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也要罚款!”2019年9月2日,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城管局针对“车窗抛物”行为开出了一张罚单,涉事驾驶人被罚款20元。虽然罚款金额不多,但传递出对“车窗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说“不”的鲜明态度,彰显了有错必究、有错必罚的治理力度。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事情,比如用私锁霸占共享单车,比如车窗抛物,而大多数人仅将这些违法行为视为道德和素质等问题,现实中这些违法行为也的确很少受到法律惩处。这就导致“破窗效应”的形成,即错误行为得不到制止从而引发更多人效仿。在此背景下,肇庆市某司机向车窗外抛物被罚,就成了让不少人感到意外的新鲜事。
其实,车窗抛物的危害,远不是影响市容环境那么简单。其最大的危害,是影响他人生命安全。比如,被抛的物品,可能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如果在高速行驶的状态下,抛的物品很容易砸坏后车的挡风玻璃或车身其他部位;又如,环卫工人在清理车行道上的垃圾时,承担极大的安全风险,环卫工人清扫马路垃圾被撞事件也确有发生。有统计数据显示,在涉及环卫工人的交通事故中,超过30%是因为清扫车窗抛掷的垃圾引发的。
多维解读
角度一:“车窗抛物”危害极大
一直以来,“车窗抛物”饱受诟病。“车窗抛物”对于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无意的“小動作”,但这个“小动作”埋藏的是“大隐患”。近年来,因“车窗抛物”而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轻则车撞人伤,重则车毁人亡。可以说,“车窗抛物”隐患无穷,危害极大。
角度二:罚款具有警示意义
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城管局对涉事驾驶人开出了“车窗抛物罚单”,虽然只有20元钱,但这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但愿通过这一事例,能警示每位司机与乘客,时刻带着“文明”一同上路。
角度三:治理“车窗抛物”需自律也需他律
文明的养成,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执法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不能“蜻蜓点水”“点到为止”。让涉事者感到心疼,能“吃一堑,长一智”的惩戒措施必不可少。与此同时,面对取证难、协查难等诸多瓶颈,交通、城管等部门既要创新方法、协同作战,也要更好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只有这样,治理“车窗抛物”方能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