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着眼应对我国能源供应体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要大力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积极推进能源通道建设、增强能源储备能力、加强能源需求管理等。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能源供给安全要多措并举立足国内,确保实现到2020年底一次能源自给率达到80%以上的“十三五”规划目标。保障能源安全的产能应该是一种优质高效的产能、清洁绿色的产能、储备应急的产能。
《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坚持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资金渠道,通过企业债券、增加授信额度以及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合作等方式方法,推动勘探开发投资稳中有增。
孙传旺表示,在加大能源供给的同时,还应加大能源储备应急体系建设,保障能源运输大通道的跨区调配能力。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对增强能源储备能力也进行了部署。做好地下储气库、LNG储罐统筹规划布局,推进储气设施集约、规模建设。
孙传旺认为,除了供给安全,能源安全还体现在价格安全,为此,应稳定能源价格预期,完善能源金融体系,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加强能源法规建设,有效应对外部市场风险。此外,还要确保能源作为重要生产生活要素的配置效率与公平,消除不利于复工复产降成本的机制障碍,完善能源监管机制,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天工摘编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