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社会各领域的深入应用带来了诸多法律问题,如人工智能可否作为法律上的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物是不是作品?这些问题可归结到一点予以诠释——人工智能是否有“法律人格”?
法律人格,是指法律认可的一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通俗地说,若人工智能成为了法律上的“人”,其就拥有了享受权利的可能,比如受到尊重、不被随意破坏打骂等身份方面的权利,以及著作权、收益权等财产方面的权利;若人工智能成为了法律上的“人”,其也须对自身行为负责,要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不能损害他人自由,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及人身,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学者认为,人工智能能够自主学习、自主创作,其生成内容具有独创性,著作权应归属于机器人所有。对此,反对者则认为,权利若为机器人所有,该权利如何行使、由谁行使缺乏可操作性。也有学者认为,机器人是程序员设计出来的,应当由设计人员享有,等等。
对于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有观点认为,责任分配应结合机器人致损的具体情况分析,一是人为操控智能系统导致损害,如黑客、病毒等人为因素侵入互联网,进而控制智能機器人导致的损害,应当由背后的操控者承担责任;二是因智能系统自身缺陷造成损害,如果是使用者的过失,则由使用者承担责任;如果是智能系统漏洞或是人工智能超越控制的“自主行为”,应由受益者或社会承担替代责任。
(《学习时报》201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