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茹君
贺拉斯是活跃于古罗马时期的著名的诗人兼文艺批评家,出生于意大利南部阿普利亚边境的小镇里,属于中小奴隶主阶层,从小接受较好的教育。之后,又到罗马求学、雅典深造,他笃信亚里士多德的中庸人生哲学。成年之后,贺拉斯参加了共和派军队,并担任军团指挥。战败后逃回罗马,做起了财务录事,同时写作诗歌。他的诗学才能被著名诗人维吉尔所发现,被举荐给奥古斯都的政治顾问梅塞纳斯,并引起了奥古斯都的注意。自此,贺拉斯为奥古斯都撰写诗歌歌颂其功绩,被称作“宫廷诗人”。
他的诗歌作品集有《歌集》《讽刺诗集》《长短句集》《世纪之歌》《书札》。其中《歌集》有大量诗篇具有深刻的讽刺意味,并且宣扬远离世俗纷扰、爆出内心宁静和知足常乐的生活理想。他宣称自己的诗歌深受古罗马讽刺诗的影响,但又不全然接受。他的诗歌并不像古罗马诗歌那样具有浓厚的政治讽刺色彩,主要宣扬中庸、合理享乐的主旋律,摒弃和嘲笑贪婪、奢靡的不良恶习。而真正使得贺拉斯流芳百世的要数《书札》第二卷,其中第三首诗就是著名的《诗艺》。《诗艺》中制定了许多写作规则,倾向于以理性、节制创作。他的文艺思想包括:文艺本质问题、创新与继承的关系。其中提到的文艺观点在古典主义时期大行其道,他为当时的文艺创作确立了三个原则,即借鉴原则、合式原则、合理原则。他的观点是在继承中创新,承接亚里士多德,开辟文艺复兴和古典主义道路,对16至18世纪的戏剧和歌剧具有深远的影响。
17世纪,法国布瓦洛等人提倡向古希腊罗马文艺学习,西方文学史上称作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始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崇尚古代,以古希腊、罗马文学为典范。它是商业资本发展时期的产物,是君权政治在文学方面的反映。古典主义要求“真”,“摹仿自然”,追求简洁、明确精炼的风格,反对含糊晦涩的语言。在此基础上,贺拉斯作为古典主义奠基者,在其诗歌创作基础上提出三点原则,分别是借鉴原则、合式原则、理性原则。三原则在充分借鉴古希腊文艺创作观念的基础上,对古典主义中诗歌创作进行理论指导。
亚里士多德认为文艺是模仿,他的学生贺拉斯自然也认同这样的观点。借鉴原则是贺拉斯诗歌作品的首要原则,他承认模仿自然的重要性,更加强调的是借鉴前人的作品,既有古典也有创新。他沿用古典题材,从古典文艺作品中提取素材,在素材的处理上也遵照前人的做法。
针对这一原则的批评言论一直存在。“在泛论里贺拉斯没有深入讨论文艺本质问题,大体上接受了传统的艺术摹仿自然的观点。”[1]贺拉斯在崇拜古希腊文化的基础上模仿古希腊作品,借鉴古希腊文学中优秀的部分,这个部分包括文艺选材和结构方式。同时,戴舒芩强调了贺拉斯文艺创作的灵活性,他认为在古希腊作品的指导下进行创新性的创作也是重要的一部分。“贺拉斯主张摹仿古希腊文艺,同时又不拘泥于古希腊文艺,而是提倡独创,比较辩证地解决了文艺创作中继承与革新的关系。”[2]这一观点辩证客观地探讨了贺拉斯对作品中传承与革新的关系。郝丽娟对比了古典主义和现实主义在借鉴原则上的异同点,提出了“虽然他的借鉴原则很大一部分是指向古典主义的,但它仍然带有现实主义精神”[3]的观点。她认为贺拉斯的观点不是单纯完全遵守古希腊的文艺创作理论,将古希腊文艺创作当作是模板加以复制,他提倡的是以继承古代的典范为基础,不是生搬硬套,也不是故步自封,而是在借鉴的基础上创新,将古希腊文艺创作理念中精华的部分作为日后创作的指导性原则。
对于贺拉斯的借鉴原则,很多文艺理论家和文学学者进行了客观评价。“贺拉斯是个形式主义者。”[4]谢电波认为贺拉斯为形式主义者的主要原因在于贺拉斯崇尚古希腊时期的文艺创作风格,在选材和形式上完全照搬古希腊的文学创作风格,这一点在文艺复兴时仍然较为明显,如很多作品取材于古希腊时期的历史故事等。同时,谢电波对贺拉斯文艺理论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对形式和技巧的重视只是贺拉斯文艺思想的主要落脚点,但这并不能说明贺拉斯不重视文艺作品的实质内容,甚至说贺拉斯对形式的重视更多的是出于更好地表达内容的需求。“内容所费的笔墨不如形式多,但却是贺拉斯文艺思想的主导方面。”[5]这样的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才是贺拉斯思想的精髓所在。
贺拉斯在继承柏拉图“有机统一说”和亚里士多德“整一性”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合式原则。合式原则起源于古希腊的史学和美学。合式指艺术作品上的各个部分与整体是否能够恰当、统一,虚实参差,即艺术与形式的和谐统一。人物性格上也要合乎特征、合乎情理。合式原则是文艺创作的具体法则,在内容与形式上均有体现。合式原则体现着贺拉斯中庸的哲学观念,他认为艺术创作中要做到协调一致,符合观众心理、符合自然,使人感觉合情合理,易于人们接受。
在整体性上,罗梅认为贺拉斯“把整一性这样一个深奥的美学思想具体形象、深入浅出地表述出来”[6]。在人物性格的塑造上,罗梅肯定了贺拉斯的定型法和类化法,同时指出作家必须能够深入生活,观察生活中的人物、事件,分析他们的特征。在叙述方面,罗梅着重论述了贺拉斯的和谐美,肯定了贺拉斯要求人物语言的词句和人物的表情相协调,使得深奥的表达与时代内容相一致的做法。
翟洪涛认为,“贺拉斯尤其重视文艺思想内容的理性化”[7],这种理性化首先表现在表达的条理化。其次在于合情合理的真实性,即虚构也要贴近真实,最大限度还原真实。再次,是理智和清醒。翟洪涛认定贺拉斯的文艺天才,同时提出“天才不是什么神赐的灵感和不可思议的疯癫”[8],对假装天才的疯疯癫癫之人大加讽刺。
对合式原则的主要批评来自其固定的格式和僵化的模型。戴舒芩对贺拉斯根据合式原则制定的一些“法则”表示不满。他认为,这对西方戏剧的发展是一种束缚,也不利于诗人和文人的文化艺术创作。事实上,贺拉斯的“法则”大多都来自于自己的戏剧和诗歌实践,各种形式和格式的出现都只是适合当时的情景,并不是适用于所有文学作品的普世法则。“合式”并不意味着盲目固定格式和形式,而是注重真实,贴近真实,追求一种协调统一的美,因此,“合式”应该是一种使得文学创作更富有美感和和谐感的准则。
贺拉斯重视作品与生活实际的关系,重视作品的深刻性。理性原则或合理原则指文艺作品创作要合情合理,情节安排得当,符合社会伦理和生活常规。贺拉斯的理性原则可以分为三点进行论述。其一,选材要得当。“选材是文学创作活动的开端”[9],必须选择那些容易把握的题材,这样才能充分表达写作意图。其二,表达要有条理。表达这方面和合式原则在某种程度上有重合,对不同场景下的选词用句需要根据当时当景进行抉择,并不能照搬或者固定套路。第三,情节要合情合理。文艺作品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即使是虚构的也要尽可能地显示出真实。
郝丽娟同意贺拉斯“判断力”的论述,认为理性原则与作者的生活经历、所处文化背景、思想倾向以及其他因素有着重要的关系,也就是说,文章要讲究义理性,这一要求与现实主义的创作要求一致[10]。在现实主义文学创作中,作者也被要求冷静地观察社会,然后将所观察到的社会层面冷静地表现出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理性原则和现实主义的写作方法和原则不谋而合。
有学者认为,如果为了遵循义理而忽略了创造性的新思路,那么作者都是存在于前人的影子中,作者的价值无从体现,读者也不会记住他们,因此,文学作品创作要在遵循理性原则的基础上展开创造性的创作,创作出合理却又不失新意,有条理又不照搬的作品,这样的作品才能够在读者心目中留存。
作为罗马古典主义的创始人、奠基者,贺拉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古希腊的文艺思想。贺拉斯的《诗艺》被誉为是奠定了古典主义文论的基础之作,上承亚里士多德,下开文艺复兴,在西方文艺理论历史上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我国学者对贺拉斯和《诗艺》的研究成果也非常显著,主要是集中在贺拉斯美学和文艺理论创作方面。对于文艺创作原则,贺拉斯将其一分为三,分借鉴原则、合式原则、理性原则三方面论述。国内学者也根据这三方面,从美学、现实主义角度等多方面解读《诗艺》的创作理念。这样的文艺创作方法的分析极大促进了国内对西方文艺作品的理解,加强了中外文化交流,在全球文化兼容并包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更加有利于对西方著名作家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将更加有利于科研研究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