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不少年轻人聊天时问过他们,是否读过《红楼梦》等经典名著?有的说看过电视剧,有的说看过电影,知道大致情节,但却没有读过原著。当代作家麦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读书的人越来越少了,看影视的人越来越多了。”他接着指出:“轻文学重影视,说到底是我们对心灵的怠慢。”
电影和电视是综合艺术,是多种艺术元素的结合。影视最大的优势在于视觉和听觉综合的效果,用精彩的画面、悦耳的音乐把人物、事件通过动态效果展示出来,能够让人在短时间之内,轻松愉快地接受。青少年通过观看影视作品掌握电影和电视这类艺术形式是不可或缺且有益的,但是,影视和文学原著比较起来,也有不可避免的缺陷。
第一,影视是直观的艺术,它在视觉上通过光、电、色、影的造型,在听觉上通过声响、音乐的渲染来吸引观众;在技术上通过真人表演、蒙太奇、画面剪辑以及现代电子合成等高技术组合成影像,以吸引观众。但尽管如此,影视对人物心理状态和含蓄的特点是无法表现的。苏联著名电影大师米哈依尔·罗姆说:小说家的艺术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着含蓄。可惜的是,这种艺术手法几乎在一切场合都不适合电影。比如第六回,凤姐在接见刘姥姥的过程中,贾蓉来借玻璃炕屏,事情已经说好了走出了门,凤姐忽然“想起一件事来……”特意又把贾蓉叫回来。既然叫回来了,就说吧,她却没有说出来“出了半日神,忽然把脸一红”,看到有其他人,只好改口“晚饭后你来再说”。这时候的贾蓉,先是“满脸笑容地瞅着凤姐”,听到凤姐欲言又止,然后又叫他晚饭后来,心里便乐得“抿着嘴儿笑”。你读了这一段之后难道不会感觉出这两个人物之间蕴含的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关系吗?整部《红楼梦》,存在着这样大量的人物心理描写和含蓄、隐晦的故事。脂砚斋在《红楼梦》第一回就评论道:“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至草蛇灰线,卒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传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这些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现的。
第二,影视是人工制作,不仅无法表现读者想象的空间,而且还会限制读者的想象。而文学却能够打开读者的思维,让想象丰富多彩。比如,《红楼梦》中对林黛玉美丽的描写。在第三回,宝玉眼中的林黛玉是“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读者可以根据文字来想象林黛玉的美,但影视却似乎无法完全表现。1987版电视剧《红楼梦》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拍得最好的同名电视剧,但它也无法把林黛玉的这种美丽表现出来。观众看了文学作品以后,对影视剧中饰演林黛玉的演员也有不同的审美感觉。有的人认为杨文娟扮演的粤剧林黛玉很美,有的人认为陈晓旭饰演的电视剧林黛玉很美,本人认为谢铁骊导演的电影《红楼梦》饰演林黛玉的陶慧敏更适合扮演薛宝钗。87版《红楼梦》电视剧导演王扶林在接受电视采访时透露,当初挑选演员时,觉得陈晓旭的气质条件很符合林黛玉的标准,美中不足的是其形象并不够漂亮。而2010年版《红楼梦》,虽说演员是通过选秀挑出来的,看起来个个都漂亮,但却不被大众所接受。李少红导演深知电视无法表现《红楼梦》的意蕴,索性就用道白,但是道白多了却又损害了电视剧的艺术效果。
第三,影视是把原著作改编之后在银(屏)幕上再现,人物的语言通过演员的表演,叙述性语言通过动态场景的再现来表达。但是,不论演员表演如何到位,场景画面如何逼真,都无法让读者领会经典文学作品之中的文字之美。比如第五十八回对贾宝玉病后的一段描写:“从沁芳桥堤上走来,只见柳垂金线,桃吐丹霞,山石之后,一株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阴翠,上面已结了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宝玉想道:我能病了几天,竟把杏花辜负了!不觉倒‘绿叶成荫子满枝’了!因此仰望杏子不舍。又想起邢岫烟已择了夫婿一事,虽说是男女大事,不可不行,但未免又少了一个好女儿。”这一段就像作者写的一段散文,美不胜收!第七十六回写史湘云和林黛玉联句赋诗,其中有一联“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如果说前一句尚可通过画面来表现,那么后面一句影视就拍不好了。诗人寂寞、孤独、凄冷的内心世界,是影视无法表现的,读者只有读到这里才会被这样一种意境所感染。在《红楼梦》全书中,这种诗一般的叙述,诗一般的意境俯拾皆是,读者会在阅读之中获得美的感受。这种效果是影视剧无法做到的。
第四,影视剧根据文学原著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本(蓝本)后,才能照本表演拍摄,但是改编和表演却是一种再度创作。在改编和表演的过程中,受改编者和导演、演员个人的经历、学识及其价值观的影响,影视作品对原著的思想和精神有所改变、取舍、遗漏或增添等不足为奇。因而影视作品对观众理解原著的原创精神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比如,1987版电视剧,就没有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和第九回《恋风流情友入家塾 起嫌疑顽童闹学堂》的内容。结尾也没有根据高鹗续写的四十回通行本原貌拍摄,而是编导们根据当代红学家们的“探佚”重新改写的结局而拍摄。至于港台一些根据经典作品拍出来的搞笑版作品,那就更不可能反映经典著作的原貌原意了。
如上一些理由说明,看影视剧不可能进入阅读的意蕴,尤其是《红楼梦》这么博大精深的伟大作品!对于1987版电视连续剧《红楼梦》,红学家冯其庸有一个中肯的评价:电视剧尽管塑造了几个成功的艺术形象,但从总体来说,它与《红楼梦》原作还有很大的距离。《红楼梦》最令人难忘的是全书洋溢着诗的激情,感情的激流。整个前八十回书,如山间的流水,虽然蜿蜒曲折,有时甚至急流淙淙,浪花四溅,但它却始终流畅自如,真如行云流水。这种贯穿含蕴在全书的诗的激情、诗的素质,目前还没能表现出来。
综上所述,《红楼梦》影视剧无法代替原著的阅读,希望青少年朋友们分配好自己的时间认真阅读原著。当然,如果你读了经典原著以后再去欣赏电影和电视剧,那就犹如锦上添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