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
林徽因
案牍劳形,偷得浮生半日闲,掖一卷《那些风花雪月的往事》,邀朋友徜徉于秋天的万绿湖畔。湖上,游船犁出朵朵雪白浪花;偶尔有一些风,带着谄媚的表情,在阳光间穿梭、忙碌,试图找到自己的安身之所。世俗社会是一个发着高烧的名利场,真正淡泊宁静的文人和清远雅致的女子,如凤毛麟角。
虽是旅游景点,四周却很静。我想,如果要见林徽因,安静是最重要的。
于是,她出来了。
没有惊艳。林徽因不是天人。如果这时出来的是陆小曼,我的眼睛可能会放出光来,因为她美艳绝伦,而林徽因却是清丽大方。陆小曼的美一览无余,好比秋天成熟的果子,伸手即可摘食;林徽因的美则宛如夏夜的朗月,很早挂在天庭,不甚起眼,越是夜幕降临,越发显示其清丽的光辉。及至月照万川,它便成为一切美的源头、核心和终结。我跟身旁的朋友说:“像林徽因这样的女子,以前有过,以后也许会有,但现在绝对没有。”显赫的出身、高贵的气质、深厚的才学和“极赞欲何词”的美貌,这四个缺一不可的要素孕育出神一般的林徽因。
一个缺乏林徽因的时代,无论对于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一个悲哀的时代。不幸,只能踮足遥望;所幸,依稀还能瞥见前辈的衣香鬓影。
在林徽因身上,最值得珍视的是她的性情,但她的性情也不是绝无仅有。能把这种容貌、才气和性情集于一身的女性,才是绝无仅有的。于是,林徽因站在那里,便成了文化的称尺、气质的范本,进而成为美的象征。
性情除了自己的修为外,不能忽视家庭的熏染,因为中国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家庭文化、家教文化。出身好是林徽因“美”的一个重要元素,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父亲分别是梁启超和林长民,在那个年代,不可能碰到比这更好的出身了。那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使林徽因清而不傲、淡而不孤、乐而不纵,真像一株亭亭净植的荷莲。
我觉得,林徽因在处理自己的人生问题上有两处做得极为漂亮:一是她在徐志摩与梁思成之间,选择了梁思成;二是她与梁思成结婚后依然是徐志摩最好的朋友。
谈林徽因,绕不开徐志摩。
我一直不太喜欢徐志摩的诗文,那只是就他诗文的艺术含量而言,但翻开中国现代文学,徐志摩的地位不可抹杀。尤其在新诗刚刚萌芽的时候,新文学运动的两位主将,一个胡适把诗写得不文不白,一个鲁迅写了几首不太有水平的诗之后,掉头弄白话小说和旧体诗去了,是徐志摩以他非凡的活力撑持着当时的诗坛,甚至规范了新诗文本。徐志摩和郭沫若是新诗发展初期最为重要的两名诗人。徐志摩对文学新人不遗余力的提携更值得大书一笔,最具代表性的是力救沈从文于穷困潦倒之间,最大的受益者当然还是中国现代文学。
我看完《难忘徐志摩》一章,惊讶于那么多人难以忘怀徐志摩的天真、旷达与包容。排除一些对逝去之人的修饰和美化,徐志摩高蹈飞扬、热情如火的赤子形象依然跃然纸上。可以看出,不管徐志摩诗艺如何,但他满怀诗心与童心,不晓得世道深浅,不琢磨人情炎凉,直以为自己的灵魂是钢铁制品,却把肉体生生抛到那情感的烈焰中去,最终借着飞机在空中化为灰烬。
徐志摩好比喝着诗歌之酒的“酒神”,在自我消耗和毁灭中释放能量,有一句话可以比拟:“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林徽因则仿佛从容巡视天河的“日神”,于举手投足间焕发光芒,有一个词正好形容:“移步生珠。”他们都不是凡间的人物,但都在凡间引领着一批人,他们只要结识,便注定会碰出火花,甚至引起一场大火,却无法结合成世俗的婚姻。在徐志摩狂热寻访、追求“唯一灵魂之伴侣”,而不惜弄到抛妻弃子、世人侧目时,林徽因理性地回避了徐志摩。她太了解徐志摩,他“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利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也就是徐志摩亲口告诉林徽因的那种“诗意的信仰”。在徐志摩心目中,“林徽因”已经被想象力反复加工,她不仅被美化,而且被神化;如果她以一个女人的身份走进徐志摩的生活,哪怕是一个爱人、情人,一旦面临世俗生活的挑战和拷问,他们同样无法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是故,林徽因“无情”地拒绝了徐志摩的求婚,而坦然大度地呼应着徐志摩的激情。他们在中国这样苛刻的社会环境里,依恃心灵和文化的强大力量,依靠一位女性将自己才气和性情发挥到极致的巧施妙手,成为相印相通的异性知己。林徽因以同样方式赢得了金岳霖一生的爱。
但徐志摩的“火”已燃烧起,林徽因施“凌波微步”在极小的感情缝隙里从容腾挪,可如此身手能有几人?陆小曼被卷进来是迟早的事。陆小曼同样有才有貌,连胡适都说陆小曼是“一道不可不看的风景”。与林徽因相比,她们的差别就在性情上,一个温婉蕴藉,一个张扬任性。果不其然,徐志摩与陆小曼经过努力打拼出来的婚姻生活很不如意,陆的奢华铺张,把徐志摩折腾得天上地下不停地跑,怪不得很多人把徐志摩的死算到陆小曼的账上。
死是天命,不能、也不要怪任何人。但徐志摩的死,陆小曼是一个原因。这才有陆小曼在诗人亡灵前发誓痛改前非,“一定做一个你一向希望我所能成为的一种人”,她戒酒学画,倾其全力编成《志摩全集》。从某种程度上说,是诗人的死解救了她的灵魂。
从世俗的意义来说,徐志摩是死得早了;但从本体意义来说,徐志摩圆满完成了自己的人生。他的价值要超过好多好多寿终正寝的人。这些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肉体最重大的使命就是培育自己的灵魂。灵魂与肉体不是同步生长的,大概肉体强健的时候才开始有灵魂的生长。如果一个人用较短的时间就能把自己的灵魂培育得强健有力,那么他离开人世早或晚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有些人拼了自己的肉体培育灵魂,灵魂强健有力肉体却成蒲柳之姿,生病早夭照样风流后世,像李贺;有些人肉体与灵魂同样强健,由于意外很早结束自己的生命,但他们在一瞬间已融于永恒,雪莱、普希金,包括徐志摩,同属此列。更多的人,把肉体练得非常强壮而灵魂渺小萎缩,在任何社会都只能构筑成金字塔的底部,这些人奔波劳碌,辛苦恣睢,被动地跟在历史车轮后面苦苦追赶。
有人说,徐志摩那么爱林徽因,为什么他不能像金岳霖那样终身不娶呢?徐志摩和金岳霖对林徽因的爱都毋庸置疑,他们态度的不同我理解为“诗意信仰”与“理性信仰”的差别。诗意信仰是不断地追寻,即便是徐娶到了林,徐的诗意信仰仍然不会停止,当然未见得会以婚变的方式出现,但势必影响日常生活的平静。这也正是林徽因果断拒绝徐志摩的主要原因。金岳霖的“理性信仰”却是坚守已经追寻到的,哪怕名分上不属于自己,他也能由衷地体会到那一份心灵的默契和情感的皈依,金先生随时在说:“我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她一直在我身边。”
因其如此,我冒昧地说,娶不到林徽因,都不是徐志摩和金岳霖的遗憾,他们爱自己所爱,追求各自的信仰,他们要的都是一个刻骨铭心的过程。即便徐志摩娶到了林徽因,徐志摩爱的追求肯定不会停滞不前;即便林徽因嫁给了金岳霖,也只是让金的坚守多了一个物质依托而已。所以,早夭的徐志摩和长寿的金岳霖以不同方式的信仰,都圆满完成了自己的人生。
林徽因是一种整体的“美”,乃近于神。这种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硬要诉诸于文字,可以借用贾宝玉所作《芙蓉儿女》对晴雯的礼赞,聊窥一斑:“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当然这里面不仅有林徽因本人的资质,还有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有时代和艺术的需要,还有美好的想象与传奇,共同书写一篇爱与美的童话,让人唏嘘慨叹,让人流连不已。
林徽因让天下男人爱慕,让天下女子钦羡,似乎一切美好的东西上帝都给了她。但上帝还是在尽量做到公平,他没有给林徽因一样东西———健康。肺痨陪伴了林徽因整整半辈子,最终由它把林徽因接回上帝那里。肺痨是一个幽灵,也是林徽因的好朋友,它使林徽因更美艳,更加楚楚动人,也更加发愤于自己的专业。这样,林徽因不仅成了一位美人,她还是神,在缠绵病榻后咽下人生最后一口气,标志着中国古典时代的真正终结。
现代社会的大幕徐徐开启。
我必须停下手中的笔,人为地终止这一份怀想。尽管湖边的公路上尘烟纷纷,但清澈的湖水一如既往地轻轻拍打着岩岸。只要有怀想,心中便会留一块净土。身边的朋友问我,要是你生活在林徽因那个年代,你会追求她吗?我笑着说,即便我生活在那个年代,我可能也见不上林徽因,只能通过报刊书籍感知她的存在。其实,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对美与爱的追求,未见得是一个具体的人,但一定会有一个理想,有一个梦,像星星一样挂在空中,我们永远不会抵达,但总是给人以遥望。
林徽因,对于她那个时代的大多数人和以后时代的人们,都会是这样的一个梦、一颗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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