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射击训练的理论创新与竞技实践

2019-12-30 03:21
中国体育教练员 2019年4期
关键词:射击训练射击教练员

石 岩

(山西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射击运动在我国还是一个较为“年轻”的体育项目。1951年,共青团中央军事体育部在北京开展军用步枪射击业余训练活动,开启了我国射击运动的先河。20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射击运动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作为军事体育项目开展,并涌现一些打破世界纪录的优秀射手。1973年起,一些省市恢复射击队专业训练。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射击运动异军突起,开启了“冲出亚洲,走向世界”的模式。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射击在步枪和手枪项目上成绩斐然,一跃进入世界射击强国的行列。

射击作为世界性运动竞赛项目始于1896年雅典奥运会。在1984年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上我国运动员首夺射击项目冠军,并实现我国参加夏季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除1988年第24届汉城奥运会外,第23—31届夏季奥运会上,我国射击选手都有上佳表现,屡屡摘金夺银。从许海峰夺得第1枚奥运会手枪射击金牌起,我国先后有18名射击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夺取22枚金牌。射击项目也从20世纪90年代起成为我国竞技体育的优势项目,并连续在6届奥运会上夺金。

一个运动项目突飞猛进的发展与成功绝非偶然。在这些奥运会射击金牌的背后,是几代中国射击人的不懈努力,更是他们不断总结经验,深入认识射击项目制胜规律,并在射击训练方法与理论上不断创新的结果。

1 对射击运动项目基本特征的新认知

清晰认识并准确表述一个运动项目的本质特征极为重要,对于该项目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射击运动也是如此。

1955年,国家射击队开始组建。当时,运动员对射击运动训练还处于感性认识阶段,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射击队运动员苦练射击技术,积累了一些宝贵的感性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强调射击训练的“四性”(协调性、一致性、稳定性、持久性);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通过理论学习,特别是学习了运动项群训练理论后,我们对射击项目本质特征有了进一步理解。在项群训练理论中,射击被归为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目[1]。这一定性所要强调的是技能与心理、智能因素在运动员竞技能力结构中的重要地位。

射击动作结构较为单一,对体能要求相对不高。作为封闭式运动项目,射击动作技能学习的特点是易学难精。近年来,不少射击项目比赛成绩已达到或接近满环,这就要求运动员枪枪命中10环或尽可能多打10环。要做到这一点,除了具备熟练甚至自动化的技能外,更重要的是运动员在心理负荷很大的射击比赛中不走样地做好动作。因此,射击比赛对运动员的技术和心理均提出很高的要求[2]。

观念的更新是方法创新、训练手段创新的先导。只有搞清射击项目的本质,才能带动训练,发现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多年来,人们基于射击要点的用力性质,强调射击是静力性项目或静力性耐力项目。20世纪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期,我国射击界在重视技术训练的同时,逐步加强运动员的心理训练,明确指出技能和心理能力都是射击项目取得优异成绩非常重要的竞技能力,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技术训练和心理训练[3]。田麦久教授在运动训练项群理论新发展中,也将这类运动项目界定为“技心能主导类表现准确性项目”。

正是基于对射击项目基本特征的新认知,使得我国射击项目在训练实践中高度关注心理因素,重视技术训练与心理训练相结合,找到了比赛制胜的关键要素,从而在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2 我国射击运动员专门化训练方法及其原理

我国射击运动的发展可谓“白手起家”,教练员虚心学习,边实践边总结,苦练加巧练。除在训练中采用空枪练习、体会射击、要求射击、考核射击等训练方法外,也在加大负荷量和负荷强度上不断创新,如枪不下肩的持久训练法、多弹快节奏发射训练法、极限训练法、“少吃多餐”(一日4练)训练法、比赛性训练法等,探索出独具中国特色的射击训练理论与方法。其中,快打训练法、夜间训练法、定量运动负荷训练法和激光瞄准训练法是4种主要的射击训练方法。

2.1 快打训练法

快打即快节奏打法,也称动作流畅性打法。快打是相对于过去慢打而言的,目前界定射击运动员的快打主要以完成动作的用时为标准[4]。

我国射击界最早认识到快打重要性的是飞碟项目。1974年,中国射击队教练员马进才提出飞碟射击必须抓快打,并于1979年、1991年先后发表《谈飞碟快打》《关于多项飞碟射击快打的研究》相关成果。20世纪70年代中期,安堃在辽宁省女子步枪项目上进行大胆实践,并发表《关于快打技术风格的训练》一文,探讨快打技术风格形成的起因、训练快打技术风格的主要路径及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等。李富山(1988)提出移动靶射击应提倡快打,强调若无快打的指导思想和平时养成的快打风格,要想取得优异成绩是不可能的。高清林(1992)对移动靶射击快打进行了探讨,认为抓快打是提高成绩的关键环节。江泽祥(2000)提出“塑造快打风格,提高技术水平”,强调快打的重要性。李勃等(2010)指出“快打是飞碟射击的技术特点、训练方向和制胜法宝”。实际上,进入新世纪后,快打已从以往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探索层面,转入我国射击日常训练之中。

2.1.1 快打训练法的机理

从生理心理学角度讲,人的注意力高度集中只能维持3 s,之后需要7 s的恢复,才可能形成又一个3 s的高度集中。快打或动作流畅性只是实现准确性的一种手段。动作流畅性是一种理想化状态,在实践中无法准确把握,快打则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就动作整体要求来讲,有必要提出动作流畅性,但在训练与比赛中,动作流畅性通过快打来实现。

2.1.2 快打训练法在射击实践中的应用

过去的做法是,在动作技能学习初期,首先注重动作的准确性,随着多次重复练习的积累自然提高动作速度。长期以来,我国射击运动员大多“先准后快”,即在动作技能形成开始阶段把准确性放在首位,以降低动作速度来追求动作准确性,运动员达到较高运动技术水平后再快打,力争又快又准。但在实践中“先准”容易做到,“后快”则较难实现。

正确做法是,在动作技能学习开始阶段就要强调保持较快的动作速度。这种做法虽然会使运动员在动作准确性上暂时受到一些影响,但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后,准确性可以得到提高。

2.2 夜间训练法

夜间训练是利用客观条件减弱或限制视觉的参与,提高运动员内在动觉感受性的一种视觉阻断法。

1980年,甘春风在参加全国射击教练员训练班期间,受到所学心理学知识启发,撰写《射击运动员的夜间盲训》一文,提出对射击运动员进行夜间训练的初步设想,并把夜间训练用于陕西省步枪射击运动员训练中,取得了比常规训练更好的效果。20世纪80年代,陕西省女子步枪项目的崛起与采用夜间训练有很大关系。随后,甘春风(1988)把多年来对射击运动员夜间训练的认识和方法整理成《运用心理学知识再论射击运动员的夜间训练》,指出:提高本体感觉能力的训练方法很多,如白天戴眼镜将视觉遮盖起来或堵战孔,以及在黑房中训练都是很好的方法,但实践证明,夜间训练效果更佳。与此同时,张书平(1989)介绍了采用暗室训练和夜间训练提高步枪射击运动员内在本体感觉能力的经验和体会。他提出的暗室训练实际上是夜间训练的一种变式,是白天在暗室(如地下室或地道等)里进行训练。

在探索夜间训练时,国家射击队教练员胡智(1985、1989)研究了内瞄(内在瞄准)训练法。这是由夜间训练演进而来的一种排除视知觉、突出本体感觉的射击专项知觉训练法。它克服了夜间训练对环境等特殊条件的要求,射击运动员可以在白天常规训练条件下,采用这种特殊的内瞄训练法。由完全盲训、半盲训练、预报和预感训练等组成的内瞄训练法于1985—1986年在国家射击队5名女子步枪射击运动员训练中进行应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对视觉在射击运动中作用的正确认识,是夜间训练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理论基础,而对动觉重要性的深刻感受则是强大的动力。夜间训练是由我国射击教练员自主开发的一种实用有效的训练方法,并在具体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

2.2.1 夜间训练法的机理

人在做某个动作时,能获得2种主要感觉信息:视觉信息和动觉信息。运动员对这2种信息并不是等同处理,通常视觉信息容易被注意到,而动觉信息则不太容易被意识到。这是由于动觉在大脑皮层上是让位于视觉的,处于被掩盖地位。因此,动觉感受性的提高经常受到占主导地位的视觉的限制,非常不利于以动觉为主的运动知觉的形成,进而影响到专项动作技能的形成。

在技术训练中,有必要采用专门方法改变动觉在大脑中的次要地位,使它能从视觉遮掩下解脱出来,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这种视觉遮断(或限制)法可通过遮断运动员在动作操作过程中的视觉信息,使其能有效注意到内在的动觉信息。

2.2.2 夜间训练法在射击实践中的应用

夜间训练是正常训练,而不是加班加点,夜间训练要与白天训练相结合。如果把夜间训练作为正常训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提供较好的夜间训练条件,那么夜间训练持续时间应以2 h左右为宜。夜间训练较多安排在室内进行,还可通过对室内灯光的控制进行夜间训练,从而达到更好效果。室外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些项目夜间训练最好在靶场上进行。赛前一段时间(1个月左右)停止夜间训练,或逐步减少夜间训练的次数和时间,并根据比赛日程突出白天的适应性训练。

由于运动员的昼夜类型并不一致,不是所有运动员都适合参加夜间训练。对于典型的早晨型或偏早晨型运动员,可以不安排或少安排夜间训练;对于典型的夜晚型或偏夜晚型运动员可以多安排夜间训练;中间型的可以适当参加夜间训练,但夜间训练开始时间尽可能提早。

2.3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法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法是给射击运动员施加定量运动负荷,使运动员在较高心率和呼吸急促等紧张生理反应下进行射准训练,提高连续打10环的实战能力,从而有效解决训练向比赛过渡的问题。有人形象地把它叫作“先跑后打”训练法,是优秀射击运动员平时训练的一种重要方法。作为一种辅助训练手段,可以在日常训练中穿插进行。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实际上是模拟训练的一种形式,可使运动员生理负荷接近比赛水平,且对控制运动员比赛情绪紧张度有重要作用。在无法找到使运动员生理和心理都接近实际比赛水平的模拟训练方法之前,可以通过定量负荷达到用生理刺激引发一定程度心理负荷的效果,再让运动员连续发射,这对运动员比赛信心增强及对比赛高心率的适应都有益。

2.3.1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法的机理

射击运动员不同状态的心率有很大差异。射击运动员在安静、训练和比赛时心率是不同的,其之间的差距很大,不同心率所引发的身心反应也不一样。平时训练时,射击运动员的心率达到80~90次/min已算较高,而比赛时其心率基本在110~160次/min。如果运动员训练时能达到很高的心率(135次/min或150~160次/min)且能打出10环,那么在比赛高心率的情况下,打10环的概率就会明显提高。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对调控运动员比赛情绪紧张度有重要作用。对于运动员比赛情绪紧张的处理,过去多采用放松手段或认知调节,现在则突出“适应”,实质是对比赛的“脱敏”,避免或缓解运动员比赛中情绪过分紧张。

2.3.2 定量运动负荷训练法在射击实践中的应用

首先,选择施加定量运动负荷的运动方式可分为3类:①徒手类,如竞走、跑、跳、蹲起和俯卧撑等;②利用器械类,如举重物、跳绳、仰卧起坐和引体向上等;③结合射击训练类。在选用具体方式时,根据射击训练上肢负荷较大的实际情况,多选用以下肢运动为主的方式来施加定量负荷。其次,确定定量运动负荷训练量和强度,负荷量不宜大,要因人而异;负荷强度需大些,要求动作快速,运动时间稍长。再次,由于定量运动负荷后运动员较高的心率会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到或接近原来心率,因而要保证运动员在较高心率情况下进行射准练习。

2.4 激光瞄准训练法

激光瞄准训练法是借助射击激光瞄准测试仪或测试分析系统(一种能对运动员实际训练进行监控并及时进行反馈的辅助训练仪器设备)进行射击训练的方法。

多年来,困扰我国射击训练的一大难题是平时训练中运动员的动作完成情况不能及时、准确地得到反馈,教练员大多“凭感觉”指导运动员技术训练,缺少客观、量化的技术评价手段。为改变这一状况,1984年谢前乔等研制出“JS-1型激光射击训练器”并应用于手枪项目训练中;1986年湖南射击队郭岳使用自行研制的“激光枪”用于手枪、步枪训练中;20世纪90年代中期,清华大学研制成功的“射击训练定量检测和及时反馈系统”,是一套由二极管激光器、位置敏感检测器、光靶及微机构成的射击训练测试分析系统,能实时给出整个瞄准过程中枪的晃动信息;后来,上海体科所又研发出采用无线传送技术的“枪神2000”激光射击训练仪。随着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被引入我国射击训练,这种“凭经验和知觉纠正运动员技术动作”的局面得以改变,并以其直观、快速、准确的技术反馈功能深受教练员、运动员的欢迎和好评。目前省级到地市级专业射击队纷纷购置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在平时训练中加以使用。

2.4.1 激光瞄准训练法的机理

激光瞄准训练法的基本原理是把运动员技术动作真实地反馈到电脑上,再现运动员射击时枪支运动与击发的整个过程。它能检测到教练员肉眼看不到的微小技术环节,让教练员从细微之处精确地了解射击运动员每枪技术动作的全过程;不断加强运动员打好10环的动作记忆,并让它成为标准的下意识动作。

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通常是由激光发射器、接收器和计算机数据采集器3个部分组成,是一种能定量分析射击运动员动作过程的专用设备,具有直观性、实时性和快速反馈性的特点,能准确测试分析瞄准点进入瞄区后的运动情况。

2.4.2 激光瞄准训练法在射击实践中的应用

从1992年开始,中国射击队开始利用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加强基本技术训练,诊断训练效果,以利于射击运动员规范技术动作标准,提高动作质量,检验动作稳定性、一致性、持久性,检查稳、瞄、扣的协调配合程度。所有这些测试内容在随后回放过程中,结合射击运动员预报和教练员点评进行对照分析,有利于提高射击运动员掌握技术、运用技术的能力。

我国早期主要将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应用在男、女(气)步枪射击训练中,后来开始在手枪项目上使用,但技术评价参数有所不同。赵万龙等(2002)率先进行射击训练中激光测试数据的再处理与辅助诊断相关研究。王向东(2003)提出,可以观察瞄准点轨迹在靶面上的运动情况及弹着点在靶面上的位置、在瞄准过程中瞄准点和靶心两点距离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在瞄准过程中瞄准点在水平方向和竖直方向的晃动情况等图像,评价射击技术动作。据毛松华等(2017)研究,根据手枪速射的技术特点,选取第1靶入靶质量(据枪质量)、稳定性、横向运枪、击发后枪的跳动、射击节奏5个指标作为技术评价参数。

在平时训练中,初、中级射击运动员所犯的错误很容易被教练员发现。当他们达到较高水平时,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可以帮助教练员捕捉、识别到一些肉眼发现不了的错误。因此,对于激光瞄准测试仪或分析系统的使用,处于基础训练的射击运动员测试时间间隔可以长一些,高水平射击运动员可以每周一次,这样可使教练员和运动员更好地把握技术动作的发展方向。对于激光测试仪或分析系统的使用时机,当射击运动员动作感觉不好时使用,可及时进行诊断,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当射击运动员动作感觉很好时使用,可强化动作本体感觉,增强射击运动员的自信心。

3 射击运动员心理教育与心理训练一体化的心理建设模式

我国运动员心理训练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射击也是较早引入心理训练的运动项目之一。1982年初,女子飞碟射击运动员冯梅梅由于出现了心理障碍,成绩大幅度下降。经中国科学院心理所有关专家的心理诊断,找到其心理障碍的症结所在。从1982年5月开始对她实施系统的心理训练,至1982年夏训时冯梅梅竞技水平逐渐上升,并在11月13日世界锦标赛上打出194中,与队友一起打破女子双向飞碟团体世界纪录,同时也打破个人世界纪录[5]。这一成功的运动员心理干预事例,使原来处于观望状态的教练员、运动员改变了态度,形成学习心理学并积极开展射击心理训练的浓厚氛围。

在我国射击运动辉煌成绩的成功经验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射击队长期重视运动员心理训练工作,并形成了心理教育、心理训练一体化的心理建设模式(表1)。

表1 我国部分射击奥运冠军运动员心理建设内容

从1980年开始,中国射击队率先把气功练习引入运动员心理训练中。上海一位气功师传授“松静功”,运动员刚开始这种放松入静练习时,教练员故意在旁边说话、敲桌子、敲门,抑或有意让运动员到靶场枪声和嘈杂声中进行练习。3~4月后,运动员开始到商店和汽车站来往行人较多的地方进行“入静练习”。从1982年5月开始,运动员每天晚上熄灯后练1 h站桩功。

引入气功练习的同时,中国射击队胡智、马进才、赵国瑞等教练员邀请运动心理学专家到运动队讲课。1984年,刘淑慧教授应邀到国家射击队为出征第23届洛杉矶奥运会的射击教练员和运动员做心理动员,并于1987年正式出任中国射击队心理顾问。此后形成一种惯例,每次出征重大比赛前,国家射击队都要请刘淑慧教授进行赛前心理教育,这就有了日后精彩的《为祖国而拼搏》《祝你成功》《自强者胜,自胜者强》《成就动机与比赛发挥》《积极的自我意象促进比赛发挥》《射击比赛成功三部曲》《目标与实现目标的思路》《自强,自信,自控——以瓦伦达心态走进奥运赛场》等演讲。

刘淑慧教授带领的运动心理学团队先后完成多项重大比赛射击攻关课题,并发表《高级射手比赛发挥的心理研究》《系统心理咨询与心理训练促进射手比赛发挥的研究》《第26届奥运会提高射击比赛发挥能力的综合性心理建设研究》《第27届奥运会射击项目心理科技服务与攻关研究》等一系列研究成果。

在多年为中国射击队进行心理教育和心理训练的基础上,刘淑慧(1999)提出了指导射击运动员成功比赛的心理建设三层次模式:心理训练与技术、战术训练相结合(心技结合的心理训练)是基础环节,心理咨询与积极性思维控制训练(积极思维控制训练)是联结环节,积极的自我意象训练是整合环节,三者构成前后有序、上下联结的心理建设综合模式[6]。

由于射击项目对运动员心理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心理学相关研究一直在射击项目中得以应用,并呈现出“射击心理学”[7]成为独立学科的发展态势。可以说,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射击运动员心理训练、心理教育一体化的心理建设理论与方法体系,并在射击运动员训练与比赛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4 重视参赛风险防范的赛前准备

运动员参加比赛是一项具有高风险的不确定活动,既存在成功的机会,也有失败的可能。在我国射击选手参加世界大赛过程中,运动员参赛风险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运动员参赛风险是指在比赛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干扰运动员比赛发挥或导致运动员比赛成绩降低的事件[8]。进行认真细致的赛前准备工作是防范与化解运动员参赛风险的重要手段,而基于参赛风险防范的赛前准备是我国射击运动员高度重视的工作。

赛前准备的8个方面是:(1)技术准备;(2)器材准备;(3)心理准备;(4)对规则规程的充分理解和掌握;(5)结合实战进行模拟训练;(6)每个运动员和教练员甚至领队,都要制订符合比赛实际的作战方案和预案;(7)身体准备;(8)系统地整理出过去比赛中曾经出现过的问题[9]。在第8个方面的准备上,中国射击队整理了历年比赛中出现的偶发事件,并配有相应的解决方案(表2)。可以说,每次比赛出现的问题不尽相同,一场比赛一个问题。此表印发给教练员、运动员,使他们心中有数,避免类似问题在比赛中再次发生。

表2 中国射击队参加世界大赛部分偶发事件及防范措施

注:节选自中国射击队内部资料,2000年

原中国射击队总教练许海峰(2002)曾介绍国家射击队的赛前准备工作,提出国家射击队赛前要做7个方面的准备:(1)比赛方案的准备;(2)心理方面的准备;(3)技术方面的准备;(4)战术方面的准备;(5)身体方面的准备;(6)装备上的准备;(7)信息回避。许海峰指出:“根据目前训练、比赛场地等一系列情况,分析在这次比赛中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如果赛前我们没有充分预测困难,出现问题后就没有办法解决,所以,赛前要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想得越多越好。”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射击队参加的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赛、亚运会等国际比赛中,每次赛前都组织教练员和运动员制订程序化参赛方案,集体研究准备方案和指挥预案,加强交流,形成共识,提高团队参赛能力。坚持程序化参赛,提高大赛控制能力,是我国射击项目北京奥运会成功的重要保障。具体而言,就是奥运会前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细化参赛环节,甚至以每分、每秒进行倒计时;对比赛可能遇到的问题反复斟酌,认真研究,对不可预见的情况进行预判,形成操作流程和准备清单等;高度重视运动员参赛枪弹、比赛器材的匹配工作,上百次地校枪校弹,上百次地规范程序,使运动员的参赛准备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奥运会参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比赛任务的完成[10]。

5 结束语

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起步的我国射击运动,在近70年的发展中,边实践边总结经验教训。在借鉴苏联、美国、德国等射击强国的射击理论、方法及成功经验的同时,大兴学习研讨之风,牢牢把握“射击是技心能主导类项目”这条主线,重视心技结合训练,并在此基础上大胆进行理论创新与竞技实践探索,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射击训练理论与方法体系,指导中国射击运动员在国际大赛中取得辉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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