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丽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四川 成都 611844)
汉语句法界在“被自杀”之类新型“被XX”结构的生成机制问题上一直未能达成一个统一的认识。新型“被XX”结构与汉语短被动句之间的诸多相似之处使得人们相信新型“被XX”结构就是对汉语短被动句的套用,因此在研究“被XX”结构的生成机制问题上大多采用研究“被”字被动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然而,通过仔细观察分析发现,新型“被XX”结构与汉语“被”字被动句在句法、语义及语音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参考杨炎华,2013;张丽,2018),新型“被XX”结构和 “被”字被动句在本质上属于两种不同的结构,具有不同的生成机制。要解决新型“被XX”结构的生成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解决新结构中“被”的归属问题。对于新型“被XX”结构中“被”字归属问题各家众说纷纭,主要有助词说、词缀/类词缀说、否定标记说以及副词说。通过比较各种观点以及结合黄伯荣,廖序东(2008)对汉语副词描述,本文认为“新型‘被XX’结构中的‘被’符合汉语副词的定义,具备了汉语副词句法、语义及语用等特征,因此‘被’为一个副词”(张丽,2018)。
大量研究表明“被”字的发展是一个由实到虚的过程,符合了Hopper & Traugott(1993)提出的语法化单向性假说(unidirectionality hypothesis),即语法化是一个由词汇成分语法化为一个语法成分,或一个语法成分语法化为一个更虚化的成分,反过来则不成立。如果“将‘被XX’中的‘被’视作一个意义功能更实副词的话,那么副词‘被’是如何在违背语法化单向性假说的情况下产生和存在的呢?”因此,“要证明‘被XX’结构中‘被’是副词,除了对其语表和语义特征进行分析外,还需要解释‘被’作为副词的用法存在于现代汉语中的产生机制是什么”(张丽,2018)。
语法化的各个阶段不是截然分开的,相应成分在语言中的存在没有严格的时间界限(Hopper &Traugott,1993)。这就意味着虽然语法化是一个词由实到虚的单向发展过程,强调的是词在其一特定虚化轨迹上是不可逆的,但并不排除一个词在虚化为不同成分的过程中又各自有着不同的虚化轨迹。本文认为汉语“被”字被动句和“被XX”结构中的“被”都是由意义更实的名词/动词“被”语法化而来,前者虚化成被动标记,而后者虚化成副词。而在“被”字发展过程中,人们选择了“被”字作为被动标记的主流用法,而忽略了其作为副词的用法。有人认为新型“被XX”结构的出现是对“被”字被动句用法的大胆创新,给人以一种新鲜感,用以表达特定的语用功能。笔者则认为“被XX”结构不是对“被”字被动句的套用,新型“被XX”结构其实是“被”作为副词用法的复苏。“从长远看,因为语言演变的循环现象,一时的创新往往是一种复古”(黄正德、柳娜,2014)。复古本身也是一种形式的创新。“被”作为副词用法的复苏除了是某种语用表达需要的外部因素使然外,也是语言内部发展演变机制的结果。
张谊生(2000)指出意义和形式是同一个问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在实词的虚化过程中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句法位置和结构关系的改变会引起副词化的发生。同样,词义的泛化、分化、融合也会导致词的结构关系和句法功能的改变。泛化(generalization)就是指实词语义的抽象化、一般化和扩大化,它是以实词的部分具体语义的脱离和词义的适用范围扩大为前提的。词义的抽象泛化会引起词语结构关系的变化,从而导致副词的产生。分化(differentiation)是指一些实词在其基本功能和基本意义仍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由于该词的某个义位通过词义的发展和引申派生出一个或几个较为虚化的新义项,于是在此义位上,功能也在发生虚化。
实词“被”的虚化是“被”字句法形式和语义变化相互作用的结果。例如,在“被”字发展过程中“被”以被动标记的形式出现在句子当中,“被”字原有的名词或动词的句法位置和结构关系发生改变从而产生“被”字被动句。同理,“被”字以副词的句法位置和结构关系出现在句子中从而产生新型“被XX”结构。
“被”语义的抽象泛化使得实词“被”不再只是表“被子,覆盖物,毯子”“覆盖,穿戴”“遭受,致使”等语义,“被”字语义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例如在被动句中“被”表“遭受,致使”等消极色彩的意义也有表示“受到”等积极色彩的语义如“被表扬”“被任命”等,在新型“被XX”结构中“被”表[+遭受][+被迫][+被认定][+非自愿][+不知情]等意义。新型“被XX”结构中副词“被”的产生就是“被”字语义的变化引起“被”字词语结构关系的变化的结果。
与“被XX”结构中的副词“被”是由“被”字词义泛化而来不同,“被XX”充当句子谓语以外其他功能的产生则是副词“被”意义分化的结果。“被”在其基本功能和基本意义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产生了其他更为虚化的义项如[+类型转换算子][+类词缀]等,在此义位上,“被”的功能也发生了虚化,也就有了“被+名词”作谓语以及“被XX”作句子主语、宾语和定中结构中的定语的现象。
在邢福义主编的《现代汉语》中指出“名词一般能受物量短语的修饰,不能受副词的修饰。”尽管“副词+名词”的用法不是汉语副词的主流用法,但在实际的语言使用中,“副词+名词”的情况确实存在,其中最具代表的就是程度副词“很+名词”的用法,例如“她很淑女”“他很奥巴马”“这很张爱玲”等。为了维护副词不可以修饰名词这一语法规则,学界大都认为“很”后的名词已经词类转换成为一个形容词,又由于汉语缺乏像西方语言的形式变化,因此即使其中的名词已经变为形容词了,也无法通过其显性的形式得以展现。黄师哲(2008)、He & Jiang(2011)等学者从类型学的角度对“很+名词”进行研究,认为“很”是一个谓词化的语义类型转换算子,是副词“很”高度虚化的结果,其语义类型是type
根据语义类型理论,修饰谓词的副词其语义类型也是type
与汉语“被”字被动句中的“被”语法化和词汇化的发展机制相同,“‘被自杀’走红网络”,“‘被幸福’的老人”,“‘被就业’源于‘被代表’”之类“被XX”充当句子谓语以外的其他成分也是副词“被”语法化并趋向词汇化的结果,此时的“被”是一个准词缀/类词缀。
王振来(2008)指出汉语中“被”为准词缀的条件:(1)“被”的意义已经虚化,词缀的形成过程是由实到虚的过程,这就会引起意义的泛化;“作为粘附语素的词缀,其特点是词汇意义的弱化,此时,‘被’已经不能独立存在,即不能成为意义自足的自由词。”(2)“‘被’在构词上具有定位性”;(3)‘被’起指示的作用;(4)‘被’具有构词能力强的特点。在新型“被XX”结构中的“被”具备了王振来所提到的所有条件,“被”字意义的虚化引起“被”字意义泛化,其语义适用范围在不断扩大、出现的位置比较固定、具有很强的构词功能,能和多种词性进行搭配构成新词、再加上“被”的语义较为凝固。因此,我们认为类似“‘被自杀’走红网络”,“‘被幸福’的老人”,“‘被就业’源于‘被代表’”中的“被”是一个类词缀的成分,其语义已经虚化,但还没有到达完全虚化的程度。
在否定“被XX”结构是对“被”字被动句的套用的前提下,我们认为这两种结构属于不同的结构,具有不同的生成机制,与“被”字被动句中的被动标记的“被”不同,“被+XX”结构中的“被”为一个副词,副词“被”再进一步地虚化一个类型转化算子有了“被+名词”作谓语的用法,或是虚化为一个准词缀/类词缀有了“被+XX”除作谓语以外的其他语法功能。“被”字语法化过程如下:
副词→(类型转换算子)→类词缀/准词缀→词缀
正是由于副词“被”的不断语法化才有了新型“被XX”在句法、语义等层面对汉语典型“被”字结构的“反叛”。
通过探讨可以看出:第一,“被”字被动句与新型“被XX”结构同时存在于现代汉语当中的“被”都是意义更实的名词/动词“被”语法化的结果,但二者有不同的虚化轨迹,两种结构中的“被”有着本质的不同,前者虚化成被动标记,而后者虚化成一个方式副词。随着“被”字不断地虚化,“被XX”结构在语言中所充当的功能也趋于多样化。“被”字被动句中的“被”经历如下语法化的过程:
名词、动词→语法标记→类词缀→词缀
新型“被XX”结构中的“被”字则经历了以下不同的语法化过程:
名词、动词→副词→(类型转化算子)→类词缀→词缀
第二,将“被XX”结构中的“被”处理成副词,即可以对“XX”成分多样性做出合理的解释,又可以避免将“被XX”结构视作是对“被”字被动句的套用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将“被XX”结构中的“被”处理成副词,“被+名词”作句子谓语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第三,尽管两种结构中的“被”具有不同的归属,但是通过对大量语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对“被”的发展做出理论上的预见,“被”字在发展过程中会语法化或词汇化成为一个类似英语被动语素-en的成分或是像汉语凝固和半凝固的“被”字结构一样语法化为一个准词缀,也会像“者”“子”一样完全虚化为一个词缀,成为汉语惯用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