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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近一百年前,哈佛大学诞生了著名的诺顿讲座,讲座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诗意”。1967年,诺顿讲座迎来博尔赫斯先生——他的“诺顿六讲”后来在中国出版时书名叫做《博尔赫斯谈诗论艺》——博尔赫斯开篇即说,他快要七十岁了,他把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贡献给了文学,不过他能告诉大家的还是只有满腔的困惑。博尔赫斯的话,当然含有谦逊的成分,事实上他的“诺顿六讲”娓娓道来,收放自如,并非只有满腔困惑,而是充满了解决困惑的智慧。博尔赫斯去世之后,在他未曾造访过的中国,出现了两个博尔赫斯——被支持的博尔赫斯和被忽视的博尔赫斯。诗歌并不赞成通过一部法律消灭艺术分歧,制裁自由的心灵,博尔赫斯亦无意于此,所以他建造了一个有交叉小径的花园,用以安置分道扬镳或者殊途同归。作为博尔赫斯的拥趸,我愿意向这位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老派绅士致敬:他用诗歌为自己赢取不朽,继而用诗歌验证了人类的文化成色和思想深度——触类旁通,献给博尔赫斯先生的敬意,同样允许献给尼采先生,献给惠特曼先生,献给弗罗斯特先生,献给佩索阿先生,献给巴列霍先生,献给叶赛宁先生,献给曼德尔施塔姆先生,献给米沃什先生,献给阿米亥先生,献给布罗茨基先生,献给阿多尼斯先生,献给每一位卓越、光辉而伟大的诗人先生——尽管最广泛意义上的诗意不可能由一颗星辰来完成,甚至,局部意义上的诗意都不可能由一颗星辰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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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诗人,从尼采到阿多尼斯,个个都是宗师级别的大神。他们各为山峰,他们的身影投向大地,拥有力透纸背的智慧和自成体系的气场,而我们从写作那里索取的沾沾自喜,明显属于放大镜下的产物可有可无。百年汉语新诗流变,不乏呕心沥血,不乏前赴后继,不乏波澜壮阔,但尚不足以替诗歌史的当代写法盖棺定论:亲历亲为的时代仿佛没有例外,江湖貌似风起云涌,庙堂实则冷冷清清,最不需要决出胜负的个性化写作,胜负居然成了写作的顶级评判指标,于是,削足适履的格局诞生了削足适履的诗篇,分等级的“附属诗意”开始大行其道。削足适履的诗篇不好吗?分等级的“附属诗意”不好吗?很抱歉,我不打算正面回答这样的疑问。拉低平均线的写作角色及其衍生诉求太多了,所以诗歌的整体含金量必须不断下降,像阅读的好奇心被标题党反复消费那样轻而易举,诗歌的每一次“社会出台”,高光而虎头蛇尾,总是无法摆脱“司马缸砸光”的喜剧性魔咒。网络时代以降,从博客到微博,再到微信,借助电子科技的升级,诗歌圈进入内部循环的提速状态,把不设门槛的自媒体运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从来没有一个时期像今天这样主角纷繁,自我加冕的“诗歌诸侯”们怀着惊人的热情迈入惊人的自恋岁月,仿佛汉语诗歌根本不缺少尼采,也不需要阿多尼斯。作为人类文明的共享资源,票友拥有自得其乐的权利,把票友级别的诗篇奉为丛林法则的胜出者——商人以物易诗、小吏以权谋文而没有任何阻力或者异样,却是细思极恐实现了对诗神的间接羞辱——当然,对于合格的诗人来说,这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话题,注定灭失于正道沧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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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什么是合格的诗人?通俗地说,写出了合格的诗篇,就可以称之为合格的诗人。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合格的诗篇?弗罗斯特说,“始于喜悦,终于智慧”的诗篇配得上“合格”的检阅;博尔赫斯则认为,一味挖掘诗歌里面的意义是拜物的行为,而太过有力的隐喻则会破坏诗歌的诠释构架。假定“合格”拥有一成不变的标准,同一个诗人,有时写出了合格的诗篇,有时写出了不合格的诗篇,我们如何给他打分?很显然,就高不就低的取舍原则更符合艺术的恒久规律——李白也有败笔,但他肯定是合格的诗人;乾隆虽然在作品数量上一骑绝尘,要从诗歌学校领取毕业证书却可能会遭遇反对,他只是完成了数量积累,实践证明,写作数量的积累连参考标准都算不上——艺术就是这样,有时粗暴武断,有时善解人意,大浪淘沙之后,没有一首杰出的诗篇饮恨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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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的责任,不只是奉献佳作,还要有能力向读者展示一首好诗的来历,或曰分娩过程。这方面的当代范例是柏桦的长诗《水绘仙侣》,他写了两百行诗,写了十万字的注释——后者可以视为前者的附属,也可以视为前者的有机构成。如果不赞成柏桦,我们不妨拎出苏轼,这位大腕由黄州贬赴汝州,途经庐山写下命令读者背诵的《题西林壁》,自问自答,举重若轻地把核心问题解决于文本之内。丧失拆解欲望的写作者,一般也不具有重新组装的能力,往往喜欢贩卖“神来”“天成”“梦中偶得”之类不需要证据链的观点,刻意模糊“一厢情愿”和“一叶障目”的边界,洗白江郎。偷梁换柱是一个古老的游戏毫无新意,天马行空是一种浪漫主义的现实而非相反——夕阳沉落,黑夜开始孕育新的黎明,这么说吧,如果不是长夜漫漫,诗歌将和星月一样无处寄存,而诗人的责任将成为诗人虚构的责任陷入虚构的泥淖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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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诗人喜欢谈想象力,试图通过对想象力的格式化阐释,实现诗歌的去神秘化存在。殊不知,想象力一经谈论,便折了一只翅膀;大谈特谈之后,另一只翅膀也不再具有飞翔的功能。科学研究表明,孩子一岁时,想象力高达96%,长到十岁,这个数字降为了4%。想象力是手工品而非印刷体,是主体的精神冒险不向客体妥协的自由之歌和非物质遗产,没有一种想象力愿意像规章制度那样以约束更多的人为己任,所以董仲舒认为,诗无达诂,文无达诠。莎士比亚对此深表赞成,他的说法是,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前不久我去晋南,看了很多地方,恶补了很多地方文化和历史知识,印象尤为深刻的,不是晋国博物馆那些国宝级文物,而是一个不经推敲的传说,这个传说至今在民间还为人津津乐道:晋献公的宠妃骊姬,为了让亲生儿子奚齐上位,数次陷害太子申生,其中最富有想象力的一次谋杀是,骊姬做了一艘大船让申生游湖,这艘大船的奥秘在于,用胶粘合,遇水不久即会开裂沉没,奚齐年幼,见这艘大船描龙画凤,死活也要上去,结果船至湖心而沉,申生以德报怨,舍身救起了同父异母的弟弟。在这个不入正史的故事中,骊姬的想象力堪称惊艳,足以让司马迁甘拜下风。至于跟骊姬差不多同一时期的越女东施被我们所讥笑,因为她长得丑,更因为她的想象力过于糟糕。诗歌允许想象力怀着巨大的优越感为写作者提供具体服务,但若把想象力奉为写作的最高准则,怕是也不怎么值得同情——据说人类最早的想象力源于闪电之火,当火成为一种可以控制的生活资料以后,人类对火的想象力便丧失了,这意味着,发现想象力和使用想象力不是一回事,使用想象力和解剖想象力也不是一回事——解剖想象力等同于埋葬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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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过这样的诗句:请不要在来信中囚禁燃烧;也写过这样的诗句:满脸星辰的人消失了;还写过这样的诗句:只有黄河还在以造地的名义逼退大海。但我没有征求黄河的意见。我写过很多没有征求意见的诗篇,我理解把写作降为生存哲学的选择也理解不愿把写作降为生存哲学的固执——博尔赫斯有言在先,当作家了解自己的工作挣不到多少钱时,他就感到了较大的自由度。
博尔赫斯风趣可爱,平易近人,有着超越想象的幽默、穷尽可能的智慧、不动声色的观点、原来如此的格局以及卡夫卡所追求的那种“不可摧毁”的力量;博尔赫斯的作品,连卡尔维诺也予以了毫无保留的盛赞,“博尔赫斯是一位简洁大师,能够把极其丰富的意念和诗歌魅力浓缩在只有几页长的篇幅里……所有这一切,都是一种风格上的奇迹,在西班牙语中无可匹敌,且只有博尔赫斯才知道其秘方。”至于喜爱博尔赫斯的读者,允许对他怀有难以置信的敬畏心情而不负责陈述理由。我在写作中遇到困难时,总是忍不住求助于他——这一次依旧如法炮制——如果你从我写下的这篇不知所云的文字中什么都没读到,起码还会记得我对博尔赫斯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