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的作用

2020-01-03 01:27:12单正龙江苏省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心
江苏农村经济 2020年7期
关键词:成员培育农民

单正龙/江苏省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心

钱视忠/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南京市高淳区积极探索在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开设“田间课堂”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学模式,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已日益成为带领农民进入市场的有效组织形式,成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重要载体,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存在的优势

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替代的机制优势。合作社是成员(农民)自己的组织,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组织。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农民自愿组织成立合作社的初衷和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抱团闯市场,另一方面是为了通过合作提高自己的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创业能力。合作社理应要组织成员开展技术培训、营销培训、品牌培训、电商培训以提高其现代经营知识水平,理应要开办专卖店、电商平台(网店),统一品牌,组织帮助社员销售产品从而实现增收。这是合作社机制所在,是区别于其他市场主体根本所在。

合作社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是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成员和合作社的需求是一致的,成员的需求,就是合作社所追求的目标。这种同一性,使合作社具备了在职业农民培育上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既是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也是利用者,这种双重性也使得合作社在职业农民培育上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新型职业农民内在要求是培养农业多项领域的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懂感恩、有诚信、讲奉献的新型农民,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产业领域广、产销环节长,与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从事农业的领域、环节有较高契合度。首先,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依托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品而成立的,在对农民进行培训时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展。其次,合作社培训内容不仅仅局限在农业生产技术环节,还可以根据成员的实际需要扩大到农产品的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经营环节。再次,合作社也可结合成员实际提供农业政策法规、合作社知识、现代农业管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增强成员的合作意识、团队精神、合作社精神。合作社可根据市场信息及时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时组织农民(成员)培训。

互帮互学是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的显著优势。合作社里有种养能人、龙头企业带头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乡土专家、有营销经验的经纪人以及村里有声望的村干部等各类人才资源,可以整合利用各类人力资源,为成员们提供互帮互学的平台。这是其他市场主体所不具备的优势。通过互帮互学可以增强合作社凝聚力,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同时推动合作社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农业科技成果的转换和利用。推动合作社利用政府给予的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支持,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更精良的设备设施等。推动合作社利用自身的资源,建设合作社自己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开设田间学校、田间课堂等。

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中的作用

从发展实践来看,发挥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的作用也存在一些困难,包括部分合作社经济实力不高,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投资少,影响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效果和层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多是本乡本土的传统生产型农民,相对缺乏现代型人才;农民培训硬件投入少,设施条件不高。建议通过以下手段加以改进提升。

发挥合作社组织机制优势。目前,人们对合作社的认知度还不高,多数合作社没有按合作社原则和运行机制运作。必须加大对合作社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加大对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知识培训,以提高合作社运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合作社组织优势和机制优势,特别是激发合作社在培训成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的活力和积极性,使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互帮互学,自我服务、共同提高的独特优势和潜力得到激活和充分涌现。

强化对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政策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是互助性组织,是自治性组织,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加强对社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社员的合作意识、生产经营能力是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政府对合作社所期望的,是合作社公益性所决定的。目前,政府对合作社的政策支持主要集中在合作社产品加工销售、品牌培育等市场营销环节。强化对合作社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上的政策支持,加大对合作社培训能力建设扶持,促进合作社规范运作,将会极大推动合作社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上的积极作用。

支持社会各界和合作社联合开展培训。出台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发展合作社教育培训事业,探索有效的联合教学模式和机制,扶持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和合作社联合教学,构建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体系,推动人才下乡,发挥合作社和社会各界两个积极性。一是扶持合作社建设高质量的实训基地,使实训基地成为既是合作社生产基地,也是合作社与社会各界联合教学的实践基地。二是扶持合作社引进科研院所和社会各界的专家学者及农业领域的高端人才到合作社兼职教学。三是鼓励支持社会各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热心人士投身参与合作社职业农民培育事业中来,大力提倡鼓励提供志愿服务,为其提供政策支持。

创新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法。一是探索政府委托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在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根据不同产业要求,开设具有产业特色的田间学校。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根据本社产业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和教学内容,增强实用性,强化田间教学,使社员能学以致用。三是加强教师配备,与科研院所长期合作,一方面聘请专家教授授课,另一方面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授课,提高培训质量。四是拓宽培训渠道。合作社要加强与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业协会等主体合作,拓宽培训面,多途径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五是创新组织培训方式。利用网络、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现代通讯手段和培训手段,吸引更多的农民参加培训,引导更多的农民、青年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参加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来,投身农业领域创业、就业。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与合作社相互促进机制。在推动合作社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过程中,一方面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程,另一方面注重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新型职业农民懂技术、会管理、讲诚信、有奉献的职业经理人作用,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成合作社带头人、合作社企业家,推动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合作社与新型职业农民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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