巴里坤县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对河(湖)长的权利和覆盖范围做出解释,比如将各地区党政一把手作为河(湖)长是否合理,在没有相关约束的情况下,河(湖)长是否会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巴里坤县也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来监督河(湖)长的工作过程,同时也缺少相应的指标设计来明确河湖治理的成效和相应的工作效果,无法有效评估河(湖)长是否工作到位,河湖治理是否取得明显的成效。
河(湖)长制在水管理和治理的过程中,很难在短期内收到成效,需要长期的建设、调整和坚持,所以构建一个长效的管理模式很重要。通过总结巴里坤县河(湖)长制构建的相关经验以及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和探索了巴里坤县构建河(湖)长制长效管理模式,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建设更加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设立正副河(湖)长制,正河(湖)长由党政机关一把手担任,能够更加方便的调动资源等,而副河(副)长由有名望的企业负责人或者社会公众担任,能够更好的加强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使更多的企业和公众参与进来,而不只是‘政府出力,公众围观’,同时正副河(湖)长共同决策制,更改能够避免出现滥用权力的情况。
出台更加详细的规范,将整个河(湖)长制的工作内容和流程规范化。做好程序和系统的设计,将实践工作落实到规范里,比如,明确例会频次,巡河次数、时间和要求,重大问题协商处理办法,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将责任规范到文件里,并向公众公开,强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优越性来达到管理水资源,治理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目的。
组织管理体系是河(湖)长制的核心,建设完备的管理体系,强化程序设计是建设长效河(湖)长制管理模式的基础。
治水和管水不只需要政府投入力度,更需要所有公众都参与进来。对于构建长效河(湖)长制管理模式而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热情十分必要。首先,除了设立公示牌以外,利用媒体、微博、发传单和构建微信公众号等手段来加大对河(湖)长制的宣传,让公众对河(湖)长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自觉的参与到构建河(湖)长制的工作中来,提高公众们的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形成良好的全民治水、护水的氛围。
基于目前信息管理水平,构建智能信息管理平台,来对河(湖)长制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汇总、跟踪、处理和储存。信息化管理平台不但对能够实现信息的获取、加工、储存、汇总和分析,还能够规范管理和提高效率,文件的审批、申请和传递等都能够通过平台来实现,节省成本和时间,其次,信息化平台能够将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的信息汇总在一起,能够多区域、多时程、多流域的综合治理,为河(湖)长制的决策提供更丰富、全面的信息。
让公众对河(湖)长制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通过对信息的智能化管理,才能够从源头上让河(湖)长制长期发挥作用。
立足实际,优化自主化指标,设计符合巴里坤县实际条件的自然指标、生态指标来保障河(湖)长制的工作成效。首先,全国各地的地理位置、地形条件、气候风俗不一样,水治理和水污染的指标应该因地制宜,比如何种水质才能达到水治理的要求。一方面可以保证水治理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能为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提供参考。
建立严格的奖惩体系来监督和规范河(湖)长制。实行年度考核制、打分制,将奖惩结果作为相关领导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县级河(湖)长由县长担任,乡(镇)级河(湖)长由各乡(镇)党委书记担任,河流所经地由乡镇场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及河段长并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成立巴里坤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县域内河(湖)长制工作。
健全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到位。巴里坤县出台推进河(湖)长制试行7项工作制度。包括:(《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湖)制督查工作制度》、《河(湖)制工作巡查制度》、《河(湖)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湖)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河(湖)制工作验收办法》、《河(湖)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县域内的按河(湖)流的分布、及特性编制8本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于2018年5月10日签发,实现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目前,县级河长累计巡河(湖)287次,巡河(湖)人数20人;各乡镇场区累计巡河(湖)501次,巡河人数33人。2019年4月22日对巴里坤县县域内2家砂石厂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2019年6月县河(湖)长办对关于水利部暗访督查发现奎苏镇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其他方面对小红沟、柳条河大河段、石人子东沟、西黑沟及巴里坤湖旅游及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出动人次120次,车辆50余次,投入资金5.42万余元。
巴里坤县有15个乡镇场区总共有16个水源地,其中建制镇水源地有9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河湖生态综合治理情况:为了加强对湿地的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证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石人子乡高家湖建立旅游区(高家湖湿地景区),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全部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建设中;2013—2017年河南水利厅专家分四次对巴里坤湖进行了遥感监测,遥感影像对巴里坤湖提供了准确的资料,并及时制定了《巴里坤湖补水方案》,自2014年实施巴里坤湖补水工程以来,巴里坤县湖共补水116万m3;抽调管理人员32名,累计投入资金26.8万元(租船、拔木桩、管理费、油料费等费用),成立“巴里坤湖治理管理联合工作组”,对巴里坤湖周边生态环境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整治,为切实履行河(湖)长制工作奠定了基础,进一步保护了巴里坤湖生态。
巴里坤县在推行河(湖)长制之后,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若要构建一个长效的管理模式,还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继续优化和改进河(湖)长制。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强化程序设计,出台详细的管理规范和构建考核奖惩体系,因地制宜优化指标,针对全民参与度低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构建信息管理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