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与基层行政管理的矛盾及对策

2019-12-25 01:12赵岳
青年与社会 2019年32期
关键词:乡镇政府矛盾村民

赵岳

摘 要:村民自治是我国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项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思想,也是一项伟大的成果。村民自治有着重要意义,乡村的治理方式有了深刻改变,国家不在对村民直接管理,给与他们一定的权利自行管理。随着村民自治的逐渐深化,基层管理和村委会之间的逐渐的出现不和谐现象,这些不和谐的问题严重的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道路。文章就针对村民自治与基层行政管理的矛盾及对策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村民自治;基层行政管理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我国的基层民主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民主自治指的是国家赋予村民一定的管理权,村民可以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随着村民自治的逐渐深化,代表着乡镇政府的基层管理权与村委会之间出现了很多矛盾,这些矛盾对我国的村民自治的有着负面的影响,因此对这些矛盾的以及相关的解决对策的研究势在必行。

一、村民自治与基层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

(一)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非法干预

基层管理对于村民自治非法干预首先体现在村委会选举中,在村民选举中,有些基层的乡镇政府利用手中的职权直接对村委会选举进行非法干预,政府干预村民的选举流程,有的政府强行任命村委会干部,强行撤换任期未满的村干部,有的地方甚至是多年不进行村民选举更换村干部,有的乡镇党委在选举中强行推荐自己亲信的人,这样方便日后村党委能够更好的听从乡镇的领导。在民主决策中,村民不能完全的行使民主决策权,很多基层政府会直接对村民的决策进行干涉,或者基层对村民进行强行决策,以不太正当的由头向村民乱集资、乱分摊。在乡村的财政管理上矛盾尤为突出,原则上村财务由村民集体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村委会进行保管,由村民同意决策之后使用。但是在有些地方村财务却是由基层的乡镇政府管理,村民财务的支出和使用变成了由乡镇政府决定而不是村民决定,这样便经常会出现村财务被乡镇政府私自挪用侵吞,给村民造成了损失。很多基层政府会设立自己的会计中心,自治村如果想要使用财政资金必须经过乡镇政府的同意,到会计中心领取,这样的治理方式无疑是给村民自治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二)村民对基层政府的管理产生排斥

上世纪80年开始,我国的村民管理有了很大的自主权,但是依然无法摆脱基层政府对村民自治的非正常干涉,例如在选举、监督、财务等方面,村委会没有自主权。村民迫切的想要扩大自治,实现村民自治,摆脱基层政府的过多干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村民并不想听从乡镇政府的管理,即时是正常例行公务的管理例如计划生育、缴纳税费等也不愿意听从。导致了基层政府无法进行正常的公务管理,这给某些政策的落实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在村干部选举中,出现了候选人之间不正当竞争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利益博弈的情况,候选人利用自己的裙带关系,形成自己的利益群体, 使得本应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变成了利益博弈产生,这些不良结果的产生原因归其根本是由于乡镇政府领导滥用职权,在群众中失去了诚信。逐渐的基层政府和村民之间产生了距离,村民想要实现真正的自治。

二、村民自治与基层管理之间矛盾的深层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明确规定了乡镇政府可以对村委会的工作适当进行指导但是不能过多的干涉,但是在实际中却截然相反,为基层管理和村民自治之间造成了的巨大的矛盾。究其原因主要以下几方面:首先,代表乡镇政府的基层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存在利益冲突,根本冲突是国家和村民集体利益之间的不协调。各自都在寻求利益最大化,但是乡镇的权利相比叫村委会的权利辉更大一些,因此乡镇政府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者村民的自治。其次,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赋予了村民更多的自治权利,这使得乡镇政府所能够管理的事项越来越少,很多乡镇政府为了能够获得利益,他們的权利在不断的进行扩张,有的镇政府直接对村委会进行指挥,严重的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有些基层干部为了在自己的利益不顾法律规定,强行的干预村民自治决策,导致了基层政府逐渐的在村民心中失去了诚信,是的村民不在相信基层政府。另外,有的村中经常存在村干部“一言堂”的情况,为自己的亲戚谋取私利,这同样的阻碍了村民自治的发展。有的村干部和乡镇政府之间存在利益输送关系,当村干出现腐败现象时,村民上访无门,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这直接会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第四,村民群众的自治意识淡薄。绝大多数村民并不了解“村民自治”的真正含义,只认为乡镇是村的上级单位,听上级的话是应该的。

三、解决村民自治与基层行政管理之间的矛盾的对策

(一)发展乡村产业,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基层政府与村民之间的最大的矛盾主要是经济方面的矛盾,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村民的经济利益处于劣势,村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特别是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基层政府同村民之间的经济利益冲突尤为突出。如果想要解决基层管理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矛盾,实现基层与村民之间良性沟通,国家必须要为村民建设有利的环境,加大对农村的建设投入,制定更多的额惠民政策。例如,加强建设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鼓励乡镇银行对农村产业的扶持,对基层政府建立考核机制;积极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让农村的孩子都能有学上,彻底解决农村文盲问题。大力的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使得有病有处医,医得起。

(二)完善相关法律,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在相关的村民自治法律法规中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组织法》中关于基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的规定应该进一步的细化。制定基层指导、协调乡村工作实施细则,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基层管理者进行处罚。基层政府不能够过多的干涉村委会的工作。在选举中应该充分的尊重我国的选举法,不能强行或者违法干涉村民的选举。对于村委会工作,基层政府应该进行适当的指导和协调,当村民自治时出现困难基层政府应该及时的给予指导,提供解决方案和专家指导。基层对乡村进行指导和协助之前,必须经过公开审议程序,对其协助的合理和合法性进行评审,对于没有通过评审的事项,村委会有权力进行拒绝。

(三)转变职能,发挥好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

首先,基层政府要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基层政府应该鼓励乡村自治。有的基层政府担心村民自治后,基层政府去的利益和权威会受到威胁,另外农村的村民素质普遍偏低不利于政府的管理。基层政府必须要改变这种思想,积极的鼓励村民自治,合法自治,政府必须要为村民遇到的困难提供解决办法。其次,基层政府应该转变职能。基层政府对村委所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指导、协助,而不完全的领导。应该减少对村委会的干预,对村委会的指导工作应该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最后,基层政府应该转变工作方法。从传统的命令式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加强对乡村工作的协助,帮助村民解决困难,最大程度上发挥好基层政府的引导作用。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素质

在过去农村的教育不发达,很多村民文化水平落后,很多不文明行为出现在农村。随着国家对农村九年义务的推行,农村的文化水平得到的很大的提高。但是依然有一部分農村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低下。在解决与基层政府的矛盾时往往不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经常会采用暴力对抗政府。为了减少村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居农的法律意识教育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

(五)建立健康的村民自治体系

政府应该帮助村民发展农业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为村民自治提供物质基础。政府应该致力加强村民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加大对村民的教育和培训,让村民自觉的遵守法律,响应国家政策。政府还要理清楚与乡村的关系,加快转变工作思路、职能和工作方式。新时代下,很多地方政府选用大学生来到乡村做干部,这位乡村和基层都注入了新元素带来了一些新思路。

我国的民主政治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我们党经过长期的奋斗逐渐实现的。村民自治作为中国民主政治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与基层政府产生的矛盾,基层政府应该正确看待。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基层应该加快政府类型的转变,由命令式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为我国的村民自治提供将强的后盾。

参考文献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农村政治参与的行为逻辑[J].中国农村观察,2011(03).

[2] 田先红.乡村政治研究三十年——对若干分析框架的追溯与反思[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11(01).

[3] 周铁涛,李振华,丁佳.论乡政村治模式下的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04).

[4] 陈柏峰.华中村治研究:问题与方法[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03).

猜你喜欢
乡镇政府矛盾村民
几类树的无矛盾点连通数
定点帮扶让村民过上美好生活
再婚后出现矛盾,我该怎么办?
张存海:带领村民过上好日子
乡镇政府缘何容易“敷衍了事”
矛盾的我
对矛盾说不
能人选出来 村民富起来
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蒋虚村村民为何没有获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