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国有文化企业作为发展文化产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应注重文化资产管理,其中,版权资产是国有文化企业文化资产的重中之重。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是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是人类文化和文明的主要载体,涉及文化领域的方方面面,对繁荣中华文化、建设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加强版权资产管理,既是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造国有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实施文化强国战略的重要手段。
版权又称著作权,是创作者对文学、艺术、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系列专有权利。版权具有制度和经济两个层面的属性:制度属性的版权属于权利人对文字、美术等作品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法律制度的范畴,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等诸多方面的版权保护体系;经济属性的版权属于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作品的使用和获得报酬的经济权益范畴,可以激励创新、创造,是版权最重要的属性。
关于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定义,2018年12月,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为文化企业进行版权资产管理提供了“标尺”。其中,第三条指出:本办法所称版权资产,是指企业所拥有的或控制的,能够对企业持续发挥作用,并且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著作权的财产权益,以及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财产权益。第四条指出:本办法所称版权资产管理,是指将版权资产纳入企业管理范围,通过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对版权资产进行组织、协调、配置,促进提高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管理的过程。由此可见,版权资产作为国有文化企业的核心资源,既能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能推动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的发展在于创新,版权的保护制度可以为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累,国有文化企业形成了大量的版权资源。通过对这些版权资源进行再生产、再创造、管理和运营,形成了版权资产,是国有文化企业获取经济收益的核心资源。
例如,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旗下的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拥有民国至今约8000种连环画中约60%的版权;中国唱片总公司作为一家“老字号”国有文化企业,拥有13万金属母版和4.5万多条录音母带;珠影集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也积累了很多“压箱底”的作品,共有故事片300多部、纪录片500多部,集团下属的白天鹅音像出版社有歌曲1万多首,下属的乐团有歌曲和节目几千部,还有很多没有拍过的剧本,版权存量十分丰富。这些版权资源是文化企业真正的资产和核心资源,其价值远超固定资产。
版权资产具有高收益性、独占性、长期性等特征,是国有文化企业在探索和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特色的优势资源。以青岛出版集团为例,其汇聚了大批优质版权资源,对版权资源进行管理运营,已经有了一定的版权项目储备;其出版的《世界遗产全集·亚洲卷》《云冈石窟佛造像典藏卷》《瓜饭楼抄庚辰本〈石头记〉》《周国平集(26卷)》《中国唐卡文化档案·昌都卷》等多部精品,广受好评。2016年9月,青岛出版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收购渡边淳一文学馆全社100%股权,作为山东省国有文化企业的首例海外并购,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渡边淳一作品和青岛出版集团的影响力,促进渡边淳一作品的发行,还深化了渡边淳一作品的版权合作,为促进中日文化交流做出贡献。
版权资产是国有文化企业文化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版权资产成为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难点之一。从政府角度来说,国有文化资产监管部门需要对其所监管的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规模、市场价值和产权状态有清晰的了解,从而规范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企业自身角度来说,加强版权资产管理不但能够有效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还能减少企业在声誉和经济方面的损失。此外,通过对本企业版权资源进行梳理、整合,制定科学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和版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版权资产的价值,创造更多的收益,从而实现对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由于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形成渠道多样、来源复杂、性质各异,其管理难度远远超过一般性的实物资产,致使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在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障碍和困难。
长期以来,国有文化企业常存在重视有形资产而忽略无形资产的管理思维,且对于版权资产管理缺乏实践经验,导致企业或其职工所生产的版权权属未进行约定,长此以往即产生版权纠纷。如中国唱片总公司有很多作品只能凭借当年出版的封套或母版来证明自己是版权所有者,此外拿不出合同或其他的法律文件;还有一些作品,当时署名的是艺名或者集体创作,版权也不好认定,类似的版权不清的情况,在现有13万金属母版中至少占70%。南方传媒集团多年积累的节目资源量庞大,仅集团下属的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和广东电台就有36万余小时的视频和音频资料。但很多资料历史久远,从制作和购买之初就没有建立相关的版权档案,造成大量的节目版权信息模糊不清,目前基本确定拥有完全自主版权的资料不到三分之一。
近年来,因作品版权权属约定不清而引发的诉讼时有发生。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曲建方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下称美影厂)之间关于“阿凡提”“巴依老爷”“小毛驴”木偶立体造型和静态平面造型的美术作品归属纠纷案。1957年曲建方进入美影厂工作,历任美术设计、导演等职,1978年,美影厂组建摄制组,对《阿凡提——种金子》故事进行摄制,曲建方作为美术设计绘制了“阿凡提”“巴依老爷”及“小毛驴”角色,当时,双方没有对上述作品的版权归属进行约定。1989年曲建方与美影厂解除劳动关系。自1979年《阿凡提的故事》播出,至2012年,曲建方与美影厂各自利用“阿凡提”美术形象从事商业活动,直到2013年,美影厂将曲建方诉至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因双方长期以来以实际行动达成“涉案作品双方有权支配”默契,形成事实契约关系,“阿凡提”等美术作品的著作财产权由美影厂与曲建方共同享有。
因为国有文化企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缺乏对版权资产的清晰记录,很多版权没有被认定为资产,处于长期闲置或未开发的状态。一方面,经年累月,版权资产的状况模糊和混乱,更有甚者,记载版权的载体已损坏或遗失。另一方面,很多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遗失薄弱,仅把版权资源作为历史文件进行简单的保管,使企业耗费巨大时间、精力、人力等创作的版权成为“压箱底”的“沉默资产”。
如上文提及的珠影集团虽拥有丰富的版权资源,故事片300多部,纪录片500多部,集团下属的白天鹅音像出版社有歌曲1万多首,等等,但这些版权资源并未产生效益,处在“沉默”状态。
从我国国有文化企业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本企业版权资产管理能力相对薄弱。一是有相当一部分国有文化企业未制定相应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及台账,或其制定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与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二是企业中针对版权资产的来源不清晰,且无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版权资产管理,长此以往,使得版权资产使用和处置随意,流失严重;三是企业内部对知识产权特别是版权的相关规定不清、操作性不强,存在侵权风险。
如2014年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头儿子文化公司)诉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侵权一案。1994年,动画片《大头儿子小头爸爸》(1995年版以下简称95版动画片)导演崔世昱等人到刘泽岱家中,委托其为即将拍摄的95版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刘泽岱当场用铅笔勾画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人物形象正面图,并将底稿交给崔世昱。当时双方并未就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签署书面协议。崔世昱将底稿带回后,其美术团队在上述三个人物形象基础上进行在创作,最终形成符合动画片标准的三个主要人物形象即“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的标准设计图以及之后的转面图、比例图等,刘泽岱未参与之后的创作。随后95版动画片播出,2013年央视动画有限公司摄制《新大头儿子小头爸爸》(2013版动画片)并播出。2012年12月14日,刘泽岱将自己创作的“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幅作品的著作权转让给洪亮;2014年3月10日,洪亮将上述著作权转让给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随后,大头儿子文化公司诉称:“央视动画公司未经许可,2013版动画片以及相关的展览、宣传中以改编的方式使用相关作品并据此获利的行为,侵犯了大头儿子文化公司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审理认定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侵权,每个人物形象赔偿40万元。关于委托创作作品的版权归属,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央视动画与刘泽岱并未对委托创作的作品进行权属约定,所以著作权归刘泽岱享有,大头儿子文化公司通过转让继受取得了“大头儿子”“小头爸爸”“围裙妈妈”三个作品的著作权财产权,央视动画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关于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2016年4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文化企业五星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规定:“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对象包括著作权,其中影响著作权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财产权利类型、权利属性、作品特征、内容导向、收益方式、传播情况等。”明确了著作权作为无形资产的对文化企业的重要性。2018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鲁文资发〔2015〕3号)及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文化企业资产较多的特点,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山东省省属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鲁财文资〔2018〕59号),从规范版权资产获取、版权资产日常管理、版权资产处置管理、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为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提供了可借鉴之处。
针对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进行“摸底”,明晰版权资产的权利归属,是进行版权资产管理的第一步。国有文化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作品来源复杂、权属不清晰等原因导致很多作品在市场化时遇到诸多困难。比如著作权法规定要有表演者的许可才能进行授权使用,但是中唱公司有很多作品已经找不到表演者,又没有办法补齐版权归属协议等文件,导致作品运营开发难度大。
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的获取来源主要有创作、购置、受赠、划拨、置换等方式。其中,通过创作的方式获取版权是最主要和直接的途径。一般而言,企业通过创作取得版权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企业内部员工创作,二是企业委托他人创作。针对企业内部员工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一般而言,员工创作的作品著作权都属于本人,但是公司会有优先使用权。优先使用期限为两年,同时,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让第三方以和公司相同的方式使用你的作品。两年期限后,公司仍可无偿使用作品,但是员工可无限制授权第三方使用作品。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创作,而且也是公司在对作品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质量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员工除有署名权外,其他权利归公司所有。”为了避免混淆,国有文化企业可以与其员工针对作品版权归属做出约定:一是在劳动合同中增加“著作权归属条款”;二是针对单个或系列作品签署相应的《著作权归属协议》;三是版权属于公司无形资产,为避免资产泄露,还可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针对企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为了避免出现上述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公司诉央视动画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的情况,作为委托方应主动与受托方签署《著作权归属协议》,明确约定作品的版权归属。除此之外,国有文化企业通过其他方式获取的版权资产,应按规定给予资产评估,并与版权持有人签署版权转让或授权使用合同。在明确了作品版权权属后,国有文化企业还应及时向本省版权管理部门申请作品登记证书。
国有文化企业在获得版权后,应根据所属行业特点建立相应的版权资产管理台账,健全版权资产管理机制,避免因员工流动等原因造成版权资产流失。
一是建立版权资产管理台账。版权资产管理台账中应包括版权资产信息及作者、著作权人、授权日期、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地域、报酬标准及结算方式、是否可以转授权、是否有信息网络传播权、权利是否专有、有无侵权(或被侵权)等法律纠纷、纠纷解决方式以及侵权责任的确定等信息。针对版权资产较多的企业,还可以通过建立版权资产管理数据库或信息平台,并有效地维护和及时更新。例如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建立的版权资产台账中,包括11套共2000种全国通用中小学教科书的整体版权及几千种教辅资源的整体版权,为未来进行版权运营打好基础。
二是在国有文化企业最高管理层中明确版权资产管理的负责人,确定版权资产管理机构,配备或者指定专职人员承担版权资产管理具体工作。同时,要注重培养版权资产管理专业队伍,适当引进适合的版权学者或专家,加强人才保障。
三是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发展的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保障。尤其是目前互联网产业强势崛起,数字版权产业发展迅速,国有文化企业在制定版权资产管理制度时,也应充分考虑数字版权这一领域。例如电子工业出版社在原有版权管理办法等制度基础上,出台了数字内容资源管理规定等制度。
对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进行梳理、“摸家底”只是一个开始,管理版权资产的主要目的在于本单位版权再创作开发,通过授权、许可或转让等多种方式实现版权资产的持续利用和保值增值。
一方面,基于版权交易跨地域性强、流通性强等特征,国家以及各省市都在积极建设和培育一批集版权登记、作品保全、挂牌交易、动态报价、交易撮合、无形资产评估等服务为一体的版权交易平台。纵观全国,共有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成都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等几十家版权交易中心。同样,山东省也建立了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山东省文化版权交易中心、山东云计算版权登记交易服务平台等版权交易机构和平台,为国有文化企业版权资产流通搭建了便捷渠道,盘活了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
另一方面,国有文化企业作为版权资产管理和运营的主体,应积极探索多形式多渠道的版权运营模式。一是自有版权资源开发及拓展产业链运营。如故宫博物院拥有丰厚的版权资源,包括《雍亲王题书堂深居图屏》(又称胤禛十二美人图)、《韩熙载夜宴图》(局部)、《海错图》(节选)、明朝皇帝画像等,故宫充分利用上述资源,开发了玉玺香皂、皇家元素手机壳、《千里江山图》系列产品、脊兽跳棋、“冷宫”立体冰箱贴等一系列精美的工艺和文创产品。同时,还开发了数字文创《皇帝的一天》APP、《故宫大冒险》动态漫画,以及豆瓣评分高达9.4的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二是引进优秀版权类运营。如上述提及的青岛出版集团,通过引进日本渡边淳一文学作品,扩大了影响力,并与国内数字阅读领先企业掌阅科技合作,上线渡边淳一的经典作品,包括《失乐园》《紫阳花日记》《光与影》等多部小说,还包括《钝感力》等人生随笔共计122本。三是输出优秀版权类运营。如人民教育出版社通过向海外华语国家和地区提供教科书编写服务,创新了版权输出模式,累计实现收益600多万元。山东影视传媒集团制作的《琅琊版》《父母爱情》等优质电视剧的版权已输出至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实现了版权资产的持续增值。
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达60810.92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比重7.35%,比上年提高了0.02个百分点。版权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作为发展版权产业重要主体的国有文化企业应锐意进取,不断提升版权资产管理能力和运营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