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敏
(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深圳 518000)
收入是衡量企业经营规模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管理层进行内部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是企业进行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对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原收入准则将收入区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并强调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时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规定了唯一的确认标准,要求企业在履行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控制权一般是指相对于所有权而言对某项资源的支配权,它并不一定对资产拥有所有权,支配权通常主要指商品的安排权且具有排他性特征,也就是说所有权包括控制权,如果销售方已经转移了商品所有权也自然就失去了控制权。
(三)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新收入准则对于某些特定交易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区分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售后回购、无须退还的初始费等。在新收入准则的执行中,应正确处理上述特定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要求企业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进而在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相应的收入,有助于解决此类合同的收入确认问题。
此外,新收入准则规定了收入确认的五步法。首先,识别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这一环节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交易规定的金额能否收回,客户是否有支付合同价格的能力和意图,合同是否具备商业实质。其次,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在这一环节,需要注意商品是否被客户单独使用,还是通过客户结合其他资产共同使用并且从中获得经济效益,并且在合同履约义务中,需要将商品与服务同其他的商品与服务区分开来,从中识别单项履约义务。再次,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再次,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单独售价可以采用市场调整法、成本加成法或余值法合理估计。最后,在主体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颁布实施之后,提升了信息可比度与透明度,加强了财务管理水平,并且促进了企业调整业务结构模式,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经营战略的调整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提升信息可比度与透明度,加强了财务管理水平
新收入准则对于不同行业的收入确认做出了统一的规定,提高了企业的信息可比度,使得会计确认更加规范与透明,也有利于企业内部进行审计,进而促进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转变财务人员业务方向,促进业财融合
业财融合是当今及以后企业财务人员发展的方向。在新收入准则实施之后,为确保企业收入信息的质量,要求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密切合作,就相关交易的商业模式、支付条款、定价安排等进行充分沟通,这都将有力地推动企业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融合。促使财务人员的工作从单纯的事后核算拓展到事前参与讨论合同条款、事中参与合同的实施进度,促进企业财务人员的业财融合。
由于英、汉语言的差异,有些修辞格难以做到在中文中找到对应的修辞格,例如头韵。此时,为了实现与目标语读者交流的目的,放弃修辞格而直译是可以接受的。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契约精神”
新收入准则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对收入进行确认与计量,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结果。这就要求企业梳理当前业务,规范合同管理,企业间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研究与分析,充分评估重要合同条款对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金额的影响,进而有利于培养企业的守信意识,提升企业的“契约精神”,使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新收入准则提升了企业的信息可比度与透明度,将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得纵向可比,转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方向,促进了业财融合,因此,本文通过提出合理的优化策略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完善。
(一)明确收入问题,为财务人员收入确认提供参考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经营业务以及新收入准则的要求提升财务人员的素质,加强收入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根据企业的经营业务特征制定收入确认标准。例如对于工业生产与制造业而言,生产对于没有替代用途的资产,按照旧收入准则在生产过程中不能确认收入,而新收入准则规定如果制造商具有按照目前工作收取相应报酬的权利,那么就可能在履约一段时间后确认相应的收入,并且由于工程工期较长,合同中是否存在融资问题也需要重新考量。不同行业收入的确认注意事项有所差别,企业需要在实施新收入准则前认真梳理自身的经营业务,制定收入确认标准,以便为会计人员正确核算提供参考。其次,企业需要督促会计人员研读新收入会计准则,通过制定合理的招聘与考核体系,定期培训等方式提升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规范的内部监控制体系规避会计核算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二)改变财务模式,促进业财深度融合
新收入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对于企业改变财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企业需要积极转变财务方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提升企业业财管理意识,使员工意识到业务与财务深度融合对于收入确认带来的正向作用,财务人员积极转变财务理念,从繁杂的财务业务处理中脱离出来,加强对企业经营业务等方面的参与;其次,优化业务流程,筛选出收入确认容易发生问题的项目或者业务,组织财务人员开展研讨,制定岗位轮换制度,保证财务人员可以从整体把握企业的经营业务;再次,进行组织变革,创新财务业务体系,例如建立专门的业财融合部门,设置统一的业务接口与财务接口保证信息流通,加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规避信息孤岛现象,建立信息管理体系,使得财务业务与经营业务的处理透明化与高效化,进而保证企业财务人员能够通过经营业务现状合理确认收入,最终提升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内部控制。
(三)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细则
由于新收入准则中规定收入确认的重要依据就是企业与客户签署的合同,因此,合同的签署对企业非常重要,企业需要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在制定合同之前,针对企业收入确认的时间、金额、时点确认还是时段确认等因素需要仔细考量,企业与交易对方就关键条款明确合同细则,防止发生合同风险;其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会计人员应实时跟进,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确认收入;最后,企业对合同进行备案,实行统一管理,为以后的合同的顺利执行及收入核算、审计等提供有力的依据。
(四)加强监督控制,预防收入核算风险
为了提高收入核算的质量,企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完善:首先,制定合理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价体系,审计部门对收入核算进行定期的审查,提交的监督报告也直接对相关管理层负责;其次,为了预防收入核算出现错误,企业需要与外部的会计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建立联系,对于复杂合同的收入确认与计量业务,邀请相关的会计专家进行研讨,以便更准确地处理收入业务,预防收入核算风险。
综上分析,本文对新收入准则修订的条款及对企业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分析,通过员工管理、财务模式、合同管理以及监督控制等角度提出了优化策略。本文认为,由于新收入准则实施时间不长,部分企业尚未提前采用新收入准则,对其解读与研究还需要更加深入和逐步完善,企业在提升自身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的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外界的联系,针对复杂收入确认问题,积极组织内部研讨和学习,必要时寻求外部的帮助,促进企业的发展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