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念

2019-12-30 09:43赵钧海
湖南文学 2019年12期
关键词:冰刀老鹰风筝

赵钧海

上黄昏

我下巴颏有一块小疤痕,隐隐约约,只有个头矮的人才会偶尔发现。发现了也不说,只是盯一会儿,然后目光移开。我知道,他(她)看到了小疤痕。但,我也不说。

那是许多年以前磕的。

小学四年级时,我在一个叫巴沟的地方住校上学。男孩都爱玩趿拉板。两块与脚同大的木板,在板上箍两根粗铁丝,用绳子绑在棉鞋上,就能在汽车压过的路面上滑行了。有一次滑着,迎面一辆老解放车开来,吓得我一脚坠入路边雪沟,险些撞上。好在那时汽车不多,没事。后来就死心买冰刀。不带鞋的那种。我让同学从乌苏县代买了一副,七块钱,很贵。滑了一个冬天,放假回家才向母亲要钱。母亲没有不高兴,因为母亲看到,其他男孩也有那种花样刀。你滑得不耐滑了,弟弟可以接着滑。母亲说。巴沟没有冰场,学校西边有一条小溪沟,低洼一些,积存有浅水,结冰后就成了斜坡状的条形冰场,断断续续不连贯,却成了孩子们的天堂。

把冰刀装在书包里,带着上课,放学后,我径直背书包去小西沟冰场。住校生自由,散漫,只要能赶上食堂吃饭就行。如撒野了的小黄鸭,我们扭动着屁股,自傲地扇动无羽双翅,以为世界是我们的。

戈壁灘白茫茫,一片炫亮。天气奇寒,我们都带着棉帽子。狗皮的,栽绒的,羊绒的,五花八门,但最多的还是棉军帽。我们把父亲的棉军帽沦为己有,戴在头上,松松垮垮,滑着滑着帽子就遮盖了双眼。阳光下,积雪明晃晃,刺得睁不开眼,只有河床崖壁是深褐色,河滩蜿蜒如一条灰带子延伸出去,渐伸渐远。我们如灰带子上蠕动的黑蚂蚁。

滑冰是一项技术活。磨砺好的,冰刀在脚下娴熟自如,行云流水,飞快如风,平移,旋转,追逐,速刹,身影矫健;笨拙的,双腿抖动,颤颤巍巍,总也迈不动脚,刚一伸腿,脚就不听使唤,咚地摔在冰上。好在冰面没事,摔就摔了,爬起来再滑。孩子们玩性大,天天耗在冰沟里,几日就练出一身滑技,成了健步如飞的小雏鹰。

冰刀带槽,有一些宽度,刀身下是半圆弧形浅槽,两边是锋锐的刀刃,前端有几颗齿状小牙。那是刀齿,可以抓冰,咬地,掌控平衡。我们拿着冰刀左切右切,竟然切割开了《解放军画报》。先要学会绑冰刀。都是不带鞋的冰刀,必须自己动手。冰刀上有几个固定冰鞋螺丝的孔眼,我就用孔眼拴上牛皮绳。牛皮绳结实,耐磨,扽不断。每个冰刀要拴三段小牛皮绳,双脚左右各一段,后跟一段,然后将大绳穿过这三段牛皮绳,就能自如绑脚了。其实大绳就是一条花绳子,将花绳子从三段牛皮绳孔里三穿两穿,在脚上三绕两绕,棉鞋就捆绑得结结实实,脚、鞋、冰刀融为了一体,滑起冰来得心应脚。

滑瘾极大,我与大戎、郎可、宝宽天天去滑。滑得浑身冒热汗,就摘掉棉帽子,一股白色水汽在头顶盘旋升腾,阳光斜刺,水汽如一条冉冉上升的雾霭,氤氲,袅袅,煞是好看。一群半大孩成了冰沟和雪野的占领者。除了绑土造花样刀的,还有穿趿拉板玩爬犁子的,也有在周边呐喊助威的。助威者女孩偏多,她们在茫茫雪原上,花花绿绿,红红紫紫,与天地的湛蓝洁白,与男孩子的土灰,相映成趣,如大地上的多彩精灵,晃动着,喧闹着,自由自在。

漫长的冬季过去,一化雪,西沟就成了冰碴和雪水混杂的地方,沟边阻塞着许多深色淤泥。我们眼巴巴望着冰面,心中诸多遗憾,淤堵不快。只好把冰刀擦了,往刀身、刀槽、刀齿涂一层凡士林,呵护揉搓一番,再包上报纸,存放于柜子深处,等待来年冬天重新启用。

上中学,我家搬到一个叫西村的地方。那里居然也有一条东西走向的荒野沟渠,弯弯曲曲,起伏绵长,与巴沟那条西沟奇迹般相似。冬季,这条沟渠又成了我们寻欢作乐的新战场。虽然男孩子少了,但并不影响玩耍。冰面不大,坑洼不平,有一丛丛红柳、梭梭或芦苇秆从冰面下伸出枝丫,阻挡了冰道,但我们依然滑得热火朝天。忽一日,我就成了这条沟里最大的男孩,穿冰刀的只剩少数几个,大部分是邋遢的趿拉板和爬犁子。高雅起来,我于是有了金鸡独立的感觉,自我膨胀,癫狂了。

我的滑冰技巧已经成熟,除了平滑,还能旋转、打叉、单腿抬立。其时娱乐生活贫乏,封闭,也贫瘠,既无电视也无演出,偶尔会看一场露天电影,也是《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或阿尔巴尼亚的《海岸风雷》《宁死不屈》。荒野小镇,没见过体育赛事,更不知滑冰还有比赛。我在荆棘丛生的冰道上洄游,如一条旱鱼。时而蹬冰,时而扭转,时而翘腿,时而腾跳。速度,姿势,平衡,技巧纯熟,脱颖而出。我成了滑冰场上的单人表演者,鹤立鸡群。助跑,划弧,起跳,俨然一副自恋的嘴脸。我为什么如此卖力地表演?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人。

她叫萍子,穿粉色花棉袄,站在桥头正看我表演。亭亭玉立,如一尊美神。萍子是西村公认最美的女孩。夕阳从西边射来,逆光洒在她微黄浅棕的发丝上,闪闪烁烁,泛着一层熠亮的光晕。瞄了一眼萍子,发现她正目不转睛地盯我,如欣赏英雄。一瞬间,我忽然感觉有一束光在喷射,碰撞,宛若闪电,火花四溅。我心脏咚咚直跳。

那时封建,男女生不说话。萍子比我低一级。与我大弟同级。萍子的美是原生的,她皮肤稍黑,眼睛明亮,头发褐黄。就是常说的那种黄毛丫头。但她的美却成了大人们夸奖的谈资。萍子漂亮、乖巧又懂事。大人们说。萍子家清一色女孩,五个,她妈那年又大肚子了。萍子妈与我妈是无话不说的好友,拜了干姊妹,现在大约就叫闺蜜。我多次听我妈说,与萍子妈说好了,如果再生个女孩就送给我家,给我当妹子。我家三个男孩,我妈一辈子就想要个女儿,但始终未能如愿。多年后我妈改口说,我有三个儿子三个闺女。我知道,那是她说儿媳呢,她把三个儿媳说成闺女。别人摸不着头脑,都夸她有福气。其实她骨子里还是想有个女儿。因了我妈与萍子妈的这层关系,我似乎也对萍子有了一种朦胧奇妙的感觉。或许是青春萌动,或许是潜意识的异性吸引,其实我什么也不懂。那时我觉得偷看一眼女生就是思想意识不好,就是流氓,应该在灵魂深处把这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清除干净,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让它永世不得翻身。但是,阻挡不住,我偶尔还会偷窥萍子。那时,我听见大弟与建武、军来他们打赌议论,说:向毛主席保证,谁要说假话,谁就去摸一下萍子的花衣服!摸花衣服,多好啊,只有说假话坏话了,才让去摸女孩的花衣服。那自然不是奖励,是惩罚,是贬损,但似乎又暗含些许奖赏。去摸最美女孩的花衣服,虽然龌龊,但也富足,连孩子们都知道。

萍子站在桥头看我滑冰。斜睨一眼,萍子投来的是赞赏目光。虽然也有其他男孩滑冰,但萍子只看我,脸上还隐匿着淡淡的少女羞涩。燥热,一股擎天之力涌动。我卖力地表演起来——用我拙劣的演技。蹬腿,平滑,加速,旋转,穿梭,小跳,侧刹,一气呵成。萍子拍起手来。啪啪啪,啪啪啪!萍子的掌声在空中回旋,飘散,异常响亮。听得真切。我还看到,只有萍子一个人在鼓掌。春潮滚滚,心花怒放,我失控了,一不留神,冰刀嗖地撞到一丛沙棘上,重重栽了过去,一个狗吃屎!幸亏我戴着狗皮帽子、大皮手套,不然沙棘的干枝硬刺定会让我的头血肉模糊,即便这样我下巴颏还是被重重磕到石块上,磕掉一块肉,鲜血如注。狼狈极了——我慌乱地爬起来,用手捂住下巴。爬起来第一反应就是看桥头。我看到萍子焦急的样子,仿佛要从桥上跑下来。黄昏殷红,夕阳西下,一缕橙光射在萍子粉红的花棉袄上,嫣红而炫亮……

我下巴颏就永久留下了一块疤痕。

不久,萍子家搬走了。她爸调到南疆一个叫叶城的地方。她消失了。开学后我去住校,就再也没见过萍子。我只知道,那个叫叶城的地方十分遥远,坐汽车还要走十多天,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春天到来,荒野沟壑的积雪化去,我忘却了那个嫣红的鲜血黄昏。

一个周末放学回西村,母亲说,有一封信,是萍子从叶城寄来的,念给我听听。母亲不识字,所有与文字有关的交流,都依赖别人。那时父亲去一个农牧业县——精河“支左”,母亲有事给父亲写信,总是请一位叫玉莲的阿姨代笔。母亲说,玉莲阿姨写得好。一盏老式煤油灯下,母亲和玉莲阿姨的身影映射在斑驳的土墙上,成了我抹不去的记忆。后来,母亲就改让我写信,包括给老家的爷爷和姥姥。我苦恼,每次写信就如上刑场一样。

白色信封上,秀雅、规整的女孩字迹映入眼帘。背面还写着“小小信儿快快跑,见到亲人问个好”。我惊讶萍子居然会写信,而且还有如此高超的水平。一股浓烈的温暖气息扑来。暧昧,恬淡,滋润肺腑。懵懂中,我恍惚知道了什么是亲人。萍子是我的亲人。我想。心突突快跳,打开信纸,滑出一张照片。我看见那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女孩。她天真而灿然地笑着,露出两颗小白牙。我瞬间失望。

如今那塊疤痕越变越小,大约只有米粒般大小了。

老鹰风筝

放风筝是男孩子的酷爱。在西村,我家门前是一大片空旷的戈壁滩。春天,五花八门的风筝在天空翱翔,孩子们小脑袋就像戈壁滩上的鼹鼠,悠悠晃动,很忙碌。有看风筝倒退的,有埋头拽线跑的,有抓线拐子不停收线的,还有三两个风筝缠绕到一起互相指责的。和风吹拂,童声四溢。

大刚最先做了个报纸糊的方风筝,土气。是他父亲教他的。那时家家户户挂竹门帘,透气,又遮挡苍蝇,门不用再关。有时人出去,房子就空着,门帘还有锁门的功能。大刚父亲从他家门帘上抽了四根细竹丝。新疆不长竹子,只有白杨树和老榆树,我对竹子的认识只限于竹门帘和竹扫帚。大刚父亲用折断的四根竹丝,给大刚做了一个土风筝。那风筝飞上了天。

都学做大刚一样的土风筝。漫天飞舞着报纸小方块,都飞不高,不是在空中打旋,就是屁股向下坠,弄得放者拼命往前跑,累得哈哧哈哧大喘,或是风筝一头栽下来,栽得粉身碎骨。沮丧的气氛笼罩四野。

即便这样,我也被感染了,蠢蠢欲动。回家从竹门帘上抽出三根竹丝,也学大刚的样子做。找报纸,打糨糊,问母亲要白线。母亲说干啥?我说做风筝。母亲过来看,说,这样不行!推翻了,让我去军人服务社买白纸,然后亲自动手。我很惊讶,母亲竟然会做风筝。母亲让我点亮煤油灯,她拿竹丝在火苗上均匀地烤,轻轻掰弯。竹丝神奇,加热后居然可以掰成了需要的样子。我兴奋不已。母亲给我做的是老鹰风筝。尖头,长尾,仿真的双翅。那双翅羽翼舒展,两翼后翘,宛若展翅翱翔的雄鹰。大弟、小弟也兴奋得嗷嗷直叫。

我的风筝成了雄鹰,羽翼丰满,硕大,威猛,敦实。它虽然大,却飞得最高,在天空中鹤立鸡群。远远望去,一只雄鹰,高悬蓝天,引领了碧空风骚。老鹰风筝成了西村孩子仰慕的圣物。它飞得实在太高了,就像一个小黑点,许久都不下来。后来,我学会了省力,干脆就把风筝线拴在家门口的大树上。风筝就在天空自在地飞,几个小时不用动它。风筝如一只有灵性的大鸟。

我家隔壁是管管家。管管与我同班同学,白皙,灵巧,活泛,有时也安静,如一池静水。那时管管是男同学偷睨的目标,他们瞄一眼管管,然后会说一两句话。譬如说管管眼睛太大,如牛眼;譬如说皮肤太白,似白狐。其实那是欣赏。那时,我们男女同学不说话。管管虽然是隔壁,但我也与她不说话。管管回家后大部分时间在家里,偶尔与女孩子们玩跳皮筋、跳房或打沙包,后来就很少出门了,皮肤于是更白,有大家闺秀的风韵。那时皮肤黑里透红才是美,白皙是资本主义,中学生也知道。但中学生似乎心里有数,每每说起白,还是管管首选。白是隐匿在深处的美。

春夏之交,阳光煦暖,和风拂面。男孩子放风筝,放得满头大汗,就脱了外套,只穿二道背心。脱下背心,身上是两道白杠。那时二道背心流行。我因天天在野外玩耍,像一个黑孩。

一天出门,见管管坐在她家门口的小板凳上看书——一本厚书。静静的。

管管被清晨阳光抚弄着,身上有一层淡淡的红光,熠亮。关键是管管穿了裸露胳膊的女孩背心,是一个侧影。我看到了管管的胳膊。看到了胳膊就如同看到了隐私。一阵慌乱。我觉得管管的胳膊很美。但很快,我意识到自己的不洁与猥琐,目光迅速躲开。那些年,女孩胳膊是被长袖衣服遮盖着的。那是长袖时代。我们都穿清一色的绿军装,还戴绿军帽。只是缺少领章和帽徽。管管那时穿女式绿军装,小西服领,军装极为妥帖地卡在腰肢上,有一种清秀的美。

我拿着风筝向开阔地走去,心怦怦直跳。我看到了管管的胳膊。管管的胳膊白皙柔美。之前我从未见过女孩胳膊。我的目光在管管胳膊上停留了一小会儿。我很肮脏,也很可耻。偷睨女孩是不道德的,污浊毕露无遗。光天化日之下,我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偷窥。但转而又想,反正管管没看见,无人知晓。庆幸。须臾,我还是决定在灵魂深处狠批这种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放着风筝,思想在批斗。那个贫瘠时代,书很少,管管也许是读书吸引了我。管管的侧影与一本厚书重叠,让我静美。也许我的思想并不肮脏。我又想。只有当书与白皙的胳膊重叠之后,才会彰显无与伦比的美丽。美与书融为一体,会生出清雅,生出高格,生出幽微。我被自己的理论弄得沾沾自喜起来。淡定了,不再想它。

过后,我想,管管到底读的是什么书呢?那时我买过贺敬之的诗集《放歌集》,书里有《西去的列车窗口》《向秀丽》,还有《放声歌唱》,我读过许多遍,喜欢诗歌阶梯排列的样子,舒缓,悠远,绵长。也许管管在读黎如清的《海岛女民兵》?我也喜欢,尤其是“海鸥的翅膀为什么是白的”?我没见过大海,更没见过海鸥,我向往大海。后来,就想到了管管的手。管管的手与胳膊一样美。细腻,柔软,指关节处还有小窝窝,如小酒窝。那样的手,一页一页翻书,有一种缓缓移动的婉丽被轻轻展开,随书中故事漫溢出来。阳光斜倚在她静谧的脸上,绯红如釉。我在美好与龌龊间纠结,格斗。结果是:我也要读书。

那时并没有什么书,除了贺敬之、黎如清,我狠心买了一套《世界通史》,仇学宝的诗集《金训华之歌》、李云德的长篇小说《沸腾的群山》、孙景瑞的长篇小说《难忘的战斗》。那些书是我一个月的伙食费。我在学校以吃苞谷面烤发糕度日,也不买菜,即便是一角钱一份的土豆丝。买上发糕迅速逃离食堂,找个角落自享。那套《世界通史》共四本,周一良主编,总计五点零五元,为此我上过三次书店,犹豫徘徊,最终咬牙买下。如今我无法想象那个从牙缝挤钱的艰涩过程,只记得我的胃在十五岁时就开始天天反酸水,可我咀嚼着香气四溢的发糕,并无感到生活黯淡。阳光下,我正在慢慢接近着理想。我的身体快速发育,像玉米节一样上升,膨胀。我在浩瀚的文字中,潜入,遨游,那里五彩斑斓,海阔天空。我知道了,无论矿山还是粮食工作队,斗争艰难,斗争复杂,你死我活。我也记住了金训华跳入激流中的样子,他伸展右臂,披荆斩浪,英俊的臉庞永久盯着我。金训华定格了,高大,完美。

古代世界让我爱不释手。那是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全新。翠绿的春,浓荫的夏,金黄的秋,圣洁的冬。幽深,邈远,博大。山峦起伏,大野浩瀚。许多细节勾人魂魄,我无法再放下。关于古埃及的第二章《早期王国和古王国时期的埃及》,有一首诗,赞美尼罗河:“啊!尼罗河,我称赞你,你从地下涌流而出,养活着埃及,一旦你的水流减少,人们就停止了呼吸。”那大约是我接触的第一首外国诗。它来自古埃及,我记住了,也记住了尼罗河。第四王朝法老齐阿普斯在开罗迤西吉萨所建的金字塔,是最大的一座,高达一百四十六米,塔底每边长二百三十米,占地面积五万二千九百平方米。那是一座什么样的巨石建筑啊,每块巨石都重两吨半。我鱼翔着,愕叹着,久久回旋在古墓石堆中,做梦也在三角塔群里穿梭。我口若悬河又喋喋不休地向同学们诉说,如一个异类。同学们觉得我的膜拜犹如粪土。

周日,依然放风筝。老鹰是西村的一道风景。围观的孩子人头攒动。但孩子们看一会儿就腻歪了,就玩老鹰捉小鸡。选一个最大的孩子当老母鸡,其后所有都是小鸡。老母鸡在前,身后一溜小鸡,参差不齐,每人都拽着前面小鸡的衣服,不能掉队。一只硕大的老鹰由更大的男孩装扮,他张开双臂捉人,与老母鸡和小鸡们周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惊叫此起彼伏,险象环生。而我的老鹰就在天空盘旋,静观,宛如活物。

管管来了,管管径直来到我身边,看了一会儿我放风筝,就张口说话,提出一个大胆要求。管管要放我的老鹰风筝。管管从来不放风筝。我说过,那时我们男女生不说话。管管说,给我放一会儿。声音柔柔的,像轻柔的风。我蒙了,六神无主。管管急了,又说,给我放一会儿!慌乱中,赶紧把线绳递给她,我继续抓线拐子。我怕她放不了。管管依然穿女式掐腰军装,衣领处露出粉白花内衣。我知道,那就是她坐小板凳时穿的内衣。离得近,我看得真切。

管管笑了,和煦的春天,四野透亮。管管抓住线绳的一瞬,因风筝强大的拉力,一下被风筝拉跑了,管管跟着线绳跑起来,几乎跌倒,就尖叫……管管控制不住老鹰了。老鹰在天上变成了倒立状,失控了。管管喊我的名字,边跑边叫:快,快,抓住我,抓住我……管管声音发颤,变形,双手哆嗦。我也慌了,就去抓,却不知抓哪里,犹疑。管管声嘶力竭喊,抓手,抓手!我反应过来,终于抓住管管的手。我开始控制局面,慢慢稳定下来。我用适中的气力拽着管管的手,导引,上挑,下送,收线,放线,老鹰重又平静下来,舒展开双翅。

黑手抓着白皙的手,黑白分明。

许久,管管终于松开了手,满足了,长长吁了一口气,开心无比。管管快乐地走了,走两步,然后跑起来,扭动腰肢,轻盈,飘逸,双脚步履很快,还一跳一跳的。那是一个少女欢悦而优美的扭动。

过后,我忽然被巨大的羞涩淹没了,浑身战栗。我竟敢摸女孩子的手。一双细腻柔润的手。如五雷轰顶,头脑嘤嘤嗡嗡鸣响。我是流氓,我摸女孩子的手了,而且是管管的手。我曾偷睨过这双手,偷睨过线条柔美的胳膊。罪恶啊,流氓之举啊!夜不能寐。许多天,我都沉浸在恍惚的罪孽之中。我在灵魂深处批判谴责自己的流氓行为,痛恨自己的过错。摸管管的手,我犯下了滔天罪行。

好久都不敢看管管,沉重的负罪感挤压着我。

许多年后,同学发小聚会,我忽然想起这事,问管管:还记得当年放风筝吗?你让我摸过你的手。管管大惊,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管管矢口否认。

责任编辑:吴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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