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思路

2019-12-20 08:48贾可忍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
关键词:生态安全

关键词 生态安全 大数据建设 环境监督

作者简介:贾可忍,内蒙古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中图分类号:D6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01

在形如雄鸡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中,内蒙古好比雄鸡的背脊,横向跨越华北、东北和西北,面积有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跨度长达2400多公里,南北跨度长达1700多公里。森林、草原、湖泊、河流、湿地、沙漠等多种自然地貌共存于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国内排名前10名的煤矿有9座位于内蒙古,占比60%,是国内产煤第一大省。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矿山,储量占世界稀土总量的76%。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十分辽阔,有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乌兰察布草原、鄂尔多斯草原和乌拉盖草原等,为内蒙古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畜牧业地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9年3月5日,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在总书记谈及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时,再次对内蒙古提出明确的要求:“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的风景线。”作为我国“北疆生态屏障”,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对维护全国生态安全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我们应自觉肩负起这一使命,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现代化建设形成新的格局。深刻认识我区生态系统极端的脆弱性,坦然面对土地沙化和荒漠化集中、危害十分严重的客观现实,迎接自治区内生态系统局部退化恶化、资源环境约束日趋紧迫的严峻挑战,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现状

经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的相关资料查阅,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等几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大氣环境方面,对全区12个盟市大气环境监测的结果显示,仅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及呼伦贝尔市达标,其他盟市未达到标准。

水环境方面,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自2011年以来由连续几年的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与去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3.4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下降2.6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方面,全区共监测国控土壤背景点位275个,其中耕地点位46个、林地点位74个、草地点位149个、未利用地点位6个。全区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97.1%,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自然生态环境方面,全区生态地面监测点位共有171个,分布在4个草原样区、1个荒漠样区、1个沙地样区、1个农牧交错区、3个人工生态建设工程样区之中,对呼伦贝尔西麓草原、锡林郭勒草原、达茂旗草原、克什克腾旗草原、多伦县浑善达克沙地、四子王旗农牧交错带6个监测区92个地面进行监测。其中,植被现状良好的有26个点位,占28.3%,轻度退化的有26个点位,占28.3%,中度退化的有24个点位,占26.1%,重度退化的有16个点位,占17.4%。与去年相比,呼伦贝尔西麓草原、锡林郭勒草原、达茂旗草原整体基本稳定,克什克腾旗草原有稳中变差的趋势。

声环境方面,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15个,包括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和丰镇市,监测区域为市辖区或盟行署所在城镇。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5分贝,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各城市中,呼和浩特市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呼伦贝尔市为一般,其他监测城市均为好。同比去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各城市中,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声环境质量为好,呼伦贝尔市为一般,其他监测城市均为较好。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琙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3分贝。

辐射环境方面,全区辐射环境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测值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无异常。空气和降水中氚、空气中碘均未检出。内蒙古境内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等监测断面及贝尔湖、呼伦湖、达里湖、乌梁素海、包头市昆都仑水库等重点湖库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无异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中总a、总 活度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规定的限值。生物、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正常。以上数据表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近况总体呈良性趋势。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贯彻《水十条》、夯实河流水质监管主体责任和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抓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问题,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将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将不达标断面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将“一湖两海”治理工作做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全力推进“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进行调查,持续推进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整改工作,多次向水质不达标的盟市发出预警函和督办函,并深入盟市现场检查督办,要求相关盟市制定并实施水源地水体达标规化。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为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配备重要法律武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法制办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围绕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目标,深入的调查分析大气污染现状,制定我区《打贏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未来3年工作目标,组织编制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散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由自治区政府印发。近年,二氧化硫和氢氧化物指标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全区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基本实现“零增长”,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继续推广普及,农业生产方式正向绿色高效转变。全区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200万亩,旱作农业技术19万亩,秸秆粉碎还田2633万亩,增施有机肥3667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8832万亩,占全区近年平均总播面积的74.3%。主要农作物化肥平均利用率达到31.8%。全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面积分别达到4030万亩和4230万亩。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在阿荣旗等15个旗县启动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减量替代、回收补贴、促进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推动废旧农用地膜的回收与利用。

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大检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核安全文化建设和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整改问题219项。完成对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库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全年共收贮废旧放射源563枚,有效保障了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加强与辐射日常备勤工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应急机动队集训工作,实现了应急准备的常态化。

三、推进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一)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规范非密综合办公平台运行管理,強化网络信息安全。持续加强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升级改版政府网站,厅蒙古文版政府网站正式上线并加入自治区政府系统蒙古语网站群,切实保障环境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夯实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基础,完善全区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强化数据资源中心基准企业库,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以在线监控数据为基础,构建数据有效性分析体系,建设全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的大数据分析,积极推进中俄蒙“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多样化、创新性的生态环境宜传教育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总结十八大以来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为全面推进内蒙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良好发展打下坚实根基。拓宽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引导,拟定全年新闻发布计划,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自治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当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加大主流媒体发稿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集中力量宣传报道环保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全区生态环境宣传能力水平,为加快构建全区生态环境新媒体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企业和公民参与环境监督

建立信访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公众开放力度,扩大公众开放覆盖面,使得区内企业和公民能够履行自身的环保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参考文献:

[1]人民网.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9/0712/c40531-31229448.html,2019-07-12.

[2]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认识和思考[EB/OL].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mg.gov.cn/art/2019/9/29/art_1521_281986.html,2019-09-29.

[3]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EB/OL].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mg.gov.cn/art/2019/10/8/art_5560_282333.html,2019-10-08.

[4]郭启光,邢智仓.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与经验启示[J].实践(思想理论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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