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丹
文化惠民是党委和政府亲民爱民政策的体现,是执政为民理念在文化上的具体反映。文化惠民,就是要因时、因势、因地制宜,改善文化民生,发挥特长和优势,更好地服务百姓,使人民群众得到文化实惠。“一村一年一场戏”作为国家重要的惠民政策,因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一直未在全国推行。2013 年,枣庄市率先施行“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枣庄市在经济尚不宽裕的条件下,抢抓机遇,以庄户剧团为切入点,成功组织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这对于全国大多数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文化下乡”是国家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图书、报刊下乡,送戏下乡,电影、电视下乡,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1996 年12 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农业部、科技部、文化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开展文化下乡、科技下乡、卫生下乡活动,并从1997 年开始正式实施。
“三下乡”活动是党和国家针对广大农村基层文化活动匮乏、为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所采取的有力举措,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通过“三下乡”活动,把发展经济、建设小康和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既帮助农民致富服务,又培育了农村文化市场,使农村科技、文化、卫生事业得到全面发展。
作为文化下乡的重要内容之一,送戏下乡最初以中央各级艺术院团为主,由所在地省级国有艺术院团参与演出,为迎合当地百姓需求,所在地市级专业院团也有幸展演一两个地方传统民俗、非遗节目。近年来,随着国有艺术院团改制工作的推进,中央艺术院团实现了演出重心下移,对基层民生的关注日渐增强。借助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强大推送功能,专题送戏演出变为多部门争相参与的综艺演出,单一会场变为主会场与分会场并立的盛大场景。各地丰富的民俗节目、非遗项目、民间文艺队伍纷纷参与其中,送戏下乡每到一处,那里就成为欢乐的海洋,成为百姓奔走相告的文化盛典。
文化工作从部门层面上升到国家层面,成为基本国策,严格来说是从党的十五大开始的。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政策,确定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农村文化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在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对口支援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三下乡”活动的长效机制,各种层面的文化惠民政策开始出台,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及《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2006—2010 年)等指涉具体、指导性较性强的文件。从提出积极鼓励民办社会文化团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艺术表演团体,到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发展和规范民间职业剧团,内容极为丰富。这些政策,始终贯穿一个明确的思路,即通过国家的文化惠民举措,变政府“送文化”为“种文化”,使文化常在乡、留在乡,增加农村的造血功能,最终培育出农村自己的文艺团队。
文化惠民工作从制度层面上升到操作层面是从党的十八大开始的。2012 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为文化惠民政策确立了更高目标。党的十八大以后,农村文艺队伍的建设不仅获得政府的资金和器材扶持,而且逐渐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购买主体的范畴,迈入发展快车道。2013 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特点的群众文艺团队,直接向社会群众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2015 年5 月,《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凡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且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机构的社会力量,均可参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重点资助基层和民营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下(含县级)转企改制国有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和民间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购置和更新服装、乐器、灯光、音响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2015年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群众自办文化,组建演出团体、民间文艺社团等。
山东是全国戏曲大省,民间戏曲种类繁多,民间文艺队伍遍及城乡各地。在历年的文化下乡活动中,各地常有利用民间文艺队伍进行元旦春节期间文化惠民演出的先例,镇村层面尤为突出。枣庄市从上世纪末开展的新春民间游艺大拜年活动,每年都吸纳数十支民间游艺队伍,在城乡各地巡回演出。庄户剧团在农村演出迎来高峰期,有时甚至出现与专业剧团争夺人气,隔着一条街唱对台戏的火爆场面。
与全国相似,山东送戏下乡以国有院团为主。上世纪90 年代以来,山东首次尝试扶持民营剧团参与演出活动。90 年代末制定的《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标准》明确提出送戏下乡以国有剧团为主,同时要求基层文化馆(站)组建数支演出水平较高、在县内外颇具影响力的群众性艺术表演团队,经常进行演出活动。至此,庄户剧团进入10 年发展期,全省各地庄户剧团较为活跃,2005 年举办了全省首届庄户剧团展演活动。但是,庄户剧团工作没有建立评价标准,处于粗放阶段。2009 年,原山东省文化厅推出《山东省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首次将对庄户剧团的业务辅导作为考核标准。2011 年,山东省开展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要求每个村级文化大院有一支以上业余文艺队伍,每年为镇村文化活动服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行政村都以水平较高的农村庄户剧团代替。2011 年11 月,《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出台,从省委层面首次提出支持演艺团体深入基层演出,逐步做到“一村一年一场戏”。2012 年,山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再次以专章予以强调。
山东要从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必然带来文化传播手段和途径的创新,也面临文化管理和改革创新的艰难复杂期。作为农村文化载体的庄户剧团,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11 年,原山东省文化厅出台《关于加强村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发展农民自办文化,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在社会力量参与购买服务方面,庄户剧团开始获得合法资格。2012 年,《山东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出台,要求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2015 年,山东省两办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扶持庄户剧团等各类群众自办文化团体建设。2016 年4 月,《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民间文艺社团、演出团体开展文化下乡演出。
在工作中,原山东省文化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将扶持庄户剧团纳入全省文化惠民工作,贯穿始终。2012 年12 月开展的“喜迎十八大 相约十艺节”系列文化活动,提出为农村免费送戏10000 场,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等。2013 年出台的《山东省“一村一年一场戏”送戏下乡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建立以国有文艺院团为骨干,以民营职业剧团、艺术馆文艺队及其他社会演出团体为补充的农村演出长效机制。2017 年起推行的《2017 年度17 市文化建设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一村一年一场戏”达标率纳入考核,要求逐步形成国有文艺院团为引领、各类社会演出团体共同参与的送戏下乡文化惠民长效机制。
历时20 多年的送戏下乡工作,由中央各部委发起,各级国有院团为主力,到民间业余文艺队伍积极参与,以及演变为“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随时代发展不断调整和丰富。演出周期不断延长,参与主体不断增多,节目内容日趋丰富,从政府“送文化”逐渐变为基层“种文化”,这一漫长的过程,犹如希望的种子在农村广袤大地播撒生长,逐渐成长为参天大树。随着政策红利的扩增,民间业余文艺队伍培育壮大,发展成为令人欣喜的原生力量,展示出中国文化改革发展过程一次次成功的跨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每一次推进,都体现了政府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新需求,不断调适文化惠民工作思路,进行新的充满活力的尝试和改进。但从文化惠民演出主体依然是国有专业艺术院团来看,政府对民间文艺力量尤其是农村庄户剧团的身份认可,还需要一个契机。
庄户剧团参与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不但演出水平无法得到有效保证,而且极大地损害了国有院团的利益,只有解决好这两个难题,“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才能皆大欢喜,顺利推进。一是解决与国有艺术院团争利的问题。庄户剧团的发展,始终伴随着国有院团在广大农村势力的消减。多数基层国有院团的收入中,农村演出场次占较大比重,一旦庄户剧团以薄利多销的形式进入这个市场,对国有艺术院团的冲击将是难以估量的,所以必须对国有艺术院团的损失予以弥补。二是庄户剧团的演出水平必须有所保证。与专业院团相比,庄户剧团“先天不足”:经费匮乏,人才缺乏,水平参差不齐。提升庄户剧团演出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构建较为完备的评估认定、监督管理、交流培训等制度,使优秀的庄户剧团脱颖而出,发展壮大,进而带动民间业余文艺队伍实现演出水平整体提升。三是建立财政保障体制。政府固有的财政体制以保障国有专业艺术院团日常运营,完成公益性演出任务为主旨。近年来,政府公益性项目开始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但庄户剧团处于明显劣势,所以必须建立面向庄户剧团的倾斜性财政扶持政策,才能收到明显成效。
将枣庄民间庄户剧团纳入政府统一管理,作为“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主体,既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政策的时代需要,也是全市专业艺术团体匮乏的现实需求,也与枣庄庄户剧团出现早、演艺水平高、长期参与各级党委政府文化惠民工作有关。
枣庄辖五区一市,2116 个行政村,全市只有市艺术剧院和滕州柳琴剧团两个专业院团,每年演出500 余场。要完成“一村一年一场戏”演出目标2116 场,必须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庄户剧团无疑是首要的选择对象。山东省戏曲家协会常务副主席王华莹曾说,从演出场次来说,山东省庄户剧团托起了全省90%的演艺市场。而枣庄更甚于全省,专业艺术院团每年500 余场演出,占文化惠民演出总量的5%。
枣庄是民间戏曲荟萃之地。清代前期,枣庄柳琴戏起源于这里,沿着京杭大运河传播到豫、皖、苏等周边地区,成为较有影响力的地方剧种,流布区人口超过1 个亿。作为枣庄市最大的戏曲剧种,柳琴戏因其唱腔婉转、扮相甜美,深受广大百姓喜爱。农村中老年人大多能哼上几句柳琴戏,很多行政村都组建了柳琴戏草台班子,不为挣钱,纯属娱乐。豫剧、吕剧、琴书、快书、皮影戏、唢呐、腰鼓、秧歌等行当也有广泛受众。丰厚的地方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催生了早熟的枣庄市农村庄户剧团,这些业余文艺演出团队(庄户剧团)是农村演出的主角。农村庄户剧团行当丰富,但规模小、人员少,活动不固定,主要分以下三种。
一种为票友性质,因爱好艺术而聚在一起,节目以自编自演、自娱自乐为主,每个团从10余人到20 余人不等。农闲时节或者节假日期间,就自发组织起来,到附近各村演出。节假日尤其是春节期间,乡镇党委、政府常组织举办公益性演出活动,为激发庄户剧团的演出热情,每年都下拨专门的文化活动经费,对参演剧团给予适当补贴。有时也扶持服装道具,委托文化馆专业老师进行业务辅导培训。
另一种为盈利性质。这类剧团都有一个核心人物——班头,班头购置乐器、灯光、音响等,手下有几个固定的演职人员,演出时,根据情况需要,适当搭配其他行当的演员。2000 年以后,这类剧团日渐活跃,经常走乡串街,在各区(市)巡回演出。其中,具有《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民营剧团超过10 家,他们不仅在省内各地演出,有时还在省外连续演出几个月。
还有一种是由经济条件优裕的行政村牵头成立的演出团队。不定期开展辖区惠民活动,演出经费由村两委承担,空闲时间也接一些商演活动。如滕州滨湖镇、大宗村,薛城周营镇,市中永安乡、税郭镇等农民庄户剧团,全年公益性演出超过50 场。部分乡镇将文艺演出与商业节会结合,利用农闲时节,开展亦文亦商的演出活动,如滕州市南沙河农民艺术节、官桥农民文化夜市、薛城区金河山风筝会等,都曾经风靡一时。
随着城乡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红白喜事为主的农村演出市场空前活跃,逐渐占据商业性演出的主导地位,每年达数千场。据不完全统计,2006 年,全市松散型、季节性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庄户剧团)近2000 家;较为固定的400 余家,其中民间游艺队伍160 余支、民间庄户剧团30 余个、民间唢呐队(喇叭班)近200 支,从业人员1 万多人,每年演出数万场。2012 年,民间庄户剧团飙升到412 个,从业人员9000 余人。2014 年,市政府根据《枣庄市庄户剧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市范围内认定庄户剧团264 家,并将A 类剧团纳入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管理范畴。
民间庄户剧团长期扎根基层,对农村社会洞悉深刻,对农民生活了解透彻,其作品通俗易懂,写身边人,记百姓事,不虚浮,不夸张,深受群众喜爱。随着演艺水平的提高,庄户剧团开始走出农村,走上更大的舞台。2000 年3 月,《老年报》报道了高跷龙和花棍舞艺术。2001 年,由市中区文化馆指导,黄村庄户剧团排演的《四个老汉歌颂党》《小秃子闹房》等节目,经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报道后,分别在中央电视台第七频道、山东卫视、枣庄电视台播放。2005年,举办全市首届民间业余庄户剧团展演活动,并推荐优秀剧团参加。2012 年,台儿庄区“九州演艺”“廖家唢呐班”参加了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非遗项目展演。
在以文化惠民为抓手,合理利用民间庄户剧团参与区(市)、乡镇惠民演出逐渐成为基层文化工作常态的前提下,区(市)党委、政府考虑将民间庄户剧团纳入统一监管,制定出台临时性优惠政策,尝试建立庄户剧团工作长效机制。
1.制定出台优惠政策
滕州市设立“市里奖、镇级补、村庄出、个人筹”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庄户剧团“以奖代补”进行音响器材、演出服装等资助奖励。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对镇街的重要指标考核。薛城区将条件比较好、有剧场的社区文化中心,低价甚至免费租借给庄户剧团,成为其对口固定的排演场地,庄户剧团可定期在文化中心演出。峄城区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庄户剧团的实施方案》,建立奖励、扶持、考核、评比等工作机制。山亭区实施“百家基层文艺团队”建设工程,把文艺团队建设和活动情况,纳入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范围。设立专项资金,重点补助经常开展文化演出活动和能够通过传帮带使文艺团体发展壮大的团队,每年表彰奖励10 家优秀的庄户剧团。
2.加强培训辅导
通过事业上扶持、艺术上指导、生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使庄户剧团演出水平得到提升,为扎根基层、传承文化、服务群众奠定坚实基础。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剧院等市级文化业务部门,建立了对庄户剧团的辅导培训机制,加强对全市庄户剧团的业务指导。滕州市制定了庄户剧团业务培训方案,发挥市文化馆专业指导作用,举办镇街文化站长和文艺骨干培训班、戏曲表演培训班、帮助庄户剧团编排节目;在镇街设立固定演出场所,开展庄户剧团巡演、汇演活动。峄城区聘请艺术家对庄户剧团进行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庄户剧团开展交流培训;积极组织庄户剧团参加各种节庆活动,进行乡村巡回演出;帮助剧团协调培训排练场地,开展“峄城文化之星”评选和庄户剧团汇演活动。山亭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层文艺团队进行培训。
3.强化阵地建设
各区(市)以镇街、条件较好的村居为依托,积极推进城乡文体广场、小剧场、政府礼堂建设,配备灯光音响电力等设施,作为固定演出场所,使之有利于剧团演出。积极开展庄户剧团巡演、汇演和比赛活动。薛城区鼓励符合条件的庄户剧团承担演出任务,积极参与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峄城区提出发展100 个庄户剧团,培养1000 名骨干演艺人才,打造演艺品牌的三年规划。市中区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庄户剧团文艺演出活动。
农村庄户剧团看似风光的背后,是资金匮乏、人才短缺之痛,这也是很多庄户剧团随聚随散的根本原因。农村演出市场看似庞大,实际上付费部分仅仅集中在红白喜事、各类庆典、政府公益活动上,绝大多数庄户剧团无法参与其中,只能开展自娱自乐的免费演出。由于动力不足,演出水平难以提高。各级文化部门扶持举措缺少实质内容,无法解决庄户剧团发展难题。
“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是枣庄市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文化政策,结合本市专业剧团少、农村庄户剧团实力雄厚、影响力大的特点而采取的特定举措。2012 年,山东省委宣传部在全省组织实施了“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作,为500 家庄户剧团更新配备演出器材作为重点内容,第一次写入全省办实事计划。
2013 年,根据省委统一部署,枣庄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年”活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覆盖全市2116 个行政村的“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加强对专业文艺院团、民间庄户剧团的扶持引导,创新形式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将其打造成为枣庄市文化服务群众的特色品牌。
2013 年7 月,在对全市农村庄户剧团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召开宣传文化部门庄户剧团工作座谈会深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以庄户剧团为主体,开展“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
2013 年10 月,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文广新局、枣庄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庄户剧团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重点扶持发展农民自己的庄户剧团,把优秀的庄户剧团纳入文化惠民队伍,实行统一管理。按照“阳光采购、政府买单、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原则,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对公益演出场次给予资金扶持。市及区(市)文化部门负责从政府认定的庄户剧团中,通过业务考核、集中展演等方式公开竞聘,选择规模较大、行当较为齐全、演出水平较高的团队参与公益性演出。建立日常监管机制,确保演出剧目质量达标,演出场次落实到位。
从2014 年政府公布达标庄户剧团264 家开始,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走上正轨。全市纳入规范管理的庄户剧团每年完成公益性演出2100 余场,参与社会演出8000余场。截至2019 年上半年,累计完成“一村一年一场戏”公益性演出14000 余场,参与社会演出60000 余场,服务群众7600 余万人次。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 号)和全国戏曲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实施地方戏曲保护工作,将农村庄户剧团繁荣发展和地方戏曲振兴有机结合。组织开展全市戏曲剧种剧团现状调查,摸清了枣庄市戏曲剧种剧团的流布和传承保护情况。加大艺术生产工作力度,制定《枣庄市舞台艺术创作题材规划(2014—2016 年)》,设立枣庄市“榴花文艺奖”,建立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积极把握时代脉搏,打造精品剧目,连续十一次荣获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奖等重要奖项。《六字碑》《父女赶船》先后入选山东省地方戏振兴工程重点剧目。2011—2016 年,连续6 年面向社会开展舞台剧本征集活动,征集各类优秀作品200 余部,编辑六部作品集,相继出版了5 部《枣庄市文艺作品集》。加强地方戏研究,整理出版《柳琴情韵——枣庄柳琴戏精品剧目及经典唱腔集》《枣庄柳琴戏》两部论著。积极扶持庄户剧团创作改编排演民间戏曲、曲艺、歌舞等传统非遗剧节目,部分庄户剧团原创非遗剧节目登上了省级、国家级艺术节演出舞台。2013 年,滕州崔家班参加第十届中国艺术节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评奖活动,获业余组优秀表演奖。2018 年12 月,枣庄市4 家农村庄户剧团、8 个新创剧目参加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山东演艺集团承办的全省首届庄户剧团调演,檀乡艺术团《连心路》获全省十佳剧目奖,一名演员获十佳演员荣誉。
市政府对“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高度重视,从2013 年起,连续五年列入市政府100 件惠民实事。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以专业院团为骨干,以庄户剧团为补充的送戏下乡长效机制。通过公开竞聘方式,从政府认定的264家庄户剧团中,择优参与公益性演出。制定出台系列规范性文件,从人财物等方面建立保障机制。编制完成《枣庄市2014—2020 年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将庄户剧团工作纳入重点扶持内容。下发《关于印发枣庄市庄户剧团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枣庄市庄户剧团演出场次认定管理办法》等文件,从队伍认定、日常管理、定期考核、演出质量等方面对庄户剧团进行了明确规范。与庄户剧团签订演出合同,确定了演出剧目、演出地域,对演出场次和时间予以明确安排;统一印制发放演出证,制作了舞台背景。
市政府成立“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领导小组,对演出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监管。对参演庄户剧团实行资格、演出场次的双认定;做好演出场次统计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演出场次动态统计制度,做到提前有安排、事后有记录、每月一调度、年度有总结。各区(市)将演出活动纳入基层绩效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定了管理措施。滕州市成立督察组,加强演出质量把控,每场演出由文化站长、村居负责人、群众层层签字确认,经审核合格方可领取补贴。山亭区把文艺团队建设和活动情况,纳入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范围。薛城区将活动纳入镇街动态考核及群众满意度测评,每场必须填写演出回执单,层层签字盖章,会同演出节目单、照片等信息,报区文广新局备案后,方可领取补贴。
制定《全市“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办法》,建立市、区(市)财政分级负责的演出奖补机制。对经认定的演出场次,专业院团每场补助2000 元,庄户剧团每场补助1000 元。市财政每年拿出120 万元负责市直专业院团的公益演出场次补助,并负担各区(市)庄户剧团演出场次补助的20%。区(市)财政负担本辖区内专业院团全部演出场次补助和业余院团演出场次补助的80%。滕州市财政列支演出专款,滕州柳琴剧团每场演出补助4000元,庄户剧团补助1000 元。各区也设立专项资金,明确了对庄户剧团演出场次的补助。为加强庄户剧团设施建设,提高演出质量,枣庄市从2015 年起,在实行演出场次补贴的同时,连续三年,按照每年扶持50 家的规模,每个庄户剧团不低于2 万元的标准,由市政府公开招标,统一采购,对表现优异的全市庄户剧团实行灯光、音响、舞台、乐器等演出器材扶持,截至2017 年底,领取演出器材补贴的庄户剧团达230 余家。
充分发挥政府引领带动作用,组织举办“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启动仪式、“一村一年一场戏”现场会和大型专题汇演活动20余场。2016—2019 年连续4 年举办枣庄市群众文化艺术节,每年组织一批在“一村一年一场戏”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庄户剧团,进行集中展演,备受群众欢迎。以专业院团为主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剧目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戏下乡文化惠民活动。枣庄市艺术剧院复排《狸猫换太子》《吕布戏貂蝉》等20 多台优秀传统剧目,创排《六字碑》《墨子与鲁班》等20 余部舞台剧目。滕州市柳琴剧团编排节目30 余台(套)。两个专业院团将流动舞台车开进农村(社区)和偏远山区,让城乡群众欣赏到高质量的文艺演出。六年来累计演出4000 余场,服务群众1200 余万人次。先后被中宣部、山东省委宣传部评为“全国服务农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山东省送演出下基层先进集体”。
参与“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的庄户剧团风雨无阻,常年活跃在城乡各地,丰富多彩的剧节目让广大群众乐享精神文化大餐。各区(市)通过庄户剧团成员“点菜单”、政府主导的义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开展业余文艺人才培训。编辑《枣庄市文艺作品选》《“一村一年一场戏”优秀节目选编》等戏曲作品汇编,供庄户剧团无偿使用。依托庄户剧团这支文化生力军,各区(市)精心打造节庆文化、主题文化、民俗特色文化,不断拓宽文化惠民的服务领域,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全市庄户剧团以描绘生活细节,讴歌真善美、批判假恶丑为主题,推出一批反映农村题材的文艺作品。小戏曲《情系社区》《倔婆婆犟媳妇》《新小姑贤》以及情景剧《家风》、柳琴戏《棚改赞》等系列文艺节目贴近农村实际,深受城乡群众喜爱。
枣庄市“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有效缓解了基层文化队伍不足的“瓶颈”,解决了基层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制定出台了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庄户剧团健康发展铺平道路;但与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求相比,与省内先进地市相比,与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2014 年4 月,原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工程”的通知》,对将“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参演团队资质审查、建立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很多规范性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将一一对照落实改进。
下一步,枣庄市将继续加大对“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的扶持力度,健全管理运行机制,完善扶持奖补政策,加强培训辅导,开展业务交流,不断提升庄户剧团整体业务水平。探索建立多种所有制、多种演出主体和多种演艺形式有机结合的农村文化活动长效机制,努力推进“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繁荣发展,为构建更加完善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2017 年以来,全省各地庄户剧团建设逐步迈入正轨,各地财政扶持力度正在加大。枣庄市原有的资金奖补政策已历时6 年,目前看来过于偏低。在实际操作中,各区(市)除财政资金外,通过镇村支持、企业赞助等形式,额外增加了交通、餐饮补助。同时借鉴市级做法,为部分优秀庄户剧团更新演出服装、道具、乐器及音响器材,改善了演出条件。市文旅局将在会同各级宣传、财政部门,加强实地考察后,逐渐增加“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工程演出场次补贴。
将培训优秀庄户剧团、镇村文艺骨干纳入各级文化馆(站)、专业艺术团体常规工作,着重培养剧团带头人、文艺表演骨干和乡镇文化站的艺术指导员,有针对性地开展戏曲培训,增强基层造血功能,为农村庄户剧团长远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加强对庄户剧团演出剧目的扶持力度,设立农村庄户剧团新创剧目奖补资金。按照每个区(市)每年重点创排一台新戏目标,将新创剧目纳入各区(市)庄户剧团创排计划,每年通过初步选题、大纲申报、研究论证、编写剧本、论证剧本、组织编排、汇报展演、汇编成册等流程,创排一批艺术水准较高、充满乡土气息和时代特色的新戏、民间歌舞等节目。
建立文艺小分队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扩大对庄户剧团、广场舞等群众文艺团体的扶持范围,培养壮大各区(市)其他类别的群众文艺团体。不断规范“一村一年一场戏”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完善工作标准,规范采购流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提升免费送戏服务绩效。积极开展戏曲团体进校园演出活动,使专业戏曲艺术逐步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