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晓烽,金发拉比妇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正如一个初生的婴儿,亟需种种措施加以保护,对专利保护的关注正是建立在这个论点上,我国如今知识产权中的专利保护主要依靠法律和行政两个方面的保护,这说明我国对于专利保护的手段上的完善更加完整且富于体系化。而且在具体的应对策略上,我国积极借鉴以往的历史经验教训,并引入国际上关于专利保护的先进成果,加快专利保护的体系建设。专利保护是一个较为抽象的,离我们的生活不是特别近的理论观点,在科学技术领域,其体现才是最为明显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专利保护又与我们息息相关,专利权得到保障促使科技领域的成果得到现实运用,从而促进科技的良性发展。所以,专利保护的应对策略意义重大。
如今一提起专利保护,就必须关注法律法规对其的保护手段或措施,在《民法总则》和《专利法》中都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这是专利保护的核心,但专利保护既然是针对科技领域,这些法律还是较为缺乏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是不够明确完备的。如今是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创业创新的同时,必然会伴随专利的出现与保护。专利权的保护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和更加具体的制度。
群众们对于专利权的概念还是没有达到国外发达国家那种较高的层次,这也是宣传与普法的缺失。很多人认为科技领域的商业化是很简单的事情,虽然造福人类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职业追求,可工作者也需要激励,科技商业化是现如今较为良性的方式,但将科学技术商业化就必然离不开专利保护。普罗大众对专利权的认识的淡薄,是我国专利保护要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
专利保护一直都不是一个孤立的体系,要想加强专利保护,必须要多元化探索,找到综合完善的专利保护措施,当然需要在知识产权这个大框架之下去建立一个小框架,这个小框架就是专利保护的体现。例如,在科技领域中,只有需要商业化时,很多人才去申请专利,这就给专利保护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因为考虑到科研公司的工作人员的复杂性,创新技术的保密性就会面临危险。这可以体现保护体系化、标准化的缺乏。
这一策略虽是老生常谈,但确实专利保护的奠基之石,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专利权的权益保护就如无根之木,一切的探讨都失去了必要性。法律层面的保护尤为重要,现如今,国家正在进行新一轮的知识产权立法完善,而专利权保护就是其中的重中之重,所以这一点已经取得人们共识,立法保护是专利保护的核心。
在执法层面上,国家有关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法律为根本,以制度为准绳。加强对专利权申请的保护,从源头做到无缝衔接的保护。
普法是法律制度深入人心的一个手段,专利保护其实从理论上来说,更贴近于法律保护。所以,提高大众对专利权的认识了解是专利保护一个较为基础和必须的步骤,只有大众深刻认识到专利权的重要性,专利保护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大众还应当包括专利权所有人,这些拥有专利的人所享有的权益是专利保护的重点。
专利所有者要加强对专利权益的保护意识,在专利的初创阶段,就要保护好专利权,不要因为细微的失误,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结果。同时,专利权人要学会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知道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恶意侵害专利权益的情况。
我国的专利保护之路已经走了很多年,虽然制度体系在臻于完善,但是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仍然是有许多路要走。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还是需要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备,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的优秀经验。大众的专利保护意识这些已取得了很不错的提升,但意识问题一直是一个难题,也会是一个伴随专利保护而不断螺旋式上升的问题。综合来看,我们的专利保护还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如今正在向中级阶段迈进,需要多方面的合作与共同探讨,只有如此,我国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手段或方式才会愈加完善。
[1]曹新明.知识产权与民法典连接模式之选择——以《知识产权法典》的编纂为视角[J].法商研究,2005,22(1):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