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如鹏
河北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沧州分院 河北沧州 061000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今,特种设备监管工作在安全法制的不断完善中得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状况也在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中得以改善。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公众及政府对安全的需求正在迅速提高并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在新形势下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监管体系,主动并前瞻性地满足公众及政府对安全的需求,具有现实意义。
作为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种类,特种设备在购进时必须通过正规渠道,但是现实中很多单位购买此类设备时,因为各种原因的存在,导致审查工作执行不力,购买了制造不合格或生产厂家根本不具备生产此类设备资格的产品,在实际应用中会潜藏巨大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其带来的财产与人员生命损失是无法估计的[1]。
设备拥有者(或出租单位)未承担起设备管理义务,未能给使用单位(或承租单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使用单位未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或制度可操性不强;未如实开展设备的定期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收集不全,如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定期自行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企业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主体,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企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且是第一责任人。随着特种设备的投入增加,其相关的管理和维护费用也急剧增加,企业利润则会降低,大多企业为了经济效益而忽视特种设备的管理。这类情况在私企和基层企业中尤为明显,管理不到位,维护欠缺,安全意识较低,但却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改善。另外,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企业因为成本原因而坚持使用,再加上操作工人无证上岗,进一步加大的安全隐患。
想要安全监管工作获得成效,工作关键是设备操作与管理人员头脑中具备安全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辐射到实际工作中,对设备的管控工作产生正面影响,预防事故的出现。同时加强社会范围内的安全监察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有安全监督的意识,支持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开展,给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供一个压力较强的社会舆论氛围,时刻提醒设备使用企业或单位管理层、设备操作人员、一般职工具备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2]。
操作手应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实际操作的机械要和操作证上规定的机械相符)。上岗前,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操作手和指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岗位责任制,对于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龙门吊),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要提高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则必须要从企业培训和教育做起,同时还要严格执法,增加企业违法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增强约束力。与此同时,明确特种设备相关培训教育中企业所应有的责任与义务,使其能够保障培训作业的顺利开展。
另外,在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中要注重安全文化工作,统一指导思想。安全文化工作是所有工作的前提,生产安全及其意识的提高离不开安全文化教育,所以,需将基层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纳入到安全文化建设之中,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之风,逐步提高队伍的安全意识。
最后,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安全培训要到位,考虑到中小企业员工稳定性较差,可以构建对应的流动监察管理系统,从操作人员自身素质着手来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质量。
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的设定可以让资源实现共享,让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高效落实,尤其要保证城、市、县、镇等基层的设备安全检查管理网络的联结覆盖率,配备专业的信息技术操作人员对安全监察机构的作用发挥进行保障,及时通过网络联结技术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并对事故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一旦发现问题要坚决做到“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职工没受到教育不放过”,让安全警示作用可以最大化发挥,严格规范相关管理与操作人员的行为[3]。
特种设备安全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证相关设备和技术的配备和基层安全监察人员的福利待遇,这是整个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基础。首先,应该增加基层安全工作的投入,在资金上有所倾斜,适当地提高从业人员的收入,改变特种设备监察工作原有的“低收入、高风险”现状。其次,适当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素养,以便更好的完成监察工作。
工作人员必须对特种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的质量监察工作进行重视,并保证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察等步骤的执行质量,维护特种设备的运行稳定性,发挥效用的同时,减少事故处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