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晨曦
摘 要:20世纪60年代,“互文性”作为一个重要的批评概念是出现于文学领域中。它通常用于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文本之间的吸收和转化。托妮·莫里森的《宠儿》和奥斯卡·王尔德的《莎乐美》中所塑造的女性主人公塞丝和莎乐美有着极大的相似性。本文试分析两个女主人公形象的共性,从而窥探两位作家对于女性个体主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的探索,体现出不断成长的女性主体意识。
关键词:《宠儿》;《莎乐美》;互文性;女性意识
1 引言
法国学者克里斯蒂娃首先提出了“互文性”这一概念。互文性是指文学文本间的相互关联和影响。之后,巴特、热内特和里法泰尔等对“互文性”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将其界定为在不同文本互动间的意义建构,简言之互文性的关系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
托妮·莫里森是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黑人女作家。她以独有的女性视角,探索了美国黑人的命运和发展的道路。她的代表作《宠儿》是美国黑人文学发展史上的一座丰碑。《宠儿》和英国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莎乐美》看似是两部互不相干的作品,表达主题不同,叙述手法各异。但若走进作品深处则会发现两部作品中女主人公的相似之处。《宠儿》的女主人公塞丝在逃亡的过程中为了让自己的的女儿免遭奴隶主的毒害,选择杀死自己的女儿。王尔德剧作中的莎乐美是一个为爱发狂的决绝残忍的女人。她为了得到心上人的吻不惜砍掉他的头颅。二者都是偏执病态的自我分裂的主体,身上兼具了善与恶的双重属性,两位作家通过对这两个为爱痴狂的“致命”女性的塑造,探索了女性个体主体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2 善恶之间
《宠儿》中女主人公塞丝(Sethe)与古埃及神话中的邪恶之神赛特(Set)同名。赛特是古埃及神话中的风暴之神,在艺术作品中常被描绘成豺头人身的怪兽。作为盖布与努特的第二个儿子,赛特对兄长奥西里斯的卓越功绩很是不满。为了夺取王位,他把奥西里斯骗入了一个银箱,然后把箱子焊死,抛入了尼罗河中。奥西里斯的妻子伊西斯在神的帮助下,找到了装有奥西里斯尸首的箱子。为了斩草除根,塞特把奥西里斯的身体切成了十四块,丢在全国各地。在太阳神何鲁斯的帮助下,伊西斯找到了丈夫所有的尸块。他们最终战胜了塞特,复活了奥西里斯。在《圣经》中,赛特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三个儿子。他们的二子亚伯被其兄长残忍杀害。为了补偿亚当夏娃的丧子之痛,更为了延续人类的后裔,上帝赐给了亚当夏娃另一个儿子,代替死去的亚伯,这个人就是塞特。赛特代表着上帝的救赎,他延续着逝去的兄长亚伯的生命,是善良正义的象征。
由此可见,莫里森将塞丝作为女主人公的名字,是想将塞丝塑造成一个亦正亦邪,具有双重特质的女性。一方面,为了使自己的孩子免受奴隶主的折磨和摧残,塞丝残忍地用手锯断了女儿的咽喉。她宁可让自己的女儿高贵地死去,也不要屈辱地存活于世。可以说是塞丝的残忍暴戾成就了她母爱的伟大善良。另一方面,塞丝的弑婴行为也是对上帝权威的挑战和质疑。塞斯本是上帝的救赎,但面对着残忍邪恶的敌人,上帝却未能帮助塞丝保护孩子。宠儿死去之后没能去天堂,她没有成为上帝的宠儿,而是变成了游荡人间的孤魂野鬼,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作者对于善与恶之间较量的思考。
《莎乐美》的故事取材于《圣经.新约全书》。莎乐美是犹太王国的一位妖艳动人的公主,施洗者约翰是一位犹太先知,他因猛烈地抨击了希罗底(莎乐美之母)与希律王之间的违背伦理的结合而被关入死牢。《圣经》中的莎乐美是一个唯唯诺诺,没有主见的小女孩,她更像是母亲希罗底的杀人工具。王尔德的戏剧《莎乐美》则摒弃了圣经故事的原型,极力塑造了一个倔强任性,为追求美和爱而发狂的决绝的女人形象。作为一个和塞丝一样的“致命”女性,莎乐美的身上兼具善与恶的双重属性。莎乐美刚出场时是一个圣洁纯情的少女,她以明月自喻,对男人不屑一顾。母亲的改嫁,继父的荒淫,这种特殊的家庭背景并没有让她纯洁善良的心灵受到沾染。她追求善良与正义,鄙视身边的肮脏邪恶的行为。因此当她听见约翰在地牢里的呼喊控诉,她就深深爱上了这个善良正直的勇士。另外约翰是上帝的人间体代表。莎乐美对他的示爱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谋求上帝救赎的表现。她希望可以成为像约翰一样正直善良的勇士,遗憾的是约翰因为莎乐美母亲的罪过并不接受她的爱。绝望之下,莎乐美产借继父之手砍下约翰的头颅。
3 因爱而杀
“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
这是《宠儿》这本小说中女主人公塞丝和男友保罗的一段对话,同时她也是塞丝作为母亲的宣言。虎毒不食子,塞丝的弑婴行为即使在黑人群体中也饱受争议。除却对黑人奴隶制的深恶痛绝,塞丝童年时代的心灵创伤是她选择杀死女儿的重要原因。在宠儿化身少女来到塞丝身边之前,塞丝对母亲的记忆很少。她只记得歌舞,甚至都快要忘记母亲的长相。塞丝将对母亲的想念深深压抑在心理。她不愿想起,也不敢想起那段尘封的悲伤往事。塞丝年幼时很少见到母亲,母亲在田里干活,把她交给一个叫楠的黑人妇女照顾。塞丝经常挨饿,因为楠的奶水要先给白人孩子,轮到她的时候往往所剩无几。有关塞丝母亲年轻时的往事都是楠告诉她的。她们曾一起从海上带回来,塞丝的母亲在船上多次被白人船员强暴,与白人生的孩子全部被她扔到海里,只留下了塞丝。因为塞丝是母亲唯一与黑人相爱生下来的孩子。塞丝曾亲眼目睹母亲被绞死,也是在那时,她知道了自己的父亲是黑人。对母亲的回忆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塞丝。母亲当年之所以扔掉所有与白人所生的“孽种”,不是因为不爱,而是母亲明白即使这些孩子活下来,她们的人生也將是暗无天日。在“甜蜜之家”被捕的时候,塞丝面临着和母亲同样的处境。儿时缺失的母爱和作为黑奴所受到非人待遇是塞丝更加坚定了一件事情——她希望给自己的子女全部的爱。在塞丝眼里,既然奴隶制已经剥夺了黑人的基本人权,既然她的母爱已经不完整,那么宠儿活着不如死去。可以说塞丝因为爱杀死了宠儿。她偏执而病态的母爱导致了她可怕的仁慈行为——弑婴。
莎乐美的父亲被兄弟希律王谋权篡位,被关押在宫殿中水牢里达十二年之久,宫廷中人尽皆知,所以可以推论莎乐美对父亲的死必然知情。莎乐美的父亲被兄弟希律王谋权篡位,被关押在宫殿中水牢里达十二年之久,宫廷中人尽皆知,所以可以推论莎乐美对父亲的死必然知情。但莎乐美第一次走向水牢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回避,更没有提及自己的父亲,似乎是对父亲的回忆一无所知。当莎乐美第一次走向地牢的时候,她把地牢比作“一个坟墓”,而那时约翰并没有死。因此她的论断不只是预示着约翰的结局,也说明莎乐美在潜意识中是知道这个水牢是他父亲被杀的地方。由此可以推断出来莎乐美并没有完全忘记父亲,她只是选择性遗忘了与自己父亲有关的记忆。莎乐美之所以爱上约翰,很大程度上是莎乐美把约翰当成了她缺位父亲的替代。莎乐美身世可怜,生母和叔叔希律王有着叔嫂的不伦之恋,作为继父的希律王有觊觎她的美貌,这种特殊的生长环境使得幼小的她想要寻找一个有安全感的可以保护她的父亲。希律王是莎乐美的继父,他理应成为莎乐美缺失的父亲的替代者。然而希律王对莎乐美始终存有非分之想。他渴望得到她的肉体,得到她的爱。这种违背常理的畸形之爱是莎乐美选择约翰,走向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在莎乐美心中,她的父亲应该是一个正直勇敢的英雄,他绝对不能容忍母亲和希律王这种乱伦行为。约翰在死牢里强烈地谴责了希律王和母亲的行为,他做了莎乐美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情。莎乐美勇敢地向施洗约翰表达心迹,却遭到约翰无情地拒绝。在挫败感中莎乐美产生了一种更加强烈的占有欲和毁灭欲。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的性本能得不到满足的时候,会产生一种本性被压抑的状态,会出现性变态,性倒错的反常现象。莎乐美对约翰的爱实质上一种恋父情结压抑后导致的变态心理。这种对父亲病态偏执的爱甚至不惜以毁灭为代价,她设法得到了约翰的头颅,使约翰与她的父亲完成最后一个意象的重叠,即死亡意向的重叠。
4 结语
综上所述,塞丝和莎乐美之间互文性关系的出现,是女性意识潜移默化的支撑和作用的结果。塞丝从小没有得到太多母亲的关爱,她虽然在船上活了下来,却一直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但即使面临着种族和性别的双重压制,塞丝也希望给予自己的孩子全部的爱。塞斯的弑婴行为既是对黑暗社会的反抗,也是女性意识觉醒的表现。既然活着是受苦,何不以死亡换自由。面对父权、王权以及那个自以为善良高贵的上帝先知约翰,莎乐美更是张扬勇敢,敢爱敢杀。得不到就毁掉,她的反抗就如同她的“七层纱舞”一样华丽,夺目的光芒足以摧毁一切黑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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