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立法11年,终于再传新消息。
8月14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努力实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我国住房保障成就综述》,其中提及: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
曾受委托起草《住房保障法》理论版建议稿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洪亮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观察来看,当前我国住房保障市场并没有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包括2008年起草《住房保障法》时呈现出来的城乡差异没有完全取消;我国住房保障也尚未完成从‘补砖头’到‘补人头’的过渡;另外,当时起草《住房保障法》时争议的住房保障是否应当保障人人‘住有所居’,目前也达不到这个程度。”
“所以,当前住建部再提‘加快住房保障立法’,更多的是表达一种意愿,即当前住建部有时间、有精力、有人力去推动、去完成住房保障的立法工作。”王洪亮判断。
从住建部的表述来看—住房保障立法要“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时代周报记者查阅2014年已经发布的《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比发现,住建部提法与已经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无太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