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辙《栾城集》看宋代贴黄

2019-12-27 03:21陈艺璇
文教资料 2019年35期
关键词:栾城差役奏章

陈艺璇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贴黄制度是随着纸张发明、普及使用之后而产生的一项特色公文制度。贴黄制度最初是一项文书勘误制度。“贴”指的是完成这一流程的动作,“黄”指的是其材质为黄纸。在拟制公文的时候,一旦出现了错误,就将黄纸贴在需要更改的地方进行修改。这一制度保证了公文的正确性,也提高了文书处理的效率,避免了出现错误后需要重新誊写公文全文的情况,可以说是文书处理工作制度的一大创新。

宋人叶梦得在《石林燕语·卷三》中提到:“唐制,降敕有所更改,以纸贴之,谓之‘贴黄’。盖敕书用黄纸,则贴者亦黄纸也。今奏状札子皆白纸,有意所未尽,揭其要处,以黄纸别书于后,乃谓之‘贴黄’,盖失之矣。 ”[1](2489)记录了唐代贴黄制度的产生与宋代贴黄制度的发展变化。从宋人的记载可以看出,“宋代的贴黄已经不是用于对皇帝敕书等的修改,而是百官上奏皇帝的奏状、札子等公文言犹未尽时,将补充的内容写在黄纸上,贴在正文的后面”[2](58-60),其功用已与唐时不同。

现代学者对宋代贴黄制度也多有提及,但并未深入研究,只说宋代贴黄是对“意犹未尽处”进行补充。实际上宋代贴黄制度相当复杂多样,值得进一步深挖研究。本文选用苏辙的《栾城集》为基础,对宋代贴黄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一、苏辙与《栾城集》

《栾城集》是苏辙亲自著述的诗文别集。苏辙,苏洵之子,苏轼之弟,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历经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为人稳重,为官务实,在政治上颇有建树,元祐年间曾经官至副宰相。《栾城集》得名于三苏的祖籍——河北栾城,与已经失传的苏轼《眉山集》相呼应,表现了苏辙对于故土的怀念[3](15-17)。

作为一名勤勉务实的政治家,苏辙在任官期间创作了数篇奏状,现存约一百五十余篇,均收录于《栾城集》之中。这些奏章涉及各方各面,十分广泛,思路清晰,内容务实,具有很高的政治参考性,其贴黄也具有一定代表性,为我们进一步了解宋代贴黄的分类与具体使用提供了一个独特视角。

宋代大臣们在奏章中对于贴黄的使用十分普遍,苏辙也不例外。经过统计,《栾城集》共有46条贴黄记录,集中在卷三十六到卷四十六,附于状与札子之后。根据时间来看,收录这些贴黄的状与札子大多写于元祐年间,这一阶段正是苏辙仕途的黄金时期。在此之前,由于反对王安石推行的新政,苏辙的仕途并不算顺畅,不仅没有受到重用,还屡遭贬谪。直到宋神宗驾崩,宋哲宗继位后,苏辙才被召回京城,任右司谏。面对皇帝的赏识与重用,苏辙积极进言,勤于政务,在元祐元年二月至九月短短几个月里,所上奏状就多达70多篇。因此,《栾城集》中收录的贴黄也大多集中于这个时期。

本文通过苏辙《栾城集》中收录的贴黄记载,对宋代贴黄的具体使用情况进行研究,进一步分析宋代贴黄的实际功用。

二、《栾城集》贴黄分类

如上文所说,宋代贴黄常用于“意犹未尽处”。当完成奏状之后,仍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就通过贴黄表现出来。根据《栾城集》中收录的贴黄的具体内容,可以将其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一)举例类

这类贴黄就是在贴黄中引用具体事例来进一步阐明正文观点,能够加强奏章效果。有的事例是历代故事,用历史来增加文章的说服力,如元祐元年所上的《久旱乞放民间积欠状》的贴黄中提到贪官污吏对民间的剥削,举先帝时的反面例子:“如先帝向时为泸南用兵,两川应副疲极,特放五等人户赋税,而东川路转运司公行格沮,只放三等以下”[4](782),东川路转运司在赋税优惠中暗做手脚,克扣钱粮,这是早已有之的。苏辙在贴黄中提到这一事例是希望皇帝能够严加约束底下官吏,以免出现同样的情况。

(二)提供具体措施类

这类贴黄一般用于在奏章正文中没有来得及提出具体措施,于是通过贴黄的形式,将建议措施陈列给皇帝参考。如《论罢免疫钱行差役法状》在贴黄中直接提到“欲乞特降手诏,大略云:先帝役法,本是一时权宜指挥,施行岁久,民间难得见钱,已诏有司依旧差役,所有役钱,除坊郭、单丁、女户、官户、寺观依旧外,其余限诏到日,并与出榜放免。 ”[4](784)在贴黄中将皇帝下诏的内容事先拟好,一方面提高了文书处理效率,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奏章中提议被采纳的可能。

(三)总结类

总结类贴黄相当于对奏章的内容提要,有些过长的奏章不便于皇帝阅读批复,于是大臣们就在贴黄中对奏章的内容进行概括总结,这样只看贴黄就能知道奏章的大概意思,很大程度上节省了皇帝批阅奏章的时间。如《乞诛窜吕惠卿状》用来弹劾吕惠卿、细数吕惠卿罪状的状,洋洋洒洒长达2011字,篇幅确实过长,不便于批阅。于是苏辙在贴黄中对这篇奏章进行了总结归纳:“吕惠卿用事于朝,首尾十余年,操执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引用邪党,布在朝右。臣今陈其罪恶,必阴有为之游说以破臣言者。唯圣明照察,不使孤忠横为朋党所害。 ”[4](847)主要是两层意思:第一,吕惠卿有罪;第二,望皇帝对吕惠卿进行惩处。简明扼要地概括了奏章全文,表达了上奏诉求。

(四)补充类

这一类贴黄主要是对奏章内忘记提及的部分进行补充,与正文逻辑联系紧密,放进正文也不显突兀。如《请户部复三司诸案札子》这篇札子,苏辙主要想表达的是希望三司诸案(河渠案、修造案、胄案)能够分给户部,在札子中对其原因进行说明,写完正文之后,发现诸案中遗漏了设案,于是在贴黄中补充:“三司设案旧职,今分隶膳部光禄寺,虽所掌饮食帐设利害非大,如臣所言可采,亦当如上三案分隶户部”[4](918),提议设案也应当和正文中的三案一样隶属于户部。这里显然是在写札子的时候漏掉了设案,写完之后才想起来,又不便对正文重新修改,于是将关于设案的内容放在贴黄,也不多加赘述,只提采取“如上三案”一样的处理方法即可,这里的设案与上述三案是完全平行的,贴黄只做补充之用。

补充类贴黄中还有一种主要用来抒发奏章正文中未能抒发的情感的,这实际上是对正文的一种情感补充。比如《乞罢左右仆射蔡确韩缜状》,苏辙在状中指出朝廷用人存在的问题,对当时的几位重臣进行评判,并且重点批判了蔡确和韩缜。苏辙曾屡次上奏请求罢免蔡确、韩缜,但是韩缜依然未被罢免,于是他又上一奏对二人进行批判,请求皇帝尽快对韩缜做出处理。在苏辙上奏之前,蔡确已经自行求退,因此不需要对他进行罢免,但是显然,苏辙并不满意这样的主动求退,于是他在贴黄中写道:“臣窃观蔡确所上表,虽外迫人言,若欲求退,而论功攘善,实图自安。 ”[4](797)指出蔡确的求退是为了保全自己,而不是真正认识到了错误,并在贴黄的最后说“臣不胜愤懑”,进一步抒发自己对蔡确的不满之情。事实上,如果是出于罢免蔡确、韩缜的目的,在蔡确已经请辞的情况下,已经可以不再针对他了,但是苏辙并不满意,于是在贴黄中批评蔡确的请辞非真心,这正是一种情绪的补充,用贴黄抒发在奏章正文中未能抒发出来的情感。

(五)原因类

这一类贴黄主要用来说明上奏缘由,进一步加强上奏事项的重要程度。《栾城集》中的这类贴黄一般用于多次上奏的奏章,《再论回河札子》、《三论熙河边事札子》、《再论渠阳边事札子》这三篇都使用了原因类贴黄,从标题可以看出札子讨论的问题在之前已经上奏过,那么再次上奏显然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需要再次上奏进行催促。在《再论回河札子》的贴黄里强调“事势甚重,中外谁不观望风旨。百禄等虽近侍要官,臣不敢保其不为身谋,能以实告也。故不避再渎,复为此奏”[4](926),提到这是第二次上奏并说明事情的严重性,希望引起皇帝的重视。在《三论熙河边事札子》的贴黄中提到:“去年议回黄河,所费兵夫物料不可胜计,功卒不成。而议者仍旧在职,略无责问。臣下习见朝廷刑政如此,故敢轻造边衅”[4](962),“去年功卒不成”就是这次上奏的原因,同时希望皇帝看到这一贴黄后能够回想起去年的教训,引以为戒。在《再论渠阳边事札子》的贴黄里说道:“臣窃以边臣处事乖方,军民性命所系,差之顷刻,所害不小。今义问谬妄有迹,败衄已见,而朝廷重难易置,久而不决,边民何辜,坐受涂炭”[4](981),正是因为朝廷一直未能解决边臣问题,导致百姓受苦,军队遭殃。在贴黄中提及这一原因,也是为了引起皇帝的重视,希望尽早解决问题。结合三篇贴黄可以看出,这三篇都是与军事相关的奏章,并且都是“再论”、“三论”这种屡次上奏的类型,说明苏辙在急需解决却迟迟未能解决的问题上,会多次上奏,并且在奏章后附上贴黄,再一次强调上奏原因,能有效引起皇帝的紧迫感,促进问题的解决。

(六)非贴于奏章之后类

这类贴黄“并非‘以黄纸贴于后’,而是在奏议正文中间夹叙”[5](122-123,133)。 《栾城集》中使用这类贴黄的是《论衙前及诸役人不便札子》,这篇札子一共使用了三则贴黄。整篇奏章主要讨论的是赋役制度,首先列举了三条关于诸州衙前赋役招募的条例,分别颁布于元祐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十九日以及元祐四年八月十八日,苏辙认为元祐三年闰十二月前的条例已经颇为完备,不需要进行更改替换。紧接着是第一则贴黄,举出了元祐四年五月十一日与元祐四年六月九日颁布的条例,并说“臣观此法,止是官吏以聚敛为功,欲因增羡,觊幸酬赏而已,非二圣仁民爱物之意也”[4](985),对正文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从时间上来看,元祐四年五月和六月在正文所举的第三条条例(元祐四年八月)之前,可以猜测是在书写正文时遗漏了,于是在贴黄中补充上去。

正文在第一则贴黄之后,又继续说第二点,提到差役与募役的利害,认为应当二者兼行。并且列举了三条关于役钱用途的条例,对这三条条例进行解读,分析优缺点,提出“欲乞复行三番旧法,仍约定每番止于三年,及令人户逐等各计番数”[4](989),希望助役钱应该尽用于雇役。 第二则贴黄跟在其后,是对助役钱的补充,补充了一条法令,同样也是插于正文之中。在第二则贴黄之后的正文,依然还在探讨雇役制度的问题。第三则贴黄则是对整篇札子的总结,认为赋役制度可以使差役与募役兼行。三则贴黄与正文密不可分,是对正文的补充与总结,也是作者写作思路的体现。可以看出,贴黄的补充功能为大臣写作奏章提供了便利,不仅可以作为书面上的改错工具,还能在弥补写作当下的思路漏洞。

三、《栾城集》贴黄的具体使用

(一)贴黄功用

根据上文归纳总结的六种贴黄类型,又可以将贴黄的功用分为如下几种:

1.补充说明作用:贴黄的补充说明作用与叶梦得所说的“意所未尽处”比较一致,即大臣们在章奏书写完毕之后意犹未尽,依然有话想说的时候,可以将没有写进正文的内容用贴黄进行补充。除了补充类贴黄之外,举例类、措施类以及非贴于奏章之后类的贴黄均起到了补充说明作用。上文已经说明过非贴于奏章之后类贴黄的补充说明作用,故此处只详细说明举例类与措施类贴黄。

举例类是对于正文内容进行举例说明,如《乞黜降韩缜状》,这篇状提到,苏辙多次上奏希望罢免韩缜,却一直没有施行。贴黄提到:“先帝初使吕大忠商量地界,大忠果悍有谋,坚执不与,虏使自知别无的确证验,已似慑服。而缜暗懦,遂坏此事。 ”[4](809)先帝曾派吕大忠守卫边界,而到了韩缜这里,却割地与虏,导致百姓被迫内徙。举出先帝时期保卫边界的事迹,与韩缜的弃守行为进行对比,更加突出韩缜罪过之大,必须罢免。

措施类是在贴黄中提供或补充正文所说问题的具体解决措施,以供皇帝参考,也是对正文内容的补充。如《乞放市易欠钱状》这篇状主要说的就是措施,全面分析了市易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弊端后,苏辙提出了五项应对措施。之后又使用贴黄说明了该如何施行这些措施:“须至令三省相度施行,即乞指挥执政,勿令宣布”[4](870),是对正文中措施的进一步补充,也可以看做措施类的贴黄。

2.内容提要作用:贴黄的内容提要作用主要是为了让皇帝在批阅奏章时能够快速获取信息,提高工作效率,所以大臣们会将奏章的主要内容归纳总结之后写于贴黄之上。除了总结类贴黄之外,原因类的贴黄也可以起到内容提要作用。上文已经对原因类贴黄文本进行过具体分析,此处不再赘述。原因类贴黄主要用于说明上奏原因,其本质目的是为了强调事件的重要性,但是将上奏原因写在贴黄上,同样也能够快速向皇帝传递正文主要信息,起到内容提要的作用。

(二)贴黄格式

《栾城集》中收录了46条贴黄,实际上并没有完全统一的格式,下文对这些贴黄进行了统计整理,将一些比较常用的格式梳理出来,并不是绝对格式。

1.用来说明情况的贴黄常用“臣窃+动词+事件”开头,以此引出想要说明的内容,常见的有“臣窃见”“臣窃详”“臣窃闻”“臣窃观”等。比如“臣窃见近年贪刻之吏习以成风,上有毫发之意,则下有丘山之取,上有滂沛之泽,则下有涓滴之施”[4](782)(《久旱乞放民间积欠状》),用“臣窃见”指出贪官污吏的不良风气;“臣窃详差役利害,条目不一,全在有司节次修完,近则半年,远亦不过一年,必有成法”[4](784)(《论罢免疫钱行差役法状》),用“臣窃详”引出差役法的利害。46条贴黄中,一共有10条使用了这一格式,频率较高,主要用于补充类、总结类与举例类贴黄中。

另外还有一类开头是“访闻+事件”,例如“访闻近日诸路监司州郡,多以二月六日所降差役指挥,有不便事节,未敢便行,各具利害奏闻,显见事理明白,人情不远”[4](813)(《再乞责降蔡京状》);“访闻忻州曾申本路转运司,乞枷锢铺户前来买盐,以此显见人情不愿”[4](816)(《乞废忻州马城盐池状》);“臣访闻河北转运司,今年应副开河费用钱七万三千余贯。粮十七万余石, 梢草一百五十二万余束”[4](923)(《论开孙村河札子》)等。《栾城集》中的贴黄一共使用了8次这样的开头,主要出现在补充类与总结类贴黄中。

2.贴黄结尾常用“乞+动词”,表达呈上奏章的诉求与对皇帝的希冀,有时还会使用“欲乞”,表达比较强烈的祈愿,如“欲乞特降手诏”[4](784)(《论罢免疫钱行差役法状》);“欲乞先罢师闵职任”[4](790)(《论蜀茶五害状》)。 又或者使用“伏乞”,表现谦卑恭顺的态度,如“伏乞指挥,于役法所检取民间前后言差役不便文字, 略赐省览, 即见诣实”[4](856)(《三论差役事状》);“伏乞陛下与二三大臣详议其事,以天下安危为念,勿争尺寸之利以失大计, 则社稷之幸也”[4](861)(《论兰州等地状》);还有单纯表示对皇帝的敬意的“伏乞圣慈体察”,更像是一种带有尊敬性质的官方套话,没有别的含义。用“乞+动词”作为结尾的贴黄一共有8条,主要在总结类、措施类与补充类贴黄里出现。

3.还有一些出现频率很少,但是又较有代表性的结尾。比如“即见诣实”,“诣实”的意思是符合实际,一般跟在“乞某事”之后,并且前文会有对某一事件、情况的描述,意思是,如果前文描述的情况属实,那么请求按照奏章或贴黄中的建议行事。

四、结语

宋代贴黄制度在唐代的基础上得到了发展,贴黄的功能与使用也得到了丰富。本文选取宋代名臣,同时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苏辙的文集《栾城集》作为文本,从特定作家、特定文集中的贴黄入手,展示了宋代贴黄的一隅。对于宋代贴黄的分类与界定只是作者一人之言,未必准确。关于宋代贴黄制度以及古代贴黄制度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拓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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