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寒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 430072)
网络游戏是依托网络而存在的一种表象形式,是能够满足人们的一种实质性与娱乐性的产品,它通过各个网络终端来为人们的提供需求。但是随着计算机以移动电子设备平台的普及,网络游戏的传播速度越来越快,“低头族”、深陷“游戏门”现象大量涌现,这种低成本的接触无疑成为了网络游戏监管的弊端。网络游戏政府监管是当前净化、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的关键途径,其需要明确对网络游戏监管的必要性,对现下网络游戏监管中所存在的客观问题有明确的认识,并结合相应的政策法规进行归纳,作出完备的监管对策。
沉迷于网络游戏,大多是指离不开网络的网民,他们经常“挂”在网上,不能自拔,由此导致了社交、生活、工作、学习、经济等多个方面混乱不堪。然而网络游戏的发展也带动了经济的飞速增长,对国家的整体经济体系增长来讲十分有益,但是对青少年来说,其负面影响严重阻碍了他们的良性发展,越来越多的孩子们深陷网络游戏中无法摆脱,致使出现了很多对社会有害的问题,由此也让广大家长、教师听网惧怕。青少年的心智尚未成熟,心态及情绪波动较大,缺乏一定的自制力,所以当不能满足自身需求的情况下会焦虑难以克制。网络游戏的虚拟性恰恰能够满足青少年的需求,给予了他们发泄不良情绪的平台,由此游戏世界也就成为了青少年的避难所。“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祖国的未来,青少年过于沉迷网络游戏这一问题需要社会、家长、教师引以高度的关注,青少年也要具备一定的自我认识,而运用有效地法律法规来净化网络游戏环境,创建绿色网络家园是当前政府监督管理中必须要实施的内容,从而更利于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良好发展。
目前我国网络游戏行业的混乱现象越发明显,越来越多的不健康内容肆意传播,“暴力、粗俗、变相诈骗、赌博、色情”等不良内容普遍存在,玩家间恶意竞争、谩骂等现象屡见不鲜。网络游戏世界成为了一些玩家泄愤的场所,网络游戏也因此发生了变化。一些网游运营商制造“一夜情网游”、“妻妾成群”等噱头来赚取网民的眼球,诱惑玩家,情节极其暴露。目前我国网游市场中参与“刺激”游戏的人数越来越多,而大多数游戏中都包含“婚恋系统”、“PK系统”,让玩家随时体验婚恋、杀人等快感。这些有害信息不仅影响了网络社会的生态化运行,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引发了玩家内心的攻击本能,产生犯罪心理。而大部分失足情少年都是因为经常泡吧,参与网络游戏、观看色情内容导致产生犯罪心理,甚至进犯罪的。相关的政府机构虽然对网游引发犯罪的问题进行了有效制裁,但效果并不显著。另一方面,网游中的不良内容也导致网游的健康发展日益缓慢。很多家长十分关注未成年接触有害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络信息,保护未成年人避免受到暴力、淫秽等信息的侵害,因此预防网游不良内容的传播,政府部门应利用法律利剑实施实质性的网络游戏内容监管。
首先,私服、外挂是网络游戏中技术色彩较为突出的两个概念。私服,是在运营商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自行搭建的游戏服务器。外挂,是对网游及其程序故意编制的、非网游自身客户端的一种具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程序。
其次,私服、外挂违背了《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属于未经允许、授权的,侵害了网游作者的著作权及利益,然而目前的网游市场私服、外挂普遍存在,并且在国内市场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违规获益超过亿元,趋势越发高涨。私服、外挂犹如网络黑客一样,不仅破坏了游戏的公平状态,同时也在不断剪短游戏的寿命,再加上一些网民的助长心理作祟,只是社会文化品位降低;同时,对于网络游戏的运营商而言,其正常利润也受到了一定的侵害,用户量逐渐降低,最终导致游戏无法运营甚至倒闭,这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造成了威胁。
最后,网络游戏正在高速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想要抵制私服、外挂这些违法猖獗的活动,不仅需要游戏运营者、开发者对服务器及游戏功能不断地完善,政府机构也要进行有效制裁,对以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制裁,未达到量刑的违法行为或活动也要进行相关的处理。
近两年,虚拟物品交易所产生的矛盾、纠纷逐渐递增,但网络游戏中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的规范性也是存在一定的漏洞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一规定的颁布,明确了虚拟货币必须有网络游戏运营商发行,用户需按照一定比例购买,存储于游戏程序外的服务其中,通过独有的数字单位来代表虚拟兑换工具。虚拟货币需绑定人民币(1个Q币相当于1块钱人民币)。虚拟货币的特点如下:一是其发行范围固定,只限于某一虚拟社区通用,不属等价物,无内在价值,仅有流通功能。二是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权较为分散,缺乏权威性,局部性显著。三是现实法定币是能够提现的,但网络虚拟货币无此功能,并且在网络便捷支付背景下,促进了虚拟货币的流通,由此,即便无服务商提供虚拟货品,依然不会影响虚拟货币的交易量,导致虚拟货币无限扩张能力逐倍提升。基于这几个特点可见,网络虚拟货币只是依靠网络企业的信誉为风险保障,风险较大,对现实社会的实体经济容易带来冲击。
网络游戏的飞速发展为其产业很大的收益,带动了高投资的走向的正影响力,但是其负面影响也非常的恶劣,致使众多青少年沉迷其中不能自拔。而将游戏制定分析制度,不仅可以改变人们对网游对青少年的的负面看法,同时还可以将未成年人所选择的游戏区别开来,避免其过早接触受到危害。目前国际网络游戏的审查分级依然使用的是美国ESRB分级标准。网络游戏分级需根据游戏内容与年龄乘次进行划分,并利用图示进行游戏内容的标注,级别标识需要在游戏封面注明。当下我国网络有欧系内容审查只趋于原则层面的规定,规范的审查标准还未设立,因此我国网络游戏审查标准的设定,在借鉴国际通过审查标准的同时,遵循道德标准、审美标准来进行分级设定。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对国内网络游戏制定分级审查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也要对国外网络游戏内容的完善进行审查及关注。当下我国对国外网络游戏设立了内容审查规定,但对国内网游与国外网络做出区别规定,由此略显区别对待,所以我国需要不断完善自身网游分级制度,为网络游戏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网络游戏市场目前非常混乱,国内与国外游戏的相互竞争,游戏内容让人应接不暇。但以PK、暴力、淫秽等不健康游戏内容为主的游戏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对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网络游戏是网络文化的建设的一部分,所以开发有益健康发展的网络游戏,传播中国传统文化也是网络游戏的初衷。
而作为网络游戏的开发者与运营者,首先要确定自己是精神的缔造者、文明的传播者,要提升网络游戏对社会教育的高度,用远光来看待网络游戏的发展,在注重经济利益的同时,也要注重游戏内容及形式的健康化、新颖化,传播我国传统文化,推动我国文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开发出具有时代先锋精神的网络文化品牌;其次,积极、正确的引导玩家,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发挥网络游戏产业最大价值的同时奠定经济建设服务基础。加强及完善进出口网络游戏审查制度,严禁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进入中国市场,注重弘扬中国正能量风气,提高自身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让网络文化起到陶冶情操、寓教于乐的作用。
首先,加强对行业监管重要性的认知。在西方国家,行业协会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比较注重利用行业自身调整的方式去进行监管,在其管理下有序竞争、合法经营,并且在高技术水平的行业监管的下运行更快、效率更高,监管效果更加显著。此外,西方国家的行业监管背后有着坚强的民众后盾,这种信任给予了制度最有的权利与保障。我国的行业协会法律环境较差,作用力也不够显著,所以信任度不高。网游企业、民众、行政监管机构对行业协会有“行业寡头的俱乐部”、“小监管机构”、“保护伞”的错误认识,所以应树立行业协会正面形象性,强化行业协会监管职责及作用。
其次,加强行业监管水平。我国行业协会还尚未进入法治化,所以缺乏一定的法定奖惩,目前主要以协调行业内部发展为主,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违规处罚权力,由此导致了行业监管效果不够明显,监管权有名无实另外,我国行业协会建设不完善,行业协会发展程度及水平会存在地域差异。并且目前我国的网络游戏行业协会的监管水平及地位都无法与行政监管比肩,因此需要提升行业协会今后的监管能力及服务水平,才能实现实效监管。
网络游戏行业的发展已经深入到了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当中,并且这一趋势越发热烈。网络游戏行业的发展不仅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传播文化的作用,但是其一些违规违法行为也为社会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如若这些负面影响肆意蔓延,那么势必会对我国的网络秩序、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伤害与损失,因此政府部门需要建立严格、统一的监管制度,构建和谐、生态的网络游戏环境,确保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