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松
中图分类号:F416.2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0-159-02
摘 要 本文阐述我国核电行业公众沟通的重要性,梳理了核电行业公众沟通的历程和现阶段工作机制,分析了公众沟通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在介绍世界核电强国公众沟通的基本做法之后,归纳出给我们的启示。在上述论述的基础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公众沟通的方法论,从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构建高效运作的体系,提高全民的核科学素养等角度对进一步做好我国核电行业公众沟通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 核电 公众沟通 邻避效应
一、我国核电行业公众沟通的重要性分析
(一)我国核电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核电具有清洁无污染、能量密度高、成本低、连续供电等优点,是唯一可大规模取代传统化石能源的基荷电源,是我国大规模发展低碳能源的现实选择。
2018年我国核电发电量仅占全国总发电量的4.2%,全球核电发电量占比为10.3%,这个差距是我国核电发展的最基本潜力。积极推进核电建设、推动核电“走出去”,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国家法律法规对涉核项目公众参与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当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法制意识逐渐增强,网络媒体的兴起,国家更加重视维护公众在重大项目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核电发展将面对更多公众意见的考验。
2015年11月,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出台了《核与辐射安全公众沟通工作方案》。2017年9月,《核安全法》第66条在我国核领域的顶层法律层面上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加强公众参与。2019年1月开始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明确提出针对环境影响方面公众质疑性意见多的建设项目,需要建设单位组织开展深度公众参与。
(三)做好公众沟通为核电行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核电企业承担起相应的绿色发展责任。我们要让群众理解核电行业发展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作用,鼓励老百姓真正参与到核电项目的环保决策中;核电项目推进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要合法合理给足经济补偿,推动核电项目和周边社区共建共享,实现融合发展。
二、我国核电行业公众沟通的历程和面临的挑战
(一)核电公众沟通的发展历程
从我国早期的秦山、大亚湾核电站的建设投产,到核电站批量化建设,我国民用核能从无到有,发展已历经30多年,这期间经历1986年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核电科普宣传,经历了早期的秘而不宣,初步认识,积极接轨,融合发展等阶段;从“蜻蜓点水”、被动宣传,发展到搭建完善体系,系统化开展公众沟通工作,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
(二)影响公众对核电接受度的因素分析
对核安全的质疑。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对核电的关注,不是能够减轻多少环境压力、能够给地方创造多少税收,而是会不会发生核事故、会给百姓生活带来什么危害、建核电站能给百姓带来多少实惠。
对核电知识的理解。由于专业壁垒高,当核电从业人员将专业化术语向公众解释的时候,公众难以理解,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形成主观和非理性的判断,对核电产生负面的态度,形成对核的恐惧和抵触情绪。
对权威的信任。信任关系会影响到核能的公众接受性,但权威机构的公信力不足,百姓就会产生质疑,特别是发生核事故后,这种信任感会急剧下降。
此外,经济地位、知识水平、生活背景、职业等因素也会影响公众对核电的接受度。
(三)核电公众沟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1.邻避效应的防范和化解应对不足。核电产业发展存在着“好事看不着,坏事传千里,甚至被放大”的尴尬情形,邻避效应是核电选址与建设不能回避的问题,反映出公众对核的“不安全”认知。如果无法有效解决邻避效应,容易产生“立项—抗议—叫停”的怪圈,还会产生连锁反应,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稳定风险。
2.对公众沟通的工作认识度不足。有的地方政府对在公众沟通决策主体作用的认识不到位,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核电企业在公众沟通方面付出甚多,收效却不显著。信息发布不够公开透明,沟通方式错位。
3.公众沟通的系统协同性、专业复合性不足。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跨省跨行政区公众沟通开展存在较多困难,跨领域行业内外尚未建立互助机制。监管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等资源未能形成合力。社会科学领域对公众沟通理论和实证的研究开展明显不足。新媒体和自媒体舆情监测、控制和应对方法还需完善。专业化核科普人才队伍短缺。
三、国内外涉核公众沟通特性的对比分析
(一)我国现阶段涉核公众沟通的机制和模式
近十年来,我国涉核公众沟通机制建设和公众沟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已建立了“中央督导、政府主导、企业作为、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科普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融合发展”“五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一是中央层面已建立较完善的涉核公众沟通法律法规体系,相关部委在顶层设计、方案审定、过程监督发挥了关键作用。二是涉核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地方人大审议制度的范畴。三是各企业集团建立了一套公众沟通体系、工作规划、工作策略和方法,并与地方政府共同积极探索项目与周边融合发展的途径。四是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高校和研究智库发挥第三方专业性和权威性的优势,增强了政府和公众对核电建设的信心。
(二)世界核电强国公众沟通的基本特色
長期以来,美国、法国的核能发电量位居世界前两位。核电强国积累了许多成功的公众沟通经验。
美国Vogtle核电厂早在1989年已投产两台机组,2013年开工新建两台AP1000机组。核电厂运行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主动公开安全生产和碳排放信息,做好新机组建设的公众沟通工作。此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一是通过调研分析公众获取核电信息的渠道,制定有效的沟通策略;二是让电厂员工与外界沟通过程中对核电的文化理念、价值观进行有效传递;三是通过编制常用通俗化核电术语手册来更好做公众沟通。
法国公众对核能接受度较高,主要的做法有:一是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核能监管体系,确保核电安全,提升公信力。二是《核透明与核安全法》规定公众有权准确、及时获取与核项目相关的信息。三是核电运营企业积极参与到核安全宣传、文化推广和行业公信力建设当中。
在欧美很多国家对公众的核安全教育、科普往往从孩童时代就开始做起。多所美国高校的核反应堆就建在校园内,甚至在行政楼旁边。
(三)给我们的借鉴和启示
一是核电企业必须坚守核安全的责任,才能赢得公众对核电的信任;二是不断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及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使公众沟通工作有法可依;三是通过完善立法确保公众获取核电信息的权利,保障公民知情权;四是公众沟通的持续时间长、范围广,需要政府和企业始终坚持开放透明、主动公开的态度,把科普宣传和公众参与等活动落到实处。
四、我国核电行业公众沟通的探索与实践
(一)必须把握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公众沟通方法论
我国发展核电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造福人民,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指明了我国核电沟通中公众的主体地位,公众是发展核电的实践者、评价者和直接受益者。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为核电公众沟通提供了方法论上的参考(见表1)。我们必须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群众路线,积极做好公众沟通的具体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核电公众沟通需关注的重点工作
1.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执法,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已把核安全纳入国家总体安全体系。国家坚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加强核安全能力建设,保障核事业健康发展。2018年9月《原子能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继续完善核电公众沟通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一套完善的公众沟通决策程序,做好法律执行情况的督查。
2.做好顶层设计,构建高效工作机制,捍卫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强化政府主导、政企合力、上下贯通、统筹推进的公众沟通工作机制。政府做好行业统筹、制定工作规划和优化资源配置;企业為政府决策提供专业建议与应对预案;公众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发挥协会、媒体各自在专业性、公信力等方面的不同比较优势。推动制定并实施国家防范和应对邻避效应体系,构建行业内互助合作平台。
3.引导公众科学理性认识核能,提高全民的科学素养。人类不可能放弃核能的和平利用。要让公众理解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良好的安全业绩水平,认识到核电安全是切实可控的。必须从根本上增强公众对于核电技术和整个核电行业的信心,让公众客观看待核电技术和核电风险,提高全民的核科学素养。
4.扎实推进五条主线工作。进一步做好科普宣传、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舆情应对、融合发展主线工作。比如,科学准确地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使沟通精准有效。科普宣传要从“应急式”向“常态化”转变。及时公开公众最为关心的信息。组建地方核电信息委员会,化解当地关切诉求。通过开展我国核工业遗产价值保护、发展主题宣传来赢得公众的认同感。建立更完善的核电利益补偿与平衡机制。
总之,我们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高度重视并努力做好公众沟通工作,不断提高核电的公众接受度,唯此核电的持续发展才能支撑国家的经济持续增长,并最终造福亿万人民。
参考文献:
[1] 左跃,汪洋.美国的核电厂是如何让公众接受的?[J].世界环境,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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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左跃.新常态下核电公众沟通的思考与探索[J].环境,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