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珍
蓬莱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山东蓬莱 265600
在当下建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施工招投标作为一种正常的市场竞争方式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能够在发挥价格优势的同时,最大程度的降低工程造价并保证工程质量。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我国也针对这一环节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招投标法》与《建筑法》等[1]。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施工企业已经开始逐渐重视起工程施工招投标环节,但在这一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若不及时处理对后续的施工有较大影响。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为了满足更多的居住需求与办公需求,建筑的数量在逐渐增多。建筑工程项目中有一部分是由政府出资建设,这一部分工程由于施工环节的特殊性,部分工程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未向社会公示完整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招投标失去了应有作用,无论是公平竞争还是效果发挥都难以保证。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相继出台了诸多的法律法规用以完善相关环节,包括对于招投标管理工作环节的各种严格规定等,但整体效果并不理想[2]。在招投标过程中,资质审核是企业能否中标的前提,部分企业通过贿赂或是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使其资质通过,并压低工程报价,最终使工程落入到这部分企业手中。接下来,这部分企业会将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以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到工程质量与施工周期。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由于多方责任不明导致无人负责的现象发生,严重威胁了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乱纪现象也扰乱了正常建筑市场,不利于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部分施工企业本身并没有足够的资质包揽工程,但出于利益考虑隐瞒了自身的技术条件以及人员数量等信息,导致在最终竞标的过程中这部分施工企业随意出价,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公正性。另外,在制定投标报价时,企业完全依据国家或企业公示的信息,但由于部分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经验,根据信息把握工程的施工成本,出现盲目报价的情况[3]。还有一部分企业由于在工程施工招投标前就已经确定采用不符合建筑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并要在建筑的部分位置偷工减料,因此在报价时给出的最终价格非常低甚至没有利润,这种情况也会扰乱市场整体环境。
部分工程在工程施工招投标环节开始前就已经确定了最终的施工企业,所谓的公开招投标也只是走形式,随意规定几个施工企业参与招投标过程从而逃避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还有一些施工单位通常会将一部分工程利润作为部分领导的“好处费”,并对其它施工企业承诺工程转包等条件,以达到其中标目的。
针对违规操作现象频发的情况,应注意招投标过程中专家评审组的专业性,在选择专家时,招标方应以建设工程技术水平专业,经济方面知识丰富为首选条件,并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清楚认识到招投标的相关流程[4]。工程性质决定了专家评审组的专业性,另外由于需要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评定,因此不仅需要专家具有足够的技术基础,同时也要有判断能力,保证自身在评审环节的公平公正性。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出现“拉帮结派”的现象,不能干涉其他评审专家的意见,也不能在私下偏袒某一企业。为了避免发生此种情况,应完善专家评审组的监管制度,用以规范相关人员的言行举止。另外还需要对专家进行思想教育,以保证评审态度的公正,以正确的措施增强专家的责任心。
合理报价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为此招标单位应在确定工程定价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程定价的合理性。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定价与企业报价,招标方应在确保定价浮动合理范围的基础上完善竞价流程。具体的做法是应对以最低价进行竞价的企业制定严格的审查机制,包括要求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资质、技术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证明该企业确实有能力完成该项建筑工程,以避免工程竞价过低给建筑企业带来的危害。
国家应该不断完善与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减少甚至杜绝法律漏洞,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平公正的有序环境中进行。同时要明确处罚措施,严惩情节严重者。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发挥监管单位的作用。一方面要完善招投标单位的规范化管理、监督制度,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统一、科学化的管理控制。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管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肃清招投标监管环境,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与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也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减少甚至杜绝在不良思想影响下带来的暗箱操作。
综上所述,做好建筑工程的施工招投标管理工作是建筑市场规范化的前提条件,因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建筑市场乱象,从而为建筑行业的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