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原电监会25号令)修订工作,形成了《电网企业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障性收购电量的核定需要综合考虑电力系统消纳能力、安全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参考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并网、产业发展和成本变化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要求,规划建设或者改造可再生能源发电配套电网设施,按期完成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工程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并网发电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办法》对电网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电费、向监管机构报送发电上网相关情况的及时性也做出了要求。从监管层面也明确规定,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要能够依法对电网企业、电力调度机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
《办法》明确各项规定的适用范围为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参照执行。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提出加快区域电网建设。完善电网主干网架结构,提升互联互通水平,提高区域电力交换和供应保障能力。推进电网建设改造与智能化应用,开展区域大容量柔性输电、区域智慧能源网等关键技术攻关,支持安徽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加强跨区域重点电力项目建设,加快建设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过江通道,实施南通-上海崇明500千伏联网工程、申能淮北平山电厂二期、省际联络线增容工程。
协同推动新能源设施建设。积极开发陆上风电与光伏发电,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建设,鼓励新能源龙头企业跨省投资建设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研究建立华东电网抽水蓄能市场化运行的成本分摊机制。加强新能源微电网、能源物联网、“互联网+智慧”能源等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推动绿色化能源变革。
《纲要》还提出,联合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12月9日,江苏省发布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
关于交易价格,《规则》明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发电项目的结算电价即为交易电价;电力用户的平段结算电度电价由交易电价、“过网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构成。
关于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各市场主体应根据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与承担输电服务的电网企业签订三方市场化交易合同,约定交易期限、分月计划、结算方式、结算电价、“过网费”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结算方式上,分布式交易结算实行月结月清。分布式发电项目当月上网电量超出当月市场化交易实际结算电量部分,由电网企业按当年对应基准价收购。低于时,用户实际用电量或分布式交易分月电量计划的取小值超出结算电量部分,由用户按照政府核定的目录电价向电网企业购买。
日前,山东省印发了《山东省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成为首个针对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出台专项管理办法的省份。
《办法》对优先发电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区分,其中,一类优先发电有三种:为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承担调峰调频、电压支撑、基荷任务的各类机组发电;为保障供热需要,热电联产机组实行“以热定电”,供热方式合理、实现在线监测并符合环保要求的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期内发电;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二类优先发电分四种: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送电;水电、核电机组发电;余热、余压、余气、煤层气等资源综合利用机组发电;涉外机组在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发电。
《办法》规定,电网企业按照政府定价执行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时,若计划中执行政府定价部分规模大于优先购电计划时,多发电量由电网企业负责通过市场化方式出售;若优先购电计划规模大于优先发电计划执行政府定价部分,缺供电量由电网企业负责通过市场化方式购买。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每季度召开信息发布会,通报优先发电计划执行情况。网、源、荷、储综合施策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调整能力,在保证电网安全前提下最大限度消纳省内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
11月26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列明执行年限的,有关装备、产品、原材料免税执行期限截至该年度12月31日。
摘自: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
11月13日,江西省政府发布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赣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明,近些年赣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但还存在新旧动能转换不快、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转型升级任务依然艰巨。
为此,江西省政府提出提升能源保障水平。支持赣西城市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电投分宜电厂投入运营和大唐新余二期项目建设,支持万载、奉新、樟树等一批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上高电厂前期工作,适时启动靖安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二期建设,支持区域内光伏、风电等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和城镇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
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锂电新能源、金属新材料、光电信息、节能环保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集中资源建设宜春锂电新能源国家级产业基地、新余新能源科技城、萍乡海绵城市产业基地、京东(新余)新经济产业园,建设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聚地。
11月26日,西门子歌美飒发布了11MW海上风电机组,该海上风电机组型号为SG 11.0-193 DD Flex,采用西门子B94叶片,风轮直径193米。
该机型采用了“DD Flex”技术套件,并基于“数字孪生”模型进行升级,充分利用物理模型、传感器更新、运行历史等数据,采用智能控制系统调整偏航、变桨,使机组整体运行效率更高,在同一平台10MW机型的基础上提高了6%~7%的发电量。
原型机将在丹麦的Osterild试验风电场进行最终测试,随后开始批量生产。
该公司曾表示,10MW平台只是为了满足目前市场需求而提供的一种“过渡机型”,真正的大步跨越,即“1X”平台预计于2024—2025年推出。
11月27日,西门子歌美飒与国际海上风电开发巨头Vattenfall签订了“首选供应商协议”,并承诺一旦获得荷兰政府允许更换大容量机组的审批,就能在Vattenfall位于荷兰的Hollandse Kust South 项目上获取150万千瓦的大额订单。
近日,由金风科技牵头主导的“大型风电装备绿色供应链系统建设项目”通过了新疆工信厅组织的专家组项目验收。
为响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制造系统集成工作的通知》,创造绿色节能高效的生产过程,共同推动供应链的绿色转型和竞争力提升,金风科技于2017年联合全国风电领域的优秀供应商、物流商、再制造企业、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申报该项目。
根据金风科技对供应链企业的节能减排潜力分析,这些企业通过节能改造可实现的年节能潜力达5.7万吨标准煤,通过绿色电力设施建设可实现的年可再生能源发展替代折合14.8万吨标准煤,总共可节约相当于20.5万吨标准煤的一次能源消费量。
该绿色供应链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制造、绿色物流、绿色运营、绿色消费、绿色回收。在绿色供应链管理方面,金风科技已与80%的供应商签署了供应链绿色提升战略。
近日,爱尔兰可再生能源电力支持计划(RESS)获得了该国政府的批准。政府希望藉此计划使该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2030年占全国电力的70%。2019年年底将启动首轮招标活动,分配约10亿千瓦时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11月19日,摩洛哥国家电力局、可再生能源署、当地能源公司以及意大利国家电力集团签署了在摩洛哥建设风电场的合同,总装机容量为30万千瓦,总金额为40亿摩洛哥道拉姆(约合28.84亿元人民币)。
据彭博社11月26日报道,瑞典北部在建的Markbygden风电场占地11.1万英亩,同时该地区还在酝酿新的风电项目。这些项目很可能在未来三年使瑞典风电发电量翻一番。另外,北部风电场有助于推动瑞典能源出口至德国和英国,实现全国电力出口顺差。
12月6日,丹麦议会通过了《国家气候法案》,设定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目标,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与1990年相比减少70%。随后,丹麦公布了多个“能源岛”计划,每个岛至少支持1000万千瓦的海上风能资源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