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水利局,江苏 高邮 225600)
高邮市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按照上级政府及水利部门的部署和要求,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省水利现代化建设试点市和省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的重要内容,放在突出位置,围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体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推进。
为进一步强化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和管理,高邮市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并加强了水资源取用许可的审批权限管理。从2013年开始,高邮市新申请取水户一律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新批取水许可项目,做到件件有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涉及流域管理的项目,按照规定要求上报省厅进行审批。经审批的项目均按照查勘、论证、审批、试运行、验收、发证等程序运行。
根据省、市核定给高邮市的取水总量计划,对高邮市各取用水户进行用水指标分解,下达年度非农业开采计划7755.0万m3(农业用水计划由扬州市水利局直接下达),其中地下水844.0万m3,地下水实际开采总量803.8万m3,占地下水开采量的95.23%,回灌水量67.7万m3。落实专门人员,每年均坚持按月抄表,每月开展计量设施检查不少于1次,及时更换不正常运行计量设施。
全面开展取用水户分类和户数清理工作,对取用水户的取用水、往年缴费、取水许可等情况进行逐户逐项核对[1],扎实做好水资源“五个一”管理,掌握各取水单位年度取水量及生产动态,强化定额考核。进一步收集补充取用水户基本信息,建立健全取用水单位一户一档资料,制作取水许可证登记表150份,准确掌握全市取用水户的基本情况,为全面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工作奠定了基础。
对地下水监测网络重新进行合理布局,全年对5眼地下水井水质监测两次。每月定时对22眼层压井水位进行监测,全年组织专人进行两次监测复核,提高了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近几年来,高邮市不断加强凿井管理,加大水资源巡查力度,及时将擅自凿井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了部分企业私凿乱采地下水资源现象,地下水位呈逐年上升趋势,地下超采范围逐步缩小。2013年省政府制定了《江苏省地下水超采区划分方案》,明确了江苏省各水文地质区域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2],取消了高邮市超采区控制范围,这是高邮市地下水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的主要标志。
编制实施《高邮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推进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学校、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的建设,以示范点的建设带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创建[3]。截至2019年,高邮市先后创建江苏省节水型机关31个、节水型社区8个、节水型医院3个、节水型企业23家,创建江苏省、扬州市节水型学校34家。通过创建,社区节水型用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9.4%,人均生活用水量为2.14m3/(人·月)。企业单位节水减排工作有了显著提高,一系列创建指标均达到或高于《江苏省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标准》。
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考评体系,认真制定和执行行业用水定额,坚决遏制用水浪费[4]。推动落实“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在兴建和取水之初即设计并投入建设节水循环池等节水设施。积极做好水平衡测试,指导创建的节水型企业、单位、学校安装二级和三级计量设施等工作,为单位内部节水奠定良好基础。
按时下达自备水源取水户用水以及规模以上企业自来水用水的用水计划,城市自来水厂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和取水计划申报表,并于1月底前完成网上系统申报。对全市用水大户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并免费安装计量设施,用水大户全部纳入水资源信息系统,实行数据在线采集、专人负责巡查、每天定时记录,及时掌握在线动态。同时,对接3家重点工业企业,开展六大行业重点企业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高工业用水效率。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组织实施高邮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持续推进八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程改造,运用节水技术,推广高效节水产品。继续加大供水管网和供水支管网改造。结合30条后街后巷、烟雨小区、穿心河二期工程改造,实施雨污分流工程。推进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建设,提升污水处理利用率。
推进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导流工程,实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由原来的15%提高到目前的45%。指导企业加大循环利用,兴建雨水收集系统,对用水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进行雨水收集试点,先后在多家企业兴建雨水收集管道,建立循环池,提高了水资源循环利用率,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5]。
对高邮市境内35条重点河道现状进行了调查登记,确定6条市级骨干河道划入市级水功能区。全年对高邮市境内14个省重点水功能区的15个断面进行水质监测[6],委托扬州市水文勘测局编制水资源公报和水质公报,并进行发布。为进一步加强对入河口的排污管理,根据《高邮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乡级以上河道和主要支流上设置的排污口进行了全面调查,登记了114个排污口,重点对南水北调三阳河、北澄子河等输水干线上的排污口进行了稽查,对不符合排放要求的排污口限期整改,对擅自设置的排污口责令立即关闭。组织开展城市河道治理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活水、截污工程,改善水体环境,为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的控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围绕江苏省水利厅“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的总体目标[7](即保障水源地安全供水,正常情况下水源地安全供水,突发事件情况下保证应急供水;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与供水设施无关的设施和活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没有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或活动,准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设施或活动;水源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到位,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到位,备用水源地和应急预案到位,水质自动监测和预警设施到位),全面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高邮城区港邮公司一、二水厂饮用水源地建设,高邮菱塘乡、界首镇等农村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完成高邮市东北片区域供水提标升级工程,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保持在100%。不断完善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的清理,与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高邮湖备用水源地餐饮船整治工作。并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边界,设立了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8]。
2013年,高邮市被列为江苏省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高邮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工作机制。按照创建指标体系拟定了考核目标,对5个方面20个具体指标排定了示范工程、重点工程和管理措施,全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努力破解高邮市的水量、水质、水环境问题,高邮市的水生态、水环境、水质量均得到了较大提升,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9]。2018年顺利通过了江苏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严守生态红线,加强生态空间管制范围,采取退圩还湖、退渔还湖等保护措施,保护高邮湖、里下河湖泊湖荡等湿地。建设水生态示范河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质持续恶化、减少水土流失量、净化河道水质,完成老横泾河、澄潼河、北关河等水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形成水生态建设亮点。编制《高邮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治理方案》,利用生态浮岛技术对全市水质较差的5个水功能区进行试点治理,经扬州市水文局定期对这5个水功能区断面进行监测,水质达标率均有明显提升。
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及《扬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高邮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高邮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逐步完善制定了符合高邮市实际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分解了该行政区域考核指标,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对全市14个水功能区15个监测点实行全覆盖监测,配合水文局开展“零点”行动和对排污大户进行定点监测。结合抄表收费工作对54处遥测站、58个遥测点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证每个站点每月巡查检查在两次以上。常态化开展水资源信息系统遥测站点管护,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水资源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保证站点在线率在98%以上。完成120户取用水户、150份取水许可申请书及取水许可证等相关数据信息的录入工作。按时上报规费征收月报、水务月报、水资源管理季报和年报等各类报表。
对水资源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要求和责任,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工作动态,落实目标考核任务。对使用地下水的单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规范取水户取水行为。同时,增强主动办案意识,强化水政执法能力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整合执法职能,下移执法,全面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全面实现全市涉水违法行为防治执法网络全覆盖,有效遏制乱搭乱建、违章种植等涉水违法行为。
出台并完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先后制定了《高邮市河道管理办法》《高邮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确立了城市排水许可证制度、新建地区雨污分流制度、有偿排污等城市排水管理制度。修订《高邮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继续加强水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执法人员法制培训、考核活动,邀请省水利厅法律方面专家现场授课执法人员,选送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执法学习培训,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的同时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加强节约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水资源保护等宣传。利用世界水日、节水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契机,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规和水资源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走进每年一次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为群众解疑释难。挂牌确立节水教育基地,每年都组织节水创建学校到基地参观,提高广大师生的节水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全社会理解、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全社会水忧患、水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近年来,高邮市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加快水生态文明城市及法治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载体,大力开展水源地保护和达标建设,严格水功能区监督,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取水户监督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将继续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