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凤 姿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州 510800)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促进公民身心健康,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作为推进平安中国、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上述思想的提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新时代社会特征的全面认识,对民众心理健康、心理和谐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领域最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创新方向,是各级政府进行社会治理创新,尤其是社会心理服务创新的未来目标和行动指南。
在共建共治共享新型社会治理格局和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紧贴社情民意和居民需要,探索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区作为社会的基层组织单元,其和谐安宁直接关乎社会的安全稳定,社区居民的心理健康状况,又与社区的安定团结密切相关。因而,开展社区心理服务,既是维护社区居民心理健康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更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型社会治理格局的需要。
所谓社区心理服务,指在社区服务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理论和原则来保持、促进人们的心理健康,即通过讲究心理卫生,培养人们的健康心理,从而达到预防身心疾病的目的[1]。社区心理服务,隶属于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范畴,社区心理服务工作应纳入社区发展的整体框架加以思考运作。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主要集中于一二线城市,得益于良好的物质基础和较充足的人力资源,以及日益开放接纳的求助理念与态度,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已初具雏形,并呈现出自身特点。
较之于欧美等发达国家成熟的社区心理服务理论与完备的社区心理服务实践,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还只能谓为起始阶段。通过文献资料的梳理归纳发现,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社区心理服务需求量大
潘孝富等的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居民希望设立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机构,57%的居民认为在遇到困扰时比较需要或特别需要心理健康服务[2]。彭凤飞等的研究显示,44.9%的社区居民想知道如何宣泄情绪、舒缓压力,42.6%的群众想了解如何缓解家庭矛盾[3]。由此可见,社区心理服务在社区居民生活中,具有较高期待和较大需求量。
2.社区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少
张瑞凯等对北京市164个社区调研发现,仅有近三成的社区开展了心理健康服务,且专业工作人员只有1-2名,还是兼任或临时合约工性质[4]。彭凤飞等针对珠三角的调查发现,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流动性大[3]。由此可见,即使是经济发达地区,社区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仍十分匮乏。专业人员这一服务主体的欠缺,是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的最大短板。
3.社区心理服务应对能力弱
国外研究发现,社区中的老年人、青少年、更年期或妊娠期女性、低收入群体、流动人口等的心理问题发生率较高。基于当前心理健康服务资源的有限性,我国社区心理服务只能将重心放在社区中心理问题发生率高或易感性强的人群中,对于社区居民更宽泛、更多样、更个性化的需求,显然服务内容有限,应对能力不足。
4.社区心理服务效果评价不一
相关研究结果发现,对于社区心理服务效果,既有认为效果明显,也有认为收效甚微或仅仅是“有一点效果”而已等莫衷一是的评价[1],说明社区心理服务要深入民心、获得认可还需要很长时间的专业化发展和高质量服务。
总体而言,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服务体制机制不健全、服务内容有限、服务岗位编制不全、专业化水平低、服务效果认同度不高等问题。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完备,发展形势喜人。社区心理服务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功能之一,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理应占据重要位置。然而,查阅相关文献发现,我国现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无论政策法规、组织管理、工作指标、考核评估、人力资源、协同创新等方面,涉及心理服务的内容甚少,专业而系统的社区心理服务理论与实践体系更是匮乏。在当前共建共治共享新型社会治理格局下,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如何构建呢?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1.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政策法规体系
随着《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的颁布执行,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有了根本的政策法规遵循,昭示着社区心理服务的春天即将到来。当前,社区心理服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应因时而动,同步制定,落地运行。落实政策文件精神,细化法律法规内容,健全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促进社区心理服务规范化、科学化、有序化发展。
2.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组织管理体系
完善社区心理服务组织管理制度,是保障社区心理服务有序开展的关键。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应制定明确的服务行为规范,建立相应的运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社区心理服务是一项涵盖多领域、牵涉多部门的工作,应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一强劲资源与重要平台,将之有机融入、共建共生。与此同时,加强社区内不同心理健康服务主体和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质量和效益。
3.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工作指标体系
当前,针对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理论基础薄弱,工作内容含糊,方式方法不一、运行模式欠缺等问题,应建立从需求到服务的一整套社区心理服务工作指标体系。确定居民需求是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前提;明晰工作内容,才能使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适宜而高效的心理服务方式方法,是提高社区居民认同度及满意度的保证;规范、合理的运行模式,是保持社区心理服务生命力的关键。
4.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
社区心理服务应参照社区卫生服务评价体系,建立一套科学、规范、合理的社区心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其核心是社区心理服务的投入与产出效益,服务的广度、深度及效益。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尚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远未形成理想的评估模式。社区心理服务的评价,需从起点、过程、结果三层面进行评价。社区心理服务是否朝着理想的服务模式转变?其过程能否实现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否最终保障并促进了居民的心理健康,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生活满意度?通过把握起点,监控过程,考察结果三方面,形成一套可推行的操作流程及考核标准,构建社区心理服务考核评估体系。
5.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人力资源体系
人力资源是保障社区心理服务持续推进、有效开展的核心因素。社区心理服务应在专职工作人员基础上,整合协调各方资源为我所用。如社区内的心理学专业人士、精神科医生、社工及志愿服务者等,不断扩展社区心理服务人力资源,充实人才队伍。向外借力的同时,也要注意加强专职人员的培训培养、继续教育,实现社区心理服务人才的自我“活血”“造血”功能。
6.构建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协同创新体系
当前,我国心理健康服务的组织管理,呈现“四架马车”局面: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和中残联分管特定精神卫生工作,部门所有和条块分割的机构设置,弱化了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影响了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整合[5]。考虑到社区心理服务牵涉面大,综合性强,需要建立国家层面的宏观管理机构,应设立由心理学家、精神病学专家为主体的国家心理健康促进会,统一规划指导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卫生部门依靠医学专业优势,为民众提供心理服务技术支撑。教育部门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在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宣传、普及方面,提供人才及智力支持。政府部门借助财政金融举措,合理调配资源,发挥宏观调控作用。我国城市社区心理服务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着重在加强社区与政府、学校、医院、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探索社区心理服务协同创新的模式和路径,实现目标大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协同创新放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