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瑜
各方也在积极探索替代方案,“自愿最终仲裁”等方案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倒也不失为新机制的探索
日内瓦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下午5点,WTO总干事阿泽维多的新闻发布会在WTO总部大楼正式开始。按照以往的惯例,这场接近岁末的新闻发布会通常带有例行公事的色彩,但是今年不同寻常。因为在此次发布会上宣布了一个重大消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终审法庭”——上诉机构“停摆”。消息一出,舆论界哗然,诸如“WTO停摆”“世贸组织休克”的说法甚嚣尘上,引起了公众的焦虑。
对中国而言,WTO承载了一代人漫长而沉重的记忆。从1986年申请“复关”到2001年正式加入,中国的“WTO之路”走了十五年,可谓百曲千折、艰辛备至。回报也很丰厚,“入世”成功后“中国制造”迅速走向全球,走上了经济发展的快车道。于情于理,我们都不希望看到WTO承载的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停摆”“休克”,更不用说“脑死亡”了。不过,对于WTO来说,上诉机构当然很重要,它的缺位会对争端解决机制产生严重的冲击,却也不至于引发WTO的瘫痪。WTO的前身GATT(关贸总协定)时代,成员之间的贸易争端都是通过GATT组织的谈判磋商解决,冗长的谈判严重缺乏效率。因此WTO成立时,参照司法审判系统设计了一套争端解决机制,大致的程序如下:
这套机制的起点仍然是闭门磋商,由主张自身受损一方发起,这一阶段类似于民事司法的庭前调解,尽量争取争端双方自行解决问题。
磋商未能取得成果或超出相关规定的时限,那么由受损害一方提请争端解决机构成立专家小组,小组一般由三人组成。这就进入争端解决的第二阶段,类似于司法程序中的初审阶段。该小组成立后展开相关调查,一般应在6个月内向争端各方提交终期报告。争端解决机构在接到专家组报告后20-60天内研究给予通过,或经协商一致反对通过这一报告。当事方如果决定上诉,就会进入上诉阶段。
上诉由争端解决机构设立的常设上诉机构受理。上诉机构有60天的时间处理上诉事宜,并通过报告。该期限可以延长到至多90天。上诉机构可以维持、修正、撤销专家小组的裁决结论,并向争端解决机构提交审议报告。
上诉的最终裁决结论出炉后,将依次进入执行和报复阶段。这样就完成了整个争端解决机制的流程。
从制度设计上看,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增加了一套裁决程序,并在各个环节中明确了时限,以求提高争端解决的效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经常出现久拖不决的局面。2019年10月裁决的“空中客车公司接受违规政府补贴案”就是创纪录的冗长,也是美国此次发难的直接原因之一。
空客补贴案的处理过程长达15年,可谓旷日持久。各种时限规定有的被规避,有的甚至直接被无视——这次停摆的上诉机构的上诉程序就是其中之一。而且,欧盟对空客的补贴远远高于美国的事实非常清晰,更凸显了程序上的反复和拖延很不合理。最终裁决认定,仅A380和A350客机两个机型,欧盟及德法英意四国就补贴了220亿美元,而WTO仅认定了美国对波音的一项税收减免为非法,区区每年一亿美元。因此,即便最终裁决结果对美方有利,也无法消除美国对争端解决机制的多年积怨。而空客补贴案只是美国在WTO众多诉讼之一,多年不愉快的经历积累了多少怨气可想而知。
由于积怨甚深,停摆上诉机构倒也不是特朗普政府的一时兴起,而是美国政府长期运作的结果。按照规定,上诉机构有七名成员,每人任期为4年。而每个案件至少需要三名成员进行审理,这就意味着上诉机构成员数量低于三人后就无法继续运作了。而上诉机构的成员任命需要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任何成员只要不支持就无法进行人员任命。2016年,奥巴马政府就阻止了两位成员的连任。由于今年年底两名现任成员退休,上诉机构将只剩下一名成员。因此,美国宣布不支持该机构的运作后,新成员任命无法完成,明年的停摆也就成为定局了。
不过,这次美国的相关声明中并没有早前所担心的那样威胁退出WTO,而是再次强调了WTO改革的必要性。说明WTO暂无承受致命打击之虞。而且,上诉机构的缺位不会影响到磋商机制,历史数据显示各方磋商解决的争端案件占到40%。其余的案件中走到上诉程序更也只有不足30%,专家小组阶段尚有操作空间。此外,各方也在积极探索替代方案,“自愿最终仲裁”等方案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倒也不失为新机制的探索。更何况争端解决机制也只是WTO诸多功能之一,其他功能并不受此次事件的影响。
总而言之,WTO确实遭受了一次重创,但是还会继续发挥作用。这一事件也提醒各成员,WTO的改革必须提上议事日程。包括中国在内的各成员都对改革WTO存有共识,但是涉及164个成员的庞大机构的巨大惯性也不可小觑。
(作者系历史、经济学者)