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指导各地做好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水利部河湖管理司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河湖健康评价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并于近日印发。
河湖健康评价是河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检验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重要手段,是各级河长、湖长决策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该《指南》结合我国国情、水情和河湖管理实际,基于河湖健康概念从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3个方面建立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从“盆”、“水”、生物、社会服务功能等4个准则层对河湖健康状态进行评价,有助于快速辨识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帮助公众了解河湖真实健康状况,为各级河长湖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