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池哲晖 尤溪县环境监测站
随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以及一系列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的发布,国家版新排污许可证领取要求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极大地推动了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完善污染源监控体系。
目前,除国控等重点污染源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布监测信息外,各行业自行监测正逐步展开,为此,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了各行业的监测技术指南:《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等。但关于砖瓦行业尚未制定相应的指南,这些企业的自行监测能力弱,生态环境部门开发的在线监测平台已经将这些企业纳入管理。为此,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该行业的自行监测中的技术要点进行细化阐述,对这些企业进行技术指导规范,确保自行监测的顺利开展。
砖瓦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监测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调查本企业的污染源,并根据本单位污染排放情况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确定主要污染源及监测指标、监测点位频次、执行标准、监测仪器,以及样品保存及质控措施等内容后,制定本企业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的方案数据等按照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砖瓦企业根据最新的监测方案进行监测,企业自身具有条件和能力配备监测人员设备的,可对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自行进行监测;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为开展自行监测。
砖瓦企业需设置满足开展监测所需要的监测设施,建立自行监测质量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监测质量保证与、控制;在自行监测时记录和保存相关监测数据,并依据相关法规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自行监测后应形成年度报告并在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中体现。委托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检(监)测机构进行检测的企业应要求检(监)测机构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做好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并对其进行监督。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确定的基本原则及方法,《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环评产排污环节分析,环评批复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等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行监测方案制定。
通过查阅砖瓦企业环评及环评批复材料,并对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勘探,了解企业的生产工艺及污染排放情况。调查了解发现砖瓦企业工艺流程基本相同,砖瓦企业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砖瓦企业生产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来源于原料制备过程中捣碎、搅拌等产生的扬尘(无组织)和烘干焙烧产生的工艺废气;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的机器噪声及原料捣碎、搅拌等生产加工过程。工艺废气通过建设的烟道收集系统收集,收集的焙烧烟气经脱硫、除尘塔处理后利用烟囱排放,脱硫、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砖瓦企业自行监测的内容包括工艺废气、噪声及厂界无组织排放。
从砖瓦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可以看出砖瓦企业的主要污染源是烘干窑及焙烧窑产生的废气,其废气的排放口是其主要排放口,监测点位应设置在其废气处理设施除尘脱硫塔之后按要求设置。砖瓦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涉及纳入相关有毒有害或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污染物,企业所属地不属于空气重点监控区域,无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要求的,根据环评、环评批复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确定主要监测指标为颗粒物、SO2、NOx、氟化物(表1),企业所属地属于空气重点监控区域,有特别监控指标要求的可按要求增加指标。
砖瓦企业在原料制备过程中有扬尘产生,故需设置无组织监测点位,根据环评、环评批复及《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确定主要监测指标为颗粒物、SO2、氟化物。由于颗粒物、SO2、氟化物具有本底值,故在进行无组织监测时应分别设置参照点和监控点,具体设置方法参照HJ/T55-2000。参照点应不受或尽可能少受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影响,最好设置在被测无组织排放源的上风向,以能代表监控点的污染物本底浓度为原则。监控点设置在无组织排放源的下风向。
噪声自行监测可分为厂界噪声和环境敏感点的噪声监测,企业周边无环境敏感点的监测项目为厂界噪声;测点设置时应根据GB12348要求,结合企业厂区平面图及噪声源分布情况设置监测点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的要求及基本原则,结合环评、环评批复、国家或地方标准、规范性文件,确定最低监测频次。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及执行标准限值如表1所示。排污单位周边有环境敏感点或环评有要求的,应根据要求增加监测频次。
表1 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及执行标准限值
企业根据自行监测工作需求,设置监测机构,配备监测人员和检测仪器,建立并实施质量保证与控制措施方案,保证自行监测数据的质量;委托第三方代为自行监测的,应对第三方的资质进行确认。
企业生产工况对废气及噪声的监测结果对有着直接影响,监测时应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工况应大于75%),并将企业工况记录在案。无组织监测会受到气候环境影响,应根据气象资料选择风向变化、平均风速和大气稳定度较适宜的日期监测。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无组织排放实行限制的原则是最不利污染物扩散条件下,无组织排放监控值不超过标准,故选择尽可能高的生产负荷及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条件进行监测。噪声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且风速小于5m/s的气象条件下及排污单位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如必须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并注明当时气象情况及所采取的措施。
根据《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和《工业企业厂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确定监测方法与仪器。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情况如表2所示。仪器应专人维护管理,每次使用后进行检查清洁修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自行校准,定电位电解法烟气测定仪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校准,偏差值不高于±5%方可使用。每季度校准一次测氧仪,零点在标准大气压下为20.9%。分析仪器属于强检的需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用于分析。
表2 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
检测机构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监测人员,监测人员应熟悉监测分析方法及仪器使用,具备足够技术水准并通过教育培训和能力考核;检测机构在进行监测前应组织监测人员进行技术方法确认,结果合格后承担测试工作。监测时应有2名或以上监测人员参加,并对监测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规避人员因素对监测数据正确和可靠性的影响。
在进行废气采样测量时应参照《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标准》《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噪声测量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砖瓦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时采集的样品应按要求进行保存和运输,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检测。
工艺废气:采样监测前应进行仪器气密性检查;氟化物、颗粒物采样前应检查滤筒有无破损,皮托管、采样嘴是否变形损坏,采样位置尽量选气流平稳的管段;采样时采样嘴对准气流方向偏差不超过10,多点采样时各点采样时间应相等,采集至少3个样品取平均值;取采样器时,采样嘴应背向气流方向,并不得倒置,取出后用镊子取滤筒后轻敲弯管并用毛刷将尘粒刷入滤筒,将滤筒上口内折封好后放入专用容器保存运输,运送过程不得倒置。定电位电解法分析仪测SO2、NOX前应在环境空气中将传感器清洗至读数低于20mg/m3后进行测试,测试时应在浓度值变化趋于稳定后读数,读数完取出探头后,再次清洗测试,至少测试3次取均值。
无组织:测量颗粒物的滤膜应无针孔破损,测前平整不弯曲折叠,测量时绒面朝上,测量完成后用镊子取出,采样面向里对折保存。噪声测量时应在背景噪声低,较稳定时设计记录表格,对监测过程的关键信息予以记录并存档,记录包括:采样记录、样品保存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质控记录等。记录包含监测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按规定年限保存。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内容及方式,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在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建立的公布平台上,公开企业基础信息、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未开展监测原因、监测开展年度报告等信息。排污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信息公开应保存1年以上,公开时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进行自行监测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法律责任,自证守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情况的前提,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能更好满足公众的环保诉求,发挥公众监督以提高企业自行监测意识,完善环境监管手段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文中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砖瓦行业自行监测中的技术要点进行细化阐述,旨在提高砖瓦行业自行监测能力水平,确保监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