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安徽煤矿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各项工作部署,以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坚持“双管齐下”,推进煤矿企业加强重大风险管控,强化重大灾害治理,有力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截至9 月底,安徽省煤矿已连续40个月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
突出“四个强化”,防大风险。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暂行办法》及《安徽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查找辨识指导手册》,分片区召开宣贯会,推动煤矿企业完善风险管控实施办法,健全落实重大风险工作机制,实现风险管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强化风险排查。2020年初,通过煤矿、公司、分局、省局4级会商研判,汇编形成全省煤矿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做到动态分析评估,及时更新完善,有效解决“想不到”问题。2020 年,全省煤矿共查找重大风险484项、制定管控措施2328条。三是强化过程管控。实行“日查看、周调度、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风险变化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推动煤矿企业健全落实重大风险“年辨识、季评价、月总结、周分析”动态查找研判机制,明确分级管控责任,强化风险过程管控,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控风险,有效解决“管不到”问题。四是强化预警告知。充分利用远程监察信息化系统,实施精准监察,发现管控不力即将导致隐患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向煤矿下达预警告知书,防患于未然,提高监察的前瞻性、精准度。2020 年以来,共下达预警告知书51 份,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21项。
做实“五项工作”,治大灾害。一是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手,推进煤矿企业加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制定灾害治理中长期规划,明确灾害治理目标任务,落实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逐步实现重大灾害区域超前治理。全省保护层开采面积392.47 万m2、9 处煤矿采用“地面井+井下定向长钻孔”抽采、8处煤矿49个工作面采取地面区域探查治理措施、26处煤矿建立地面注氮系统。二是全面完成“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项监察,由省局领导带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集中执法力量,采用“专业组+专家组”方式,开展示范监察,推动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水害等灾害治理措施。1-9 月份,共查处“一通三防”和水害防治类隐患836 条,罚款698.5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5.19%和67.98%。三是组织召开全省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推进会,总结推广近年来煤矿企业在重大灾害治理方面好经验做法,推动煤矿企业强化“零超限、零突出、零突水、零发火”目标管理,提升灾害治理能力和水平。全省3 处煤矿采用地面压裂井抽采,18处煤矿采用“以孔带巷”技术治理瓦斯,建成3 条全自动钻机作业线。四是推进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组织对全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进行抽查,推进全省煤矿完成安全监控升级改造并通过验收,实现了多网融合、应急联动。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验收工作抽查情况通报会暨监控实验室建设情况座谈会,推进煤矿企业进一步提升安全监控系统管理水平。五是组织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推进会,推进煤矿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使用,做到采掘头面、生产系统、重要岗位、灾害治理全过程、检测检验关键环节的“五个全覆盖”,实现数据监测、灾害治理、关键工序、操作行为和设备管理“五个可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