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研究

2019-12-26 23:15裴英竹
梧州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西江珠江经济带

裴英竹

(梧州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与行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重要驱动力量。金融对绿色经济发展起强有力的促进作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作用受到理论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以珠江—西江经济带区域为研究区域,通过分析目前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现状及问题,从宏观和微观方面,把绿色财税、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保险、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租赁、绿色服务、绿色财务、绿色信息等等绿色元素有机结合起来,设计一套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跨省流域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绿色产业差异化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理论体系,探索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机制,对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一、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

(一)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国外情况

21世纪以来,绿色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与行动,由此推动了全球绿色金融步入制度化、系统化时代。对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各国经过持续探索与广泛合作,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积极成果[1]。比如:美国制定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等绿色金融法规,并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创新产品,以法律强制力保障绿色发展;英国以巴克莱银行为首的金融市场和种类繁多的非政府组织,通过制定绿色政策,提供优惠利率,以刺激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创建宽广的绿色信贷发展平台,实施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推出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对绿色发展的协调作用;德国通过政银联动,一方面增加环保技术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等绿色产业投入,另一方面由复兴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对环境项目给予1%以下的优惠利率长期贷款,利率差额由政府提供,从而成就了德国在绿色技术领域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韩国出台《低碳绿色增长战略》,推行“绿色金融”计划,成立一个由韩国国民银行和政府共同出资的拥有3300亿韩元的可再生能源私有权益基金公司,设立利率优惠的绿色金融产品,助力碳减排绿色增长;新加坡金管局出台发行绿色债券的激励机制,鼓励为发行绿色债券的第三方评估提供资金支持;印度证监会出台了国内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指南;沙特宣布在2023年前向可再生能源领域投资300亿-50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欧盟成立了为其可持续融资综合性战略提供政策建议的“可持续金融高级别专家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即OECD)成立了为全球经济向绿色、低碳和气候韧性转型提供政策支持的“绿色金融与投资中心”[2]。由此可见,虽然各国或区域组织的绿色金融政策存在差异,但这些经验与成果对我国研究和推进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二)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国内情况

在我国,关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理论探索,主要讨论国内外银行业绿色金融政策与产品的状况,涉及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机制创新。如汪汉杰探讨金融杠杆和绿色产业基金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体系[3];董战峰等在构建基于绿色发展理念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时提及“采取财政贴息,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投入生态环境项目”的绿色信贷政策[4];吕薇认为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是营造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包括绿色金融等政策环境,提出通过绿色信贷、贷款贴息或风险补偿等方式,促进资金投向绿色发展项目[5];陈鹏等重点围绕绿色金融机构和绿色金融产品,从近期和远期两个维度探讨绿色金融体系完善对策,提出“从监督管理、财税激励、社会责任和信息传导4方面,扫清绿色金融发展道路上存在的主要障碍”[6];陈凯从政策变迁视角,把我国绿色金融政策发展归纳为初建、快速发展和差异化发展三个阶段,并从绿色金融立法、对金融机构激励以及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等方面提出了绿色金融政策的对策建议[7];耿光颖等针对我国绿色金融规模增长快速、绿色金融产品层出不穷、绿色金融主体日趋多元化等特点,借鉴了国际经验,并结合五部委《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从完善架构、强化监管等方面,探讨了推动我国绿色金融标准化工作的对策建议[8];祁永忠认为,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但仍存在政策支持对象偏窄、政策不够细化、政策落地效果不佳、政策支持的绿色项目不一致等诸多问题,建议构建长中短搭配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9]。值得一提的是,以“技术创新+金融创新,提速绿色发展”作为论坛主题的2016第七届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暨第六届“十大绿色创新企业”颁奖典礼,对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支持进行了深度探讨,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绿色金融的不断摸索与创新及其政策支持,绿色产业一定会成为代表当今科技和产业变革方向最有前途的发展领域。此后,第八届、第九届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暨“十大绿色创新企业”颁奖典礼的论坛主题分别为“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塑造绿色生产力”“AI+绿色金融 助力产业新动能”,深入探讨绿色金融如何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而每年3月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举办的“中国绿道·金融峰会”已连续成功举办了三届,2017年首届主题为“绿色金融与区域经济和绿色产业”的创新发展模式,2018第二届以“落地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主题,2019第三届以“赋能绿色经济—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尽管主题不同,但均聚焦引领绿色发展的重点绿色产业发展,共议绿色金融服务创新与绿色市场投资,旨意建立支撑绿色金融政策落地、助推绿色产业融资的绿色经济产融合作平台,促进中国区域经济与绿色产业的创新发展。每年的“中国绿道·金融峰会”和清洁发展国际融资论坛暨“十大绿色创新企业”颁奖典礼,把绿色金融发展及其相关政策研究不断推向新高潮。

在绿色金融发展及其政策体系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方面,2015年我国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首次提出“建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2016年3月《国民经济“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同年,七部委发布了全球首部由政府主导的较为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政策框架《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上构建了政府、金融机构、环保企业等多方参与协同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以促进环境外部性内生化,驱动产业升级与经济结构绿色转型。至此,发展绿色金融、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已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此外,在国际上,我国积极倡导绿色金融,使绿色金融首次被写入G20峰会公报,成就了2016年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的《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积极推动全球绿色金融的发展。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加大绿色金融政策的体验与实践力度。2017年6月国务院选择浙江、广东、江西、贵州、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试点工作初见成效,不但在完善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体制和机制、不断激发绿色金融创新活力、推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防控风险等方面取得实效,而且在绿色信贷方面,更是取得突破性成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3月,五省(区)试验区绿色贷款余额已达到2600多亿元,比试验区获批之初增长了13%,高于同期试验区各项贷款余额增速2%。而地方发展绿色金融大有可为,地方政府通过评价机制、政策信贷、政策手段、金融工具、能力建议等抓手,有效推动地方绿色金融发展。从而形成中央与地方一盘棋,共同推动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然而,“我国绿色金融实践主体是银行,融资形式以间接融资为主,其他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更弱”[10]仍是不争的事实。

中国如何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领导者?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王乃祥认为“关键就在绿色金融”。毋庸置疑,绿色金融是现代经济社会和绿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三)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情况

目前,对于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仍处空白。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立法的法律制度保障不健全,金融机构的激励保障制度欠缺,绿色金融政策主体之一的地方政府积极性的激活功能尚未充分发挥,绿色金融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度不够,绿色金融政策手段落后,绿色金融政策对象的覆盖面窄小,绿色金融政策的细化与可操作性不强,绿色金融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地方政府绿色金融及绿色发展评价机制缺失,绿色评级认证的普及率低,绿色数据资源缺乏共享性。这些问题都是制约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国内外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研究工作小结

综观国内外专家学者以及各国政府或组织的研究与探讨,绿色金融政策研究成果颇丰,但仍存较多研究空间,比如:自然资源资产复杂且丰富、影响大众饮水安全与生活质量的流域区域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研究未受应有的足够关注。如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设计一套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体现跨省流域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绿色产业差异化发展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地方绿色金融如何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如何落地地方绿色发展?等等问题仍需深入探讨。2014年《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把珠江—西江经济带战略定位为“打造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广东、广西等流域沿省的《“十三五”规划》把绿色发展放在战略位置。“政策方案制定和制度安排是绿色发展的基础和总路线图”[11]。因此,研究设计一套促进流域区域绿色发展的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显得十分必要。

二、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

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绿色金融产品在准入条件、经营理念、投资规模、投资周期、贷款利率、融资授信、经营能力、盈利能力、风险控制、现金流量与竞争力的稳定性,以及上市、贴息、补偿(减免税)、退出机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构建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必须充分考虑传统金融产品与绿色金融产品之差异对绿色金融政策理论体系与实践机制的影响力。同时,基于《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环境保护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商业银行法》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等规制框架,才能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中有所突破与创新。

(一)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补齐绿色金融法律短板

国家层面,把现有绿色金融法规、政策升格为法律层面,并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公司法》《基金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根据各自法律责任及属性,相应增加绿色金融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绿色金融标准化认定、绿色金融监管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如对《基金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补充完善商业银行的环境保护责任,明确贷款人的法律责任,要求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把融资项目绿色评估认证加入内部控制报告和强制披露信息范围,推动借贷方贯彻落实环保的社会责任,促使环境外部性内生化。对《保险法》,把“鼓励投保环境责任险”修正为“对三高一低企业,强制投保环境责任强制险”,尤其是在钢铁、化工、造纸、印染、冶金、火电以及重大金属污染排放企业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险。对《预算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政府采购法》,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手段,补充绿色发展和绿色金融相应的扶持条款,设立绿色基金或绿色税收减免税、绿色采购,引导和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主体,引导资本市场把更多资金向绿色产业配置。建立健全财政对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加大环境税、碳税、煤炭资源税等税收征收力度;对新能源等节能环保产业实行价格补贴。总之,运用绿色财税金融价格政策工具,推动绿色金融相关的财税政策、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联运与协同创新,确保绿色产业、绿色金融与绿色财税之间的配合度和政策支撑体系及其延续性,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

建立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银行,健全绿色信贷市场,扩大绿色股票市场,做大绿色保险市场,发展绿色信托市场,拓展绿色基金市场,拓宽绿色租赁市场,完善绿色产品价格市场,丰富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强化绿色证书交易市场,完善绿色中介服务市场。整合上述绿色金融市场主体的整体效应,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提升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对绿色发展的有效供给能力。

(三)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优化绿色金融政策,强化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的联运与协同。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由国家、地方政府、财税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等多方参与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企业与银行等各方力量在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促进绿色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政策支持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产业发展机制

这是解决地方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及绿色金融政策体系落地区域绿色发展的关键所在。其模式与路径选择,要根据珠江—西江经济带流域区域自身资源、地形、人文、科技等特点,体现珠江—西江经济带跨省流域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绿色产业差异化发展特征,充分发挥传统绿色优势,大力发展新兴绿色产业,促进经济绿色转型。围绕发展低碳经济、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生态经济、共建生态廊道、鼓励绿色制造、刺激绿色消费、提高生态福利,通过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税收减免、政府采购、财务政策、生态环境补偿、绿色基金、环境税费等绿色财税金融政策组合措施,以及对企业与银行相应的激励政策、制度保障、监管政策、信息披露机制等政策制度创新。同时,打破传统往往以银行作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构建主体单元,整合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企业与银行等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的各职能,以及信贷、股票、保险、信托、基金、租赁、服务等绿色金融体系构成的各要素,提高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完整性与整体效应,为珠江—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和根本保障。

猜你喜欢
西江珠江经济带
密闭取心技术在西江24-3油田的应用
一条江的嬗变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之路
梦牵珠江
珠江新城夜璀璨
“漫”游珠江
陕西呼应长江经济带
西江华彩路
西江苗寨
珠江·紫宸山
贵州最美乡村——西江镇·宏大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