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顺
邢福义、吴振国在《语言学概论》中指出:“文化意义又称文化色彩,是由造词理据反映的人们对事物视觉形象或听觉形象的联想。”[1]在汉文化和维吾尔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两族都形成了自身崇拜的动物形象,如汉民族原始崇拜的“龙”图腾形象。“龙”形象为封建社会的天子及其家族独有,如帝王的身体称作“龙体”、帝王的子女称作“龙子龙女”,直至今日,中华民族还称自己为“龙的传人”。维吾尔族大部分崇拜“狼”这样强壮、凶悍的动物:古籍上有维吾尔部落在危难时为狼所救并哺育的传说;吐鲁番发现的维吾尔族史诗《乌古斯可汗传说》中也有狼引导乌古斯大军征战并所向披靡的记载。这是在各族文化的不断发展中对各种飞禽走兽产生的原始的好恶与褒贬,不少动物甚至充当思想、情感等的载体与符号。各民族经过漫长岁月,在日常生活总结出本民族独有的、具有深刻寓意和浓郁色彩的、赋予动物的主观文化意义。
同样的动物语言符号具有相同的文化意义在汉文化、维吾尔文化两种文化之间的例子屡见不鲜。
其一,“狐狸”。“狐狸”在汉民族文化中是狡猾、奸诈的形象色彩,成语“狐假虎威”便是其一;在维吾尔语言文化中“狐狸”也有此意,维吾尔谚语“狐狸的得意来自于老虎的威风”更是与“狐假虎威”别无二致。
其二,“狗”。“狗”在汉文化中是卑贱、卑躬屈膝的象征,如“看家狗”“狗腿子”等;在维吾尔谚语也有“白狗黑狗都是一只狗”一词(喻指“天下乌鸦一般黑”)。
有同义,便有差异。某些动物符号即便表达形式相同,在汉、维两种民族的眼中也具有不同的文化色彩意义。
其一,“牛”。在汉文化中,“牛”这种动物具有忠厚老实、憨厚踏实、勤勤恳恳的文化形象,而维吾尔文化中“牛”一词并没有这样的形象色彩。
其二,“飞蛾扑火”。“飞蛾扑火”在汉文化中象征自取灭亡、不自量力,维吾尔文化中“飞蛾扑火”则是追求光明的象征。
由此可见,各民族对动物形象的好恶褒贬可能是依据其表现的习性客观辩证判断的,也有可能是根据本民族自身文化、历史主观唯心的,因此,汉、维两族对动物的联想和色彩意义的判断有时相同,有时大相径庭。下面本文通过对小说《水浒传》中动物名词用于人物绰号等情况的维吾尔语翻译研究,分析、探讨其于汉、维两种语言文化中的差异,加深对这两种文化内涵的理解。
《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以宋朝时的贪污腐败、民不聊生作为历史背景,歌颂、描绘了起义英雄和他们的斗争,塑造了一大批有思想有情感的英雄人物形象。
在《水浒传》中,动物名词一般分为四类用法[2]。
《水浒传》中大部分动物名词单独出现时都是实指该动物本身。梁山好汉们都喜食肉食,因此,动物名词实指出现的频率非常高。
如《水浒传》第四回,金老儿为报鲁提辖恩“一面叫杀羊置酒相待”,此处的“羊”也是直接用维吾尔语的“羊”一词翻译。
再如《水浒传》第五回中,鲁智深进店吃酒时说道:“洒家不忌荤酒,遮莫甚么浑清白酒,都不拣选,牛肉狗肉,但有便吃”,此处的牛肉便是直接用维吾尔语中“牛肉”一词翻译。
《水浒传》中共有一百零八将,他们都有各自的绰号,作者往往只用几个字就能表现出个人的特色,使读者准确了解他们的外貌、性格,使人们谈到水浒好汉必联想到其绰号[3]。
在一百零八个人物的绰号中,以动物命名的高达三十二个,包括:九纹龙史进、青面兽杨志、火眼狻猊邓飞、玉麒麟卢俊义、豹子头林冲、通臂猿侯健、双尾蝎解宝、扑天雕李应、插翅虎雷横、两头蛇解珍、锦毛虎燕顺、青眼虎李云、矮脚虎王英、白日鼠白胜、鼓上蚤时迁、中箭虎丁得孙、入云龙公孙胜、混江龙李俊、翻江蜃童猛、跳涧虎陈达、九尾龟陶宗旺等。
《水浒传》描写了宋徽宗宣和年间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斗争,批判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统治阶级的罪恶,肯定和歌颂了农民革命斗争。因社会背景影响,小说中社会底层百姓只以动物名词作人名,取古话“贱名好养活”的意思;或有百姓以“龙、虎”等寓意吉祥的字眼为孩子取名,期盼孩子将来能取得非凡成就,望子成龙。“虔婆醉打唐牛儿 宋江怒杀阎婆惜”中“唐牛儿”一名便是用动物名词作人名。
《水浒传》第四十七回,杜兴道:“小人赍了东人书札,到他那里第三重门下,却好遇见祝龙、祝虎、祝彪弟兄三个坐在那里……”“龙、虎”二字便寄托了父母对孩子的美好祝愿。
同时,小说中有许多以动物名词为名的地点,形象生动地描述了该地的地理特征及地貌,从侧面衬托局势险恶、渲染气氛和引导故事发展,如《水浒传》章节标题“花和尚倒拔垂杨柳 豹子头误入白虎堂”“林教头刺配沧州道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这些地名都很好地推动了故事的发展轨迹,同时给读者以想象空间。作者以极其精湛的起名手法,使这些人名、地名形象生动地描写出人物性格或地点特征,使得故事结构更加饱满别致,使读者得到精神上的高度享受。
利用动物的习性喻指人类某些作风及动作,是古往今来惯用的手法[4]。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各民族对动物的各种习性都有了自己的认知和看法,将其用来喻指人类,能使语言更富有趣味性和可读性。同时,这些精彩绝妙的比喻能使读者得到高度的精神享受。
如第三回中,鲁提辖抱不平拳打镇关西中道:“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又如第五十一回中,雷横之母指责白秀英:“那婆婆那里有好气,便指着骂道:‘你这贱母狗,做甚么倒骂我!’”
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虽然维吾尔族、汉族两个民族有过频繁交流并曾交往、交流、交融,碰撞出了灿烂的文化。但由于两个民族的文化背景、审美观念、价值观念等有所差别,使得两个民族在动物的认知上存在一定差异,赋予其的认知也不相同。
《水浒传》中使用的动物名词利用汉民族对其的了解和认知,将其特点发挥得淋漓尽致,有效地推动了剧情发展、增强了阅读的趣味性、使读者得到愉快的阅读体验。
《水浒传》人名“玉麒麟卢俊义”中的“玉”应该指颜色,“麒麟”为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动物,形状像鹿,头上有角,全身有鳞甲,有尾。古人拿它象征祥瑞,但是在维语中译成了“灰色的天马”,这是因为“天马”是维吾尔族传说中的一种神马,虽与汉语中的麒麟不同,寓意却如出一辙,如果非要将汉语中“麒麟”这种形象使用某种方法翻译出来的话,不但不能表现原文形象,还会使得译文读起来晦涩、生僻,无法理解。这种处理方法是顺应原文的表达习惯和人物形象而借用的一个词。
以马为例,汉语《水浒传》中的“马”出现了4273次,但是当我们通过相应的维语译文对原文中有“马”的句子进行查询时发现,对应的维语词语“马”的次数为1446次,这两个结果之间相差2827次。这是因为汉语的“马”指动物马、人的名字和表示“大”,而维语中“马”的语义只有两个:一是名字、名称,二是表示动物。
动物名词的形象和其代表的深层文化含义一经发现,立刻为人们所用,它们能够使人类产生多种多样的联想,也会根据本民族特有的文化特点去赋予该动物形象新的内涵,因此,动物名词中包含着极为丰富的文化知识色彩。
动物名词不仅仅是简单的表达,同时也具有丰富的历史和民族文化内涵。《水浒传》中,作者以精炼的语言文字,用动物形容、比喻或推动故事的情节发展,或使人深思、或使人捧腹、或使人感伤,令读者得到愉快的阅读体验。我们发现,想要准确地理解其本身含义,更多地需要考虑其文化意义,色彩意义等,而文化意义,色彩意义需要综合考虑其语义和文化语境后才可以确定最终的翻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