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初英尧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为充分发挥其社会管理职能服务,同企业财务管理的根本区别在于其非营利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评价三个方面组成财务管理内容。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在内控体系建设上明显不足,从难点上看,问题的症结在于形式化,也即内控体系建设的严密性和实用的规范作用不足,因此,财务管理风险与酿成的问题不断发生,既影响到一部分单位社会管理职能服务的效率,也影响到一部分单位的社会公信力。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端正认识和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人为本的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体系建设。
我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担当着不同方面的社会管理职能,构成国家为民服务、保障社会秩序、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中坚力量。财务管理是我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工作中的应然内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评价三方面共同构成其财务管理活动的具体内容,确保三位一体的有机和有效运行依靠财务管理内控体系的行之有效和行之高效,但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内控体系建设存有明显不足,从难点上看,问题的症结在于形式化,也即内控体系建设的严密性和实用性不足导致其规范效用不足,继而给财务管理风险与问题的发生埋下了隐患,乃至出现了一些反面的典型案例,既影响到一部分单位社会管理职能服务的效率,也影响到一部分单位的社会公信力。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在端正认识和不断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以人为本的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内控体系建设。
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的难点归结起来说是形式化的问题,展开来看,其表象是:
其一生搬硬套他方的内控体系模式。每个单位的财务内控体系既需要依据和借鉴他方的内控体系模式,但又不应该照抄照搬,应该结合进自身的实际情况,唯有在既规范又实事求是的情况下,才能最大程度的严密制度体系的规范,也才能为实践提供更合理更富有操作性和约束性的规范。但很有一些单位或照抄照般人家的,或是自家的老传统多少年不换样的照抄照搬,这样的财务内控体系只不过是在做样子,文面制度有,操作层面不对号,只不过为了应付检查,约束力不足。
其二人为凌驾于内控体系。健全规范的内控体系体现在管理的制度化,按章办事、以制度衡量,将人对财务管理的活动形成制度规范,符合制度规范的可行可坚持,不符合制度规范的不行不做,或依据制度规范对所要想的和所要做的作以调整。但很有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活动弱化了制度管理,人为因素很明显,比如主要领导的人为、财务管理部部门和财务管理人员的人为、在某些时候和某个事情上的人为。认为有主观故意成分,也有习惯性的成分。
其三内控体系监管有漏洞。财务管理内控体系所要控制的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依法、合规、功效,所需要的是事先预算编制(预算编制)、事中(预算执行)、事后(预算评价)的全程控制,对每一个环节、所有的相关工作内容和相关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都要做出明确的周延的规范。但考察下行政事业单位现有财务内控体系构成,既不但在体系包含的因子对象尚有欠缺,更在监管这个保障体系良性高效运转的护航层面有欠缺,财务审计和民主监督都在真作为真约束真发挥作用的程度上乏力。
财务管理对任何单位和组织说来都是对经济命脉的把控,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因其所要履行的公共管理职能的性质就更显其重要性,那么,应该从以下方面对进一步加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性提高认识。
相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所履行的职能说来,财务管理属于内部管理,我国俗话曾有“灯下黑”和“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说法,千万不能让这样的思维惯性所蒙昧,内部管理不能因为是自己对自己进行管理就被忽视,相反,恰恰是唯有加强内部管理才能实现我国另有俗语“打铁还得本身硬”说明的道理。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提高对内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尤其是对进一步加强财务内控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以财务精细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的认识,精细化到事前、始终、事后的财务管理内控的整个过程,以细节的过细和严控提高工作效能,也正如“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
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资金来主要自于税收和财政,必须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用之于民的基础上还要追求实现收益效果的最大化,最大程度的为民造福,严防资金流失,合理、合情、合法的用好每一笔资金,更不容许个人和小团体的贪占。严密高效的财务内控体系建设是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的保障体系,亦是防范财务管理风险出现的有效举措,“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可以对财务工作流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财务漏洞,有效减少贪污腐败现象发生,对提高我国财政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对社会管理实行依法治理的国策,行政事业单位所履行的各种各类的公共管理只能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原则下进行,我国《会计法》《国有资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原则性的和具体性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体系建设就是在进一步强化依法依规的将财务管理活动规范起来,平衡管理者和管理单位对公权所掌握的财务运用权力。同时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增强其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能,从深层次上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打破行政事业单位沉闷的工作状态,为其提供新的发展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