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验”与“美国危机”*

2020-01-05 05:37王希
文化纵横 2020年6期
关键词:共和党选民体制

“美国危机”

2020年充满危机,注定要成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未来的历史学家将如何书写它,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信:我们在2020年体验了一场政治范式的转换。

对于美国人来说,危机和范式转换的感觉都更为真切。2020年是美国历史上“危机丰收”的一年,美国在今年同时遭遇了四大危机——新冠疫情危机(百年不遇的全国性公共卫生危机)、经济危机(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种族主义引发的社会危机以及环保危机。[1] 危机并不是美利坚民族少有的历史体验。从程度和强度来看,2020年的“美国危机”似乎没有超过其历史上的其他一些危机(如美国内战),但它却令人感到更为凶险,更加难以化解。这不仅是因为多重危机的集中发生,更在于危机发生在国家领导力空前缺失的时刻,即一种具有道德正义和凝聚力的、可信的、有效的、受人尊重和具有尊严的总统领导力的缺失。总统领导力的缺失是目前美国面临的最大危机,是“美国危机”的危机。

托克维尔曾在19世纪30、40年代写出《论美国的民主》,在介绍美国政治体制的同时,也开启了外部世界对美国民主“神话”的想象与制作。20世纪中叶美国成为超级大国后,美国民主更是成为全世界人民所仰慕的体制和学界研究的热门话题。那么,美国民主是怎么走到今天这个前所未有的危险时刻的?

“特朗普现象”与总统“怪人”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尘埃落定的第二天,《纽约客》杂志主编戴维·雷姆尼克发表专论,用“美利坚悲剧”的醒目标题形容特朗普的当选。《时代》周刊则给特朗普戴上一顶“美利坚分裂国总统”的桂冠,指责他的获胜是因为使用了分裂政治的手段,成功地操纵了支持者的绝望感。[2] 尽管如此,许多人仍然认为,特朗普在执政后会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及美国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力,抛弃竞选政治的做法,抑制自恋感,审慎对待总统权力,并对美国民主体制表示出某种敬畏感。人们也相信,美国体制的传统、美国政治操守的规范、价值共识和独立于政府的公众舆论可以对特朗普形成钳制,不会听任他为所欲为。

特朗普对所有这些期待的回答只有一个字:不(No)。将近四年的执政表明,特朗普拒绝做3.3亿美国人的总统,而执意只做支持他当选的46%的美国选民的总统,“党派政治”(partisan politics)成为他执政的特征,总统职位成为他推进共和党意识形态和利益群体的利益的工具。于是,2016年大选造成的政治裂痕不但未能得到修复,反而愈加扩大,“极端政治”愈演愈烈,“极化政治”成为常态。在其任期前三年,特朗普的许多举动和政策虽然带有浓厚的“党派政治”色彩,但仍可被视为美国宪政体制尚能容忍的总统行政权的使用。然而,2020年新冠疫情和全国性反种族歧视抗议的出现,对他的真实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并直接威胁到他对成功连任的期待。

在美国人的习惯与期待中,在面临全国性危机的时刻,总统应该从国家利益出发,团结民众,与州和地方政府展开精诚合作,展示具有道德感和正义感的领导力。但这种理想的领导力似乎与特朗普全然无缘,他对疫情危机的处理更是彻底暴露了他连最基本的政治领导力都不具备。除了在国际上甩锅、在国内竭力推卸失职之外,他还将“党派政治”带入抗疫之中,用政治意识形态画线。例如,为了追求臆想中的政治目标,他不顾科学与现实,以停止相关联邦拨款为要挟,敦促各州开工开学,全然不顾各州和地方政府面临的具体困难;更极端的是,他公开批评民主党人任州长的州实施的抗疫措施,并鼓励这些州内的反对派公民公开挑战州政府的决定。

在对同期的种族政治事件的处理上,特朗普也未能展示出一种公正、有效、具有起码政治道德意识的领导力。2020年,警察针对非裔美国人乔治·弗洛伊德和雅各布·布莱克的暴力执法,引发了全国性的抗议活动。但特朗普拒绝公开谴责白人民族主义,却对“黑命攸关”运动大加斥责,加剧了美国人在种族问题上的分裂。特朗普不是利用总统的巨大声望和影响力来团结民众、化解怨恨,而是将“种族正义”与“法律与秩序”对立起来,连最起码的承认和捍卫已经成为宪政原则的种族正义的勇气也没有,更谈不上使用成熟的政治技巧来化解危机。

任何当权者都不愿意面对危机,但危机往往也会成为政治人物改善形象、重新赢得民意的时刻。但特朗普却放弃了上述危机带给他的这样的机会,或者他根本没有意愿、能力与素质去把握这些机会。特朗普式的总统政治似乎只有一个目标——争取成功連任。在过去几个月中,特朗普利用手中巨大的行政资源为赢得连任造势,将“极端政治”推向了极致,许多做法都违反了美国体制,甚至两党制政治实践中的“共识”;但整个体制对这些做法却束手无策,没有任何钳制的机制。2020年民主党掌握的众议院试图通过弹劾和独立司法调查等制度措施来“驯服”特朗普,但都没有达到目的。体制钳制的失败让特朗普更加有恃无恐。19世纪初,英国作者玛丽·雪莱在其科幻小说中描写了发明家维克托·弗兰肯斯坦创造了一个体型怪异、没有灵魂、没有道德感的“怪人”,却没有发明出制服怪人的办法的故事。[3]在某种意义上,美国体制似乎也遇到了同样的困境:它产生了特朗普这样一个极为异类的总统“怪人”(a presidential Frankenstein),却没有驯服他的“极端政治”的体制力量。

特朗普任职美国总统期间,“极端政治”愈演愈烈,“极化政治”成为常态

“两党制”的起源与演进

美国总统由各州选民通过总统选举人选举产生。无论属于哪个政党,总统当选之后,理论上应该是美国人民的总统,而不只是其支持者的总统;总统执政的出发点应该超越“党派政治”,以美国人民的“公共福利”为重;总统的职责也不是捍卫本党的利益,而是“维护、保护和捍卫美国宪法”。这当然是一种理想状态,在美国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特朗普之前的总统多少受不同形式的钳制,其中有的来自宪政体制的设计(如联邦政府三权之间的制衡和联邦制的限制),有的来自两党内部和之间的意识形态“共识”,有的来自体制运作产生的“惯性”(如在外交上对美国利益和前任建树的默认),还有的则来自总统本人的政治素质。但在特朗普时代,这些钳制性的力量或者失效,或者缺失,或者被他彻底否认。在特朗普执政期间,总统政治范式转换的最明显体现,是“党派政治”成为特朗普执政的工具与标志。对于这一转变,无疑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深入研究来回答,本文仅从两党制政治的角度提出一些观察和思考。

作为一种政治“实验”,美国政治体制在18世纪末起步时的确拥有许多前所未有的发明,包括人民主权、联邦制、权力分割與制衡、宪法的崇高性等,但并不包括“大众民主”和政党政治,更不包括我们今天熟悉的“两党制”。事实上,建国者对大众民主和政党政治都十分反感,避之唯恐不及。尽管如此,联邦宪法却为两者在制宪之后的出现与生长创造了条件。为建立一个限权政府,宪法不仅将联邦权力进行了分割(三权分立),还设计出一套复杂的选举制度,频繁、定期的选举成为美国民主的核心内容和重要实践,而竞选——不同利益群体为获取公职而展开的竞争——则催生了政党政治。政党将分散的选民意愿进行整合与提炼,形成一种集中力量,冠之以意识形态的口号,争取选举的胜利,从而获得对公职的占有以及制定公共政策的权力。虽然原始宪法文本中没有任何关于政党的文字,但政党政治却因为选举的现实需要成为左右美国民主的一种根深蒂固的体制力量。两党制便是这个漫长历史过程的产物。

在今天的美国,两党制被认为是美国民主的一种理所当然的体制

两党制的核心是互为反对派的“二元政治”,最早起源于第一届总统华盛顿执政期间,并通过1800年总统大选和第十二条宪法修正案(1804年批准)演变成一种宪法下的“合法反对党制”。最初发生在联邦党人和民主共和党人之间的两党政治,最多算是一种派别政治。现代意义上的美国政党体制则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这一时期,民主党和辉格党在全国范围内围绕总统、国会议员和各州政府职位进行了长达20年的公开竞争,与此同时大多数普通白人男性公民获得了选举权,带来了选民队伍的第一次扩展,政党政治的许多运作机制与规范也都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

19世纪50年代,民主党-辉格党两党竞争体制因无法解决奴隶制问题而土崩瓦解,新兴的共和党-民主党两党制取而代之。1860年,林肯作为新生共和党的领袖人物赢得总统大选,但联邦却发生了分裂,两党制未能阻止这一基于区域经济体制和政治意识分歧之上的国家分裂。内战和重建期间,共和党利用南部退出联邦和民主党分裂的机会,掌握了联邦政府,并将选举权赋予获得解放的南部黑人男性,从而将该党的影响力推进到南部,为新一轮两党对峙奠定了基础,并在19世纪后期将“两党制”变成了一种固定的政治竞争模式。

从19世纪末至今,民主党、共和党虽然名称不变,但随着美国政治的数次重组(realignment)和意识形态的易帜,两党的政策立场和选民构成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19世纪末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冲击下,民主党将中西部和南部的自耕农和天主教徒纳入自己的阵营中,而共和党则演变为东北部工商业资本和劳工贵族的代言人。20世纪30年代,罗斯福总统利用新政改革,将民主党逐步改造成由北部劳工、天主教徒、都市少数族裔、非裔美国人和南部白人至上主义者组成的选举联盟;共和党则将白人新教教徒、小镇居民、自耕农和商业中产阶级变成了自己的征募对象。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之后,南部白人选民、宗教保守派和一部分白人劳工阶层改变立场,加入共和党阵营;民主党则努力维系由少数族裔、新移民、自由派和底层劳工组成的选民联盟。20世纪后期和21世纪初,在公民权利、经济利益分配、宗教与价值观等问题上,选民的政治立场出现了严重的分化,选民重组也变得更加困难。但这些并没有影响到两党制的生存,也没有给第三党带来夺走两党选民的机会,两党制因此被认为是美国民主的一种理所当然的体制。

两党制在美国长盛不衰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总统候选人须赢得过半数的总统选举人票数才能当选。这一规定促使政党集中资源,减少票源分散,两党竞争因此成为最有效的获胜模式。19世纪上半叶产生的“胜者全得”“团体制”“相对多数获胜”等竞选规则最初只是州的选举程序,后来因为政党竞争的需要被推广成为一种通用的竞选实践。 19世纪40年代采用的“单一议员选区制”——在一个国会议员选区里,只有得票最多者才能当选——也是因应政党政治的需要而发明出来的,但它限制了选民的选择范围,并使得落选者及其支持者的主张遭到彻底否定。因为联邦制的缘故,涉及选举程序、选区划分和选民资格界定的法律主要由各州制定,而各州立法机构则长期为民主、共和两党把持,保证两大党竞争的“公平性”(实为它们的既得优势)成为两党的共识。正是这一整套体制帮助形成了美国总统选举中的“双寡头垄断选举制” (electoral duopoly)。[4]

“双寡头垄断选举制”的影响

“双寡头垄断选举制”带来了一系列的后果。首先是选举政治的僵化和政党的工具化。获得竞选成功是政党政治最高也是最根本的目标,政党的一切运作均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和展开,两党制于是彻底演变成一种为赢得选举而存在的体制和进程。当政治竞争变成了一种系统性的工具理性实践之时,民主政治应有的道德和思想内涵便会荡然无存,技术政治则因为对胜利的渴望和偏执而日益走向极端化,“极端政治”的逻辑由此而生,政治妥协的空间越来越小,甚至完全丧失。

其次,“双寡头垄断选举制”赋予两大政党先天性的竞争优势。当竞争场上只有共和、民主两党的时候,第三党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便大大降低。因此,民主、共和两党可以对全国范围的国会选区进行长时段的布局和经营,保证始终赢得各自选区的国会议员选举和总统选举的胜利。两大政党还致力于减少乃至消灭自己控制的选区内的两党竞争,不给对手留下组建有效反对派选民联盟的机会,结果“一党州”(one party state)数量逐年增加:2000年三分之二的州几乎都成了“一党州”。这意味着,真实意义上的政党竞争程度,在“一党州”变得越来越低,在“摇摆州”则变得更为激烈,后者的选民因此在总统竞选中占有更大比例的话语权。

再者,“双寡头垄断选举制”也改变了初选的作用。党内初选是20世纪初美国民主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目标是将原来由党内大佬掌握的总统候选人提名權“下放”给普通选民—— 候选人必须先赢得党内普通选民参与的初选,才能得到党代会的提名。但到了20世纪后期,党内初选演变成一种“时势造英雄”的表演——谁能够筹到雄厚的资金、组成有效的竞选团队、赢得媒体的高度关注,谁就有可能最先胜出。一旦获得初选的成功,“时势造英雄”就会变成“英雄造时势”。获得党内提名的总统候选人按惯例会变成党的领袖,可以以自己的政见为核心,在制定本党竞选纲领、宣示政见和政策方面发挥极大影响,并独立地决定竞选策略,政党的全国和地方委员会则只扮演服务性的角色,并用政党纪律压制和清除潜在的党内竞争者。所以,对于总统候选人来说,赢得初选,成为党的领袖,利用两党制营造的政治垄断(排除了第三党的威胁)与政治分割(拥有“一党州”的优势)局面,可以事半功倍地增加赢得大选的胜算。

这正是2016年总统大选时共和党内发生的情形。无论是从组织关系还是从政治信仰上看,特朗普都不是一位忠诚的共和党人,但他看准并成功地利用了“双寡头垄断选举制”下的政治垄断与政治分割局面。当决定参选之后,特朗普没有重复20世纪90年代亿万富翁佩罗(Ross Perot)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参选的做法,也没有像20世纪初西奥多·罗斯福那样大费周章地组织一个第三党来参选,而是选择以共和党人的身份参选。作为一名精明的商人,他希望用最小的成本谋取最大的利益。而要在总统竞选中做到这一点,必须有效地利用“双寡头垄断选举制”。特朗普深知自己不是共和党权力圈子内部的人,从政经验更是一张白纸,如果按常规出牌,他必然在党内竞争中处于劣势。所以他必须要以“出格”的竞选战术赢得初选和大选。他打出反建制派、反精英和反全球化的旗帜,刻意表现“政治不正确”,声称自己是“沉默大多数”的代言人,力图赢得一大批对两党制早已厌倦的基层选民的注意力,并将他们对精英政治与文化的愤恨无限制地放大,从而在共和党内制造出一批新的共和党选民。这是一场豪赌,但他却做到了先声夺人,用一场党内的反叛首先赢得了初选,迫使共和党奉他为党的领袖。进入大选之后,他借助共和党的平台,将共和党党内的“反叛”扩大成为一种跨越党派界限的“选民反叛”,使用白人民族主义的语言,煽动起“摇摆州”中那些受到全球化冲击的选民的怨恨和不满,并将这种不满与怨恨提炼成一种对建制派、精英化政治和全球化的全面否定,从而创造了一支追随他的选民队伍,一个披着共和党外衣的“特朗普党”由此诞生。“特朗普党”选民不仅帮助他赢得了选举,也帮助制造了当代美国政治中的“弗兰肯斯坦”。

特朗普创造了一个披着共和党外衣的“特朗普党”

最后,“双寡头垄断选举制”对选民队伍的构成也有重要的影响。19世纪黄金时代的选民似乎已经不复存在,相反,21世纪的选民队伍越来越多地包含了以下两种人:一种是面临“无选择困境”的人,即对两党候选人都不中意而自愿放弃选举权的人;另一种则是“偏执选民”,即对某种政治理论、政策组合或政治议题抱有不容置疑的、不妥协的反对或拥护态度的人,他们关心的是问题和信仰,而不是谁来代表他们发声或者他们的代言人如何发声。美国历史学家理查德·霍夫斯塔特在《美国政治中的偏执风格》一文中,以冷战时代的麦卡锡主义和20世纪60年代中期右翼政治势力为背景,梳理了美国历史上“偏执风格”的政治现象:这是一种由非理性的思维和行为主导的政治,其特征是先入为主,拒绝真相,夸大事实,怀疑一切,将一切与自己的信仰相对立的人和事与阴谋论联系起来。如果偏执政治主导了一个社会的政治运作,整个政治就会是一种病态政治。

偏执政治不仅需要领袖,还需要有信众和追随者。麦卡锡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成功不仅在于他使用了捏造事实和心理恐吓等手法,更在于他成功地利用了当时美国人对共产主义的焦虑,并通过媒体将这些焦虑放大成为一种恐惧。如果我们将“麦卡锡主义”定义为一种“偏执风格的政治”的话,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它会在21世纪初的美国再度浮现。冷战之后,美国作为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并没有维持多久,“9·11”事件摧毁了美国人传统的地理安全感,全球化和数据化则加速了知识的更新和信息的分享,极大地刺激了新型资本主义的快速生长,而后者大张旗鼓地利用各国的政治体制为自己谋利,形成了利用国家力量但又企图摆脱国家控制的新力量。这种新的资本主义力量与不同国家的内部政治结合起来,构成了新的发展优势,直接挑战美国霸权,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富有”“最自由”“最伟大”的国家的地位不保,曾令美国人骄傲不已的“上帝选民”和“天定命运”的神话在全球化时代的竞争中受到空前的质疑。这一切对于许多美国人来说是难以接受的现实,他们渴望拯救美国的政治领袖的出现。在这个时候,特朗普的“美国第一”和“让美国再次伟大”的口号,对于这些人无疑具有重温旧梦的吸引力。当具有偏执心理的选民占到一定比例的时候,当“双寡头垄断选举制”将选举结果锁定在为数不多的摇摆州之上的时候,选举政治便会产生令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在2016年特朗普的胜选中,这两个因素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加支持种族正义和“黑命攸关”活动的不光是黑人青年, 更多的是白人青年

“美国实验”的希望

美国民主的理性时刻是否走到了尽头?美国民主的希望何在?

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请允许我简短地解释一下“美国实验”的概念,以及我为何用它作为本文题目的一部分。美国总统选举本是美国的一场内政大戏,但因为美国在国际上的特殊位置,总统大选也牵动着他国的政治神经,就连普通民众也情不自禁地选边站队,卷入争论,借机将自己的政治情绪倾泻其中。“激情政治”和“偏执政治”似乎具有一种普世性,可以跨越国界,在网络和意见领袖的推动下,愈演愈烈,构成全球化时代一道特殊的跨国政治风景线。我希望提议,在观察和解读美国政治时,把美国——包括其政治在内——看成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一种“实验”(experiment),而不一定把它看成是一个已经有了定论或最终结果的必然。实验是一种利用已知的知识与经验去发现一个未知世界的过程,实验的过程是开放的、漫长的,不会一蹴而就。实验也受制于外部和内部的多种因素,会同时包含成功与失败、前进与后退、起伏与转折的可能。用这个视角看美国,可以帮助我们减少思维中的“偏执”风格,对美国政治的变化保持一种比较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其出现的不确定性和超出预期的变动拥有一种更健康的心理准备。

的确,经过特朗普的四年执政,同时又面临着多重危机,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焦虑和不确定感。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美国民主已步入“至暗时刻”,理由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美国体制本身具有的韧性。政党政治可以为特朗普所利用,也同样可以为反对党所利用。只要有定期的、经常性的选举存在,政治野心和“总统暴政”就不太可能长期畅行无阻。2020年众议院弹劾特朗普终告失败,除了理由和证据的强度不足之外,共和党控制了参议院的多数是最重要的原因。但这同时说明如果民主党获得两院的控制权,并能在党内形成共识,即便特朗普连任成功,他也将面临比第一届任期更多的国会限制。事实上,在其任期后半段,特朗普也体会到了当年共和党国会对奥巴马执政制造的体制障碍。

从联邦最高法院的角度来看,虽然特朗普任命了三名大法官,改变了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党派属性”的比例,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三名大法官会在所有问题上都按他的旨意行事,甘心做他的法律仆人,甚至把最高法院当成特朗普的政治工具。事实上,在不久前关于移民、同性恋工作权和堕胎法律尺度等问题的案件中,保守派大法官们也并不是铁板一块;而在总统是否可以以国家安全名义不向司法部门和国会提交私人财产文献的问题上,所有大法官都表示,总统没有将自己置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当然,一个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会在一些具有极大争议的权利宪政问题上做出有利于保守派的决定;但无论如何保守,目前的最高法院并没有政治胆量和宪政理由去推翻民权运动建立的反对种族歧视、性别平等、政治选举的公正与公平等刚性宪法原则,更不用说去推翻新政时代建立的社会保障体制和约翰逊时代建立的老年医保体制。与此同时,“双寡头垄断选举制”本身也并非不可撼动。虽然“胜者全得”体制仍然在绝大部分州实施,但有的州也开始讨论如何改造这一体制,赋予选民更多的选择,以及让选举结果更公正。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美国选举制度需要一场深度改革,美国需要通过一部新的全民选举权法,以联邦政府的名义清除州设置的种种投票障碍,让所有人获得安全、正当的投票机会,改变“美国实验”参与者的队伍构成。

其次,民主的意义不只是通过选举、投票等活动来表现,更多的是通过在一个法治社会和有效的公共空间中的生活来展示。只要这两者继续存在,只要美国人民相信自己始终拥有权利,“美国实验”就会继续进行下去。2020年夏末时分,特朗普为彰显自己不怕示威者的抗议活动,设计了一场从白宫步行到附近教堂并在那里高举《圣经》拍照的活动,参加这次活动的美国国防部长事后立即公开发表声明,就参与这一场带有明显“党派政治”色彩的活动表示道歉,声称美国军队绝不应该卷入这样的事件,给民众造成错误的印象。在特朗普执政的四年中,尽管他开启了所谓“推特治国”的模式,但终究摆脱不了媒体的监督和批评。

当然,“美国实验”最大、最好和最后的希望仍然是美国人民。“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是美国宪法的开卷语,“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是美国政治体制的核心和美国民主的基石。美国人民如何看待“美国实验”,美国人民是否对美国民主体制有足够的信心、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和智慧来维系和捍卫这种体制,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在对这些年美国的街头抗议活动的观察中,我注意到,在因种族问题引发的社会抗议中,无论在大城市还是小城镇,参加支持种族正义和“黑命攸关”活动的不仅是黑人青年,更多的是白人青年;而在白人至上主义者的集会和游行活动中,几乎看不到黑人或其他有色人种的身影。这至少说明,新一代美国人中的许多人愿意接受自民权运动以来建立的新的美国国家认同,而这种认同的基础原则之一便是种族正义。

(责任编辑:郑涛)

注释:

* 本文初稿曾于2020年9月和10月分别在北京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的在线会议上宣读。我感谢王奇生教授和田雷教授的邀请,尤其感谢包括王立新、满运龙、任军锋、郑戈、江振春、赵梅、魏涛等对初稿做出的现场评论与线下反馈。

[1] “危机丰收”(a harvest of crises)一词的使用受到福斯特关于美国内战研究的启发。她在讨论美国内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死亡数字时,使用了“死亡的丰收”(a harvest of death)一词。参见Drew Gilpin Faust, This Republic of Suffering, Knopf, 2008。

[2] 王希:《特朗普為何当选?——对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的历史反思》,载《美国研究》2017年第3期。

[3] Mary Shelley, Frankenstein, or, The Modern Prometheus, Engage Books, 1818.

[4] Leon D. Epstein, Political Parties in the American Mold,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1986, p. 173;王希:《两党制与美国总统选举的“无选择困境”》,载《史学理论研究》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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