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11月:崔世安總結十年施政續派錢

2019-12-30 09:43岳平
澳门月刊 2019年12期
关键词:有關公屋調查

岳平

踏入11月,在市民的期待之下,政府終於公佈最新經屋申請入息資產限額,坊間有喜有憂。文產基金總結6年工作成果:共批資助逾五億元,支持業界發展; 警察局消息,2028年“天眼”規劃增至4200支,議員質疑合理性;此外,本月再傳來好消息:崔世安12日列席立法會,總結十年施政介紹明年預算安排,再派錢派福利;港澳特區互簽避免雙重徵稅及逃稅安排;本澳首個路環警犬基地啟用;米健被投訴多項不規則行為廉署完成調查; 廉署調查中葡論壇辦公室聘內地翻譯違法違規。

崔世安總結十年施政續派錢

12日,行政長官崔世安下午3時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作2019年財政年度政府工作總結及介紹2020年財政年度預算安排。

他在作2019年財政年度政府工作總結時表示,澳門在過去一年保持經濟社會穩中求進,民生持續改善,各項建設不斷推進,社會和諧安定。特區財政穩健,截至今年9月底,特區財政儲備中的基本儲備為1,488.9 億元,超額儲備為4,245.9 億元。2018年財政年度的預算結餘為538.7億元,待完成有關結算程序後,超額儲備總額將達4,784.6 億元,即財政儲備總額6,273.5 億元,外匯儲備1,710.2 億元。“澳門特區五年規劃”亦執行情況理想,至2019年第三季完成率約九成。

經濟發展方面,政府批準兩家博彩企業的博彩經營批給及轉批給合同延長2年,讓所有博彩經營批給期限屆滿日期統一至2022年,為更順利開展下一階段工作創造條件。推動以旅遊休閒為主軸的旅遊發展模式,培育多元產業成長,大力推進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建設,新推出“社區文創專項資助計劃”。推進建設“中葡人民幣清算中心”,首次實現人民幣國債在澳門發行,做好大灣區金融基礎設施對接,推動“中葡金融服務平台”建設。扶持中小企業發展,新推出“中小企巨災財產保險”、“中小企巨災財產保險資助計劃”,以及“出口信用保險制度”。保障本地僱員合法權益,堅持外僱只為補充本地人力資源不足的原則,堅持在第三及第四屆政府任期內莊荷不輸入外僱的承諾。推進《勞動關係法》的修法工作,建議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調升有薪產假,引入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等措施。《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全力貫徹《憲法》和《澳門基本法》,修訂有關尊重和保護國旗、國徽和國歌的相關法律,有效維護國家的尊嚴。加強法治建設,建立和完善立法統籌機制,加快重點領域立法,民生領域法律優先立法。建設安全城市,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與澳門中聯辦再次成功合辦“國家安全教育展”。總體治安穩定良好,今年6月公佈《網絡安全法》,《民防綱要法》亦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提升防災減災能力水平,改善內港低窪地區的水浸狀況及供電設施,公佈並實施《澳門特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在土地方面,截至今年9月,特區政府依法宣告批給失效土地為77幅,涉及土地面積超過67萬平方米,其中正式回收土地為23幅,面積超過23萬平方米。為增加公屋供應,新城填海A區首期四個經屋地段和一個社屋地段已展開設計;偉龍公屋項目實施性研究已經完成,並將開展地段平整工程。

崔世安提到,2019年是他本人和團隊這十年施政的一個段落,十年來取得的進步,離不開中央的大力支持及廣大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十年施政經驗證明,以堅定不移的信念,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才能確保特區行穩致遠;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為大前提,才能促進澳門長期繁榮安定。

另外,明年繼續實施現金分享計劃,按照永久性居民每人10,000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6,000元,、繼續為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開立公積金個人帳戶,向上述每個帳戶內注入10,000元作為開戶啟動資金,建議明年繼續額外向居民的公積金個人帳戶注入預算盈餘特別分配7,000元。同時,特區政府繼續推行長者、學生、全民車資優惠;繼續作出住宅單位電費補貼;繼續執行現有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措施;繼續對符合資格的社屋住戶及列入輪候範圍的家團實施有關資助;繼續實行醫療券計劃;繼續減免居民職業稅三成、退還二零一九年已繳納稅額的六成、免房屋稅首三千五百元等;公務員薪俸點建議由明年1月起由現時88元加至91元;而本月內將重開經屋申請。

記者會上,被問到對過去十年中哪一措施最令他驕傲自豪或後悔?崔世安回應表示,在任期間內較滿意是推行教育政策,喜見超過九成青年升讀高等教育,相信特區政府未來仍將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撤回《離補法》及《六百億基金》法案,他表示並不遺憾,因作為負責任政府需要聆聽民意、尊重民意,而為此改變決定實非壞事,也是這十年他們學習到必須要做的事。

18日,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二○二○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

最新經屋申請

入息資產限額公布

5日,《特區公報》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根據批示內容顯示,最新經屋申請人的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均較上一期調升。其中1人家團的入息下限為11,640元,上限為38,910元,資產限額為1,273,400元。而二人或以上家團細分為2人、3人、4人、5人、6人及7人或以上家團,入息下限分為17,680元至34,390元不等,上限同為77,820元,資產限額均為2,546,800元。而私人提供的零用金或其他援助金額,則不納入申請人的每月收入的計算內。同時今次調升,並不適用於早前開展已取得經屋的申請人。

7日,議員李靜儀表示,單純調升經屋收入和資產限制只是按機制去做,過去經屋申請和分配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問題仍未解決。她指出,少部分家庭收入未達經屋收入下限,不能申請經屋,卻因長年工作有一定積蓄而超出社屋申請資產限制,他們沒有能力購買私樓,亦不符合資格申請社經屋,是次調升經屋收入上限仍未解決有關問題,希望政府想辦法解決有關問題,讓該種“三無家庭”有機會申請社屋或經屋。

另外,李靜儀直言,是次放寬經屋申請收入上限,變相有更多市民符合資格申請經屋,早年政府推出的公屋需求報告,當中提到未來長遠公屋會供過於求。但她指出有關報告列出的不少公屋項目,至今已經暫停,甚至可能取消,例如政府曾表示林茂塘AF地段建公屋,最近變為建長者院舍,氹仔區過去亦有多個地段計劃建公屋,現在均沒有任何下文,偉龍馬路公屋料仍有不少程序,只餘下A區比較實在。她希望新一屆政府集中建好2.8萬個公屋,要持續增加經屋的供應,讓市民陸續排序上樓,否則市民看不到上樓的願景,大家“得個等”,樓市只會一直高企。

12日,崔世安在立法會總結最後一年政府施政工作的表示,將有3011個新城A區的經屋單位接受申請,更是以三房一廳為主。但由於“經屋法”修訂案仍在立法會審議,尚未通過。故月底的開隊仍沿用現行制度,即“分組排序”,而非“計分排序”。申請年齡亦只需十八歲。

17日,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多位議員議程前發言,促請政府增加公屋供應。議員區錦新批評現屆政府的公共房屋政策不合格,4000個經屋單位供應縮水至3011個,他促請下任特首賀一誠應排除小圈子利益集團的干預和影響,在經屋問題上真的能以民為本,還清二十年來特區政府欠下的“公屋債”。建議將新城A區接下來完成規劃的其餘 1.7萬個經屋單位,全部撥入新一輪的經屋申請,既可較大滿足社會需求,亦避免因分開多次申請而增加房屋局壓力。議員林玉鳳質疑前年9月政府委托機構進行的《公共房屋 需求研究的最終報告》可能低估了實際的公屋需求量。促請政府重新檢視估算各種家團拆分而產生的潛在公屋需求,考慮本澳人群的年齡、收入、人口結構等狀況,重新調整目前的公屋政策和措施,去協助更多有逼切需求的群體上樓,讓市民能夠安居樂業,全力建設本澳社會。

文產基金六年

批資助逾五億元

6日,文產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行政委員朱妙麗總結6年工作成果,自2014年起至今年10月,基金共收到926個申請,合共資助256個項目,批出資助總額5.02億澳門元,其中無償資助為2.86億元,基金無償資助與企業投資比例約為1:6,而免息貸款有2.16億元,帶動總投資20.67億元。按收到136個項目監察報告顯示,已落實的項目總投資額為6.5億元,創造了1,687個工作職位。

136個報告中,有121個項目(89%)取得收入,當中21個項目取得利潤及100個項目未達收支平衡,另有15個項目(11%)處於前期投資階段。至於免息貸款償還方面,應收還款3,652萬元,已按時收回九成,有300多萬元需延期償還,其中43萬元將於今年底償還,285萬澳門元將於明年上半年償還。

文產基金行政委員會委員朱妙麗表示,公佈的數字是沒有把政府資助計算在內,否則,達到收支平衡的項目可能由現時顯示的一成五上升到五成。並稱,文化產業並非容易投入的產業,回報期要好長時間,而且澳門的文化產業起步慢,但亦非“一路捱”,而是“捱得黎係有方向”。

文化產業基金行政委員會主席梁慶庭也補充,從收支平衡的數字可看到,文化產業的生存和發展是不容易,難度也不小。他認為,年輕人的堅持是本澳文化產業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政府在政策上給予扶持亦責無旁貸。另外,2019年1至10月,文產基金共收到306個申請,經評審,資助82項目,批出總額1.47億元,免息貸款6,900萬元,投資5.23億元。

2028年“天眼”規劃

增至4200支

5日,警察總局表示,正研究增設“天眼”第五及第六階段鏡頭的建設,工程完成後,“天眼”項目的鏡頭數量將增加2,600支,並計劃在沿岸一帶、新城填海區等區域增設1,600支監察鏡頭,以確保本澳整體城市運行的安全,預計天眼數量2028年達至4,200支鏡頭。

至於第五階段將安裝300支鏡頭,目標主要是“加強特定區域鏡頭部署,提升系統的使用成效”。工程將考慮在原有“天眼”或相關的支柱上安裝鏡頭,加強特定區域鏡頭監察,有關鏡頭主要部署在學校(包括幼稚園、小學和中學)的周邊區域、以及公共交通站點(如巴士站和的士站)的周邊等人流密集的區域。

保安當局為貫徹落實“科技強警”保安施政方針,根據“天眼”項目規劃,“天眼”系統至2020年共分四階段在全澳不同地點安裝共1,620支鏡頭,其中第一、二及三階段共820支鏡頭已先後投入使用,第四階段800支鏡頭建設工程,已從去年2月21日起展開,預計將於明年首季完成建設。

此外,會根據法律規定,“天眼”影像保存期最長為六十日,在六十日後影像會在系統內自動刪除。當錄像構成證據時,警方會嚴格按照規定及指引進行登記及提取,並在有關的司法程序結束後三十日內對相關的影像進行銷毀。

19日,新澳門學社副理事長、議員蘇嘉豪表示,現時本澳的《公共地方錄像監視法律制度》,並未有關於人臉識別的明確規範,因此質疑當局推行“天眼”人臉識別功能的合理性;又指人臉識別於國際上一直是極度敏感的議題,因此系統涉及“大規模監控”,一旦有關個人資料被濫用或外洩,後果將不堪設想。

本澳首個路環警犬基地啟用

7日,治安警察局特警隊位於路環黑沙馬路的警犬基地落成啟用,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主持啟用儀式,並在治安警察局長梁文昌陪同下參觀了基地各項設施及訓練場地。

警犬組成立於一九九五年,是一支配有專業工作犬隻的警務隊伍,成立至今經過不斷發展,警犬數目由最初的三十頭增加至現時已超過一百頭,肩負日常巡邏、緝毒、安檢、搜救、協助刑偵追蹤及人群秩序管理六大專業警務工作。

警犬基地佔地面積約三千五百平方米,主體建築包括樓高四層的行政大樓及樓高三層的犬舍樓,合共可提供一百五十個獨立犬舍,每個犬舍均有充裕的生活區與活動區。基地設有多個的室內活動和訓練場地,以及專用泳池供警犬游泳訓練與物理治療。此外,在天臺設有一個廣闊的露天綠化空間,使到警犬組日常可因應不同的天氣訓練和休息。犬舍樓還設有充足隔音措施,在每層的天花及牆身均鋪設了隔音物料、門窗亦採用了隔音門及隔音玻璃,以保障周邊寧靜的生活環境。路環警犬基地不論在空間及設施都比舊址完善,是一座高標準、多功能現代化警犬訓練基地。

米健被投訴多項不規則行為

廉署完成調查

15日,今年6月,廉政公署收到下款為“政發局工作人員”的舉報信,列舉了米健在擔任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局長及前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間的多項不規則行為,要求廉署進行調查。經調查後,廉署認為舉報信的大部分內容無法證實或不構成違法,但政發局以非公開方式招聘人員的做法,不符合公務人員招聘法律制度所倡導的公平、公開原則。

舉報信提到的多個事項,包括米健對待他人的態度、平時慣用“教授”的稱呼、分拆外判課題規避招標、巧立名目外出考察、重複製作部門招牌、在局內擺放乒乓球台、在辦公室內吸煙等,有的經查投訴內容與事實不符,不存在違法或違規情況,有的明顯不屬於廉政公署有關濫用職權或行政違法的調查權限範圍。

關於舉報信指米健使用公帑租住高級公寓的問題,廉署經調查發現,米健在前政研室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擔任首席顧問時,其收取的房屋津貼高於第2/2011號法律《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及家庭津貼制度》規定的金額。但由於法律規定個人勞動合同可訂定有別於一般公務人員所享有的待遇,因此有關的做法並不違法。此外,米健在擔任前政研室主任及政發局局長後,其聘用方式由個人勞動合同變為定期委任,薪俸及福利待遇適用公職法律的一般規定,所以改為收取薪俸點40點的房屋津貼。

關於舉報信指米健任人唯親,未經開考招收自己的研究生進入部門工作的問題,廉署調查發現,前政研室及政發局確實曾以免除公開開考的方式,透過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多名研究員,當中包括舉報信所指的6名人員。廉署的調查還發現,這6名研究員在入職前與米健相識或有一定的交集,當中有的曾是他的博士研究生,有的是經他過往的同事推薦,有的是他在參加學術研討會時相識。

調查中,政發局的領導及主管向廉署表示,由於該局的工作性質特殊,對研究人員的素質要求非常高,不僅需要擁有博士學位及相關工作經驗,而且在通過嚴格的背景審查後方可入職。由於公職法律規定高級技術員的入職學歷要求是學士學位,經徵詢行政公職局意見後,前政研室認為無法以中央招聘的方式聘請相關的研究人員,所以長期以來都是透過免除公開開考並以個人勞動合同的方式進行招聘。

前政研室在招聘研究人員時,按照工作分工,首席顧問米健負責物色政治法律範疇的研究人員。米健向廉署表示,在政研室成立之初,曾嘗試在本澳物色符合資格的政策法律範疇研究人員但不成功,經與行政公職局商議並經上級同意後,前政研室開始在外地尋找合適的研究人員。

在挑選研究人員時,會優先考慮澳門本地居民,只有在欠缺合適的人選時,才會考慮非本地居民。米健表示會透過不同方式挑選合適的應聘者,有的是在他曾指導的博士研究生中挑選,有的是通過過往同事或學生而推薦,有的是在過去曾參加的學術研討會中相識的學者中挑選。在徵詢獲挑選人員的入職意向後,米健會要求他們向前政研室寄送履歷,以便展開招聘程序。

為了落實招聘事宜,前政研室主任、副主任及首席顧問會組成典試委員會,邀請有關的應聘者參加入職考核。考核的方式一定包含面試,至於筆試則視乎典試委員會認為是否有需要測試應聘者的文筆而定。經考核成績合格者,前政研室主任會撰寫報告建議聘請。據資料顯示,所有獲邀參加考核的人員均取得合格的成績,並最終都成功獲前政研室招聘入職。

廉署經分析後認為,雖然前政研室不經公開開考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專業研究人員的做法並未違法,但是挑選應聘者的方式存有缺陷,不符合公務人員招聘法律制度所倡導的公平、公開原則,難免使公眾產生任人唯親的質疑。此外,政發局內未經公開開考入職的人員中,並非全部都是從事研究工作的人員,其中包括擔任行政財政工作的人員,當中未見豁免公開開考的充足理據。廉署認為,政發局應深刻檢討人員的招聘程序,嚴格遵從公職法律有關公開招聘的規定,堅決杜絕濫用豁免開考機制情況的發生。

廉署調查中葡論壇辦公室

聘內地翻譯違法違規

今年6月,傳新澳門協會向廉政公署舉報,指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5名內地人員擔任翻譯工作,質疑有關做法違反優先聘用本地人員的規則,要求廉署就此事件作合法性調查。

廉署15日公佈調查,投訴人指輔助辦公室聘請內地人員擔任中葡翻譯的做法涉嫌違反招聘公務人員的法律規定。對於招聘的合法性,廉署經調查認為,公共部門在專業人員短缺的情況下,可以按照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以個人勞動合同聘請外地人員擔任專業技術職務。行政公職局作為統籌管理公務員及翻譯事務的部門,認為本澳缺乏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人員,因此確認有關招聘符合法律規定的專業人員短缺的情況。此次招聘包括了專業院校推薦、筆試、口試、面談及履歷分析等甄選環節,最後以所得分數的高低作為聘用標準,過程中未見有違法或違規之處。

投訴人認為,輔助辦公室招聘母語為普通話的中葡翻譯人員的做法,有語言歧視、排擠本地人才之嫌。廉署調查發現,中葡經貿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工作語言是普通話及葡語,在舉辦活動、對外出訪而需要進行翻譯時,由於本澳培養的翻譯員主要以廣東話為母語,很多時候需先將普通話譯為廣東話,然後再將廣東話譯為葡語,反之亦然。行政公職局在意見書中指出,這種傳譯模式難以滿足中葡經貿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工作要求,該部門有需要聘請以普通話為母語的翻譯人員。

行政公職局在調查中向廉署表示,基於本澳的語言環境,長期以來開辦的“中葡翻譯”學位課程及在職培訓皆以廣東話為主,翻譯員亦僅提供“廣東話/葡語”的傳譯服務。澳門理工學院的代表亦表示,現時的翻譯課程沒有強制推行“普通話/葡語”的互譯訓練和考核,在國家級別的會議和活動中,必須提供精準的翻譯服務,如要求非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人進行“普通話/葡語”傳譯,由於涉及兩種語言的思考運用,會有一定的困難。經調查後,廉署認為鑒於本地的翻譯人員主要以廣東話為母語,技術上難以應對“普通話/葡語”的傳譯工作,因此聘用以普通話為母語的內地翻譯人員的做法,並不涉及語言歧視或排擠本地人才。

然而,廉署認為,行政公職局僅透過日常管理翻譯事務的工作經驗,而非透過公開招聘等更科學及公開的方法,來得出本澳缺乏以普通話為母語的中葡翻譯人員的結論,這不僅使少數具備“普通話/葡語”傳譯能力的本地人員失去了投考的機會,而且難以客觀及充分驗證澳門是否確實缺乏相關人才。

此外,中葡經貿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在解釋此次招聘時,強調“翻譯員除具備較高素質的口筆譯技能外,還需熟悉內地事務”,但忽略了以廣東話為母語的翻譯人員難以應對“普通話/葡語”傳譯工作這一核心理據,從而令人對其招聘的合理性產生質疑。相關的做法明顯未如理想,值得部門認真檢討並加以改善。

港澳特區互簽避免

雙重徵稅及逃稅安排

政府消息:25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簽署《澳門特別行政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和防止逃避稅的安排》(下稱“《安排》”)的相關程序,分別由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代表澳港兩方簽署。

簽署之目的是為了避免出現兩地對任何一方居民的同一筆所得雙重徵稅;適用的稅種包括:澳門的所得補充稅、職業稅及市區房屋稅,以及香港的利得稅、薪俸稅及物業稅。雙方亦就多方面的所得訂立稅務上的互惠條款,特別是關於:股息、利息(包括一方政府的股息及利息所得亦獲另一方豁免徵稅)、特許權使用費、財産收益;不動產、相聯企業所得;退休金、政府服務所得;演藝人員和運動員、教師和研究人員所得等。

作為“經合組織──稅務信息透明與交換——全球論壇”(下稱“全球論壇”)的成員,澳門特區必須履行國際認可的稅務透明及信息交換標準,因此會積極接觸更多國家和地區,特別是與澳門特區文化、經貿緊密往來的葡語系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探討簽署對所得消除雙重徵稅協定的可能性。這次的簽署增加了稅收透明度和構建避免雙重徵稅的網絡,對兩地經貿發展、人員往來工作有著積極的意義,並進一步加深港澳的合作關係。

《安排》的簽署除配合“全球論壇”的“同行評審”要求外,亦有助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並使到個人或企業難以濫用稅制漏洞,以達到稅收籌劃的策略安排,減少人為造成應稅利潤的損失。

澳門將繼續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合作,並致力構建與國際標準一致的公平稅收環境。除了稅收合作之外,澳門特區與香港特區在商貿、旅遊、文化、教育等其它領域亦會有更緊密的聯繫,預見雙方在未來會有更多互惠互利,共榮共贏的合作機遇,為大灣區發展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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