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提醒老年人:防范以养老服务名义的非法集资与欺诈销售

2020-01-03 00:08
农民文摘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政部集资名义

最近,民政部在官网发布关于以养老服务名义非法集资、欺诈销售“保健品”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

民政部指出,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此类活动不同于正常养老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高额返利无法实现。返利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

二、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些养老服务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并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健康需求无法满足。一些企业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或者不合理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推销所谓“保健品”,但所声称的保健功能未经科学评价和审批,往往不具备保健功能,甚至贻误病情。

四、运营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一些养老服务机构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养老山庄,或者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吸收资金;部分企业以免费旅游、赠送实物、养生讲座等欺骗、诱导方式,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均存在非法集资等风险。

民政部提醒,请广大老年人和家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和传销,防止利益受损。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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